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15日電(記者岳德亮、馬劍)杭州市政府9月15日對外發布《杭州市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實施辦法》,全市探索建立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機制,以預防性保護“小切口”做實優化營商環境“大文章”。
近年來,假冒登記、名稱侵權以及“傍名牌”等違法行為頻頻發生。建立完善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機制,旨在為知名企業的名稱字號爭取事前預防性保護,維護支持企業的正常經營發展。
辦法分為六章二十五條,具體包括“總體要求”“適用情形與納入程序”“公示與異議”“保護效力”“保護期限與退出機制”和“附則”。
杭州市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有兩種方式,包括依職權主動實施、經申請或建議實施。企業自身,以及市或區、縣(市)國資、發改、經信等相關部門認為企業名稱易被他人擅自使用、誤導公眾的,均可以向企業登記機關建議實施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
辦法指出,全市構建“一級保護”和“二級保護”兩級體系和相應的納入標準、審核批准和保護效力。同時,建立保護名錄實施動態管理,規定保護期限、延續程序和及時清理取消保護的具體情形。
辦法自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
【糾錯】 【責任編輯:鐘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