預收費專用存款賬戶是指養老機構在商業銀行開立的,用於存放、管理向老年人預收的押金、會員費,以及按照規定留存的風險保證金的專用賬戶。《指引》明確,養老機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提供賬戶開立申請書、營業執照或者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原件和複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存管銀行收到相關材料後,對符合條件的,應當為其開立專用存款賬戶,並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存管協議。專用存款賬戶信息需要變更的,養老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到存管銀行辦理變更手續。養老機構撤銷專用存款賬戶的,應當預先向負責監管的民政部門報告存管資金處置等方案,自報告之日起,不得再向老年人收取押金、會員費。存管銀行按照賬戶管理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專用存款賬戶撤銷手續。
《指引》要求,養老機構原則上通過存管銀行收取押金、會員費。通過其他支付機構或者現金收取的,應當於收取當日(至遲次日)劃轉或者存入專用存款賬戶。養老機構使用存管資金,應當向存管銀行發起支出申請,説明資金用途,並提供有關佐證材料。符合《關於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的指導意見》使用用途要求的,存管銀行應當及時為養老機構辦理資金支出。存管資金用於支付突發情況下老年人就醫費用的,存管銀行可以容缺辦理,養老機構應當於老年人就醫後7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佐證材料。
《指引》明確,對符合養老服務協議約定和按照《關於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的指導意見》規定應當退費的,養老機構應當及時向存管銀行提交退費申請。存管銀行核對相關信息後,應當於退費申請提交當日(至遲次日)按原渠道一次性退還剩餘費用。養老服務協議對退費渠道另有約定或者原付款渠道無法辦理退費的,養老機構應當向存管銀行説明情況,並提供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身份證明、養老服務協議、押金或者會員費收取和退費賬戶等信息,由存管銀行核對後及時退還。養老機構專用存款賬戶辦理撤銷且經退費後仍有餘額的,存管銀行可以根據養老機構申請並按照賬戶管理相關規定,向養老機構基本賬戶劃轉剩餘資金。
《指引》還要求,養老機構專用存款賬戶出現大額交易、可疑交易、高風險交易、非指定用途交易等資金異常流動情形的,除辦理退費外,存管銀行不得為其辦理支出,同時向負責監管的民政部門作出風險提示。存管銀行應當開發用於歸集養老機構資金收取、使用等信息的養老機構賬戶管理系統,並與民政部門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對接,及時向負責監管的民政部門推送養老機構專用存款賬戶資金收取、使用、退費等信息及相關分析報告,不得隱瞞、欺騙、篡改、拖延等。(記者 任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