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改”米老鼠?沒那麼容易

2024-02-12 07:52:38 來源: 《環球》雜志

2022年9月9日,第七屆“D23”迪士尼全球粉絲大會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阿納海姆會展中心開幕

文/崔赫翾

編輯/樂艷娜

  進入2024年,首部以米老鼠為主角的動畫短片《威利號汽船》的版權保護期結束,這意味著華特迪士尼公司失去了初版米老鼠的專有版權。

  失去專有版權,表示初版米老鼠這一形象進入公有領域,可以被公眾隨意使用及進行二次創作。這已經是華特迪士尼第三次遇到和米老鼠相關的版權“危機”了,此前兩次都被人們稱為“地表最強法務”的該公司法務集團成功化解。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過度的版權保護不僅會打擊更多創作者的熱情,也有可能對社會發展與創新帶來一定的阻礙。

“第一桶金”

  1987年,日本滋賀縣一所小學的106名學生為了慶祝畢業,花兩個月時間在游泳池底部各畫了一個米奇和米妮的巨幅頭像,這件事隨後被報紙報道。華特迪士尼在日本的分公司看到後,立即向學校發出警告,要求擦除兩幅畫像,否則對方將面臨侵權起訴,最終校方只好選擇妥協。

  《威利號汽船》于1928年首次和觀眾見面。其中的米老鼠形象與後期版本穿紅短褲、戴白手套、臉型更圓潤的米老鼠有所不同,它沒有手套和超大號的鞋子,眼睛是黑色小橢圓形,沒有瞳孔,但米老鼠歡笑的力量給彼時身處經濟大蕭條中的人們送去了希望。

  這部不足8分鐘的短片首映持續了兩周,迪士尼兄弟工作室每周從中獲得約500美元的收入,成為米老鼠這一IP為迪士尼撈到的“第一桶金”。

  此後的幾十年,米老鼠變成了美國流行文化最具標誌性的角色之一,曾在數百部電影、電子遊戲和電視節目中擔當主演或客串。米老鼠和它的朋友們IP版權價值巨大,曾以58億美元(約合414.4億元人民幣)的身家登上《福布斯》雜志“虛構形象富豪榜”的第一位,每年為華特迪士尼公司帶來幾十億美元收入。

“維權狂魔”兩次“續命”

  面對米老鼠IP帶來的如此豐厚的天價回報,華特迪士尼公司不惜重金聘請律師,在全球打侵權官司。該公司擁有約350名法務人員,2016年,首席法務官年薪高達1147萬美元。

  曾有這樣一個調侃:如果你在火星落難,想在最短時間內獲救,唯一方式就是在地表畫一只巨大的米老鼠,坐等華特迪士尼公司法務部以最快的速度趕來起訴。

  真正讓華特迪士尼公司法務部門名聲大噪的,其實是其推動了美國《版權法》的兩次修訂。受1709年英國《安妮法》影響,美國1790年頒布了第一部《版權法》,其中規定,作者享有作品自出版之日起14年的初次保護期限,14年之後,如作者健在,可申請14年的續展期。

  1831年該法進行了修訂,初次保護期限延長至28年,再加14年的續展期。1909年該法再次修訂,續展期由14年延長至28年。

1月20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迪士尼冒險樂園,人們在慶祝農歷新年活動上合影留念

  根據1909年《版權法》,初版米老鼠的版權最長保護期限是56年,也就是説華特迪士尼在1984年就會失去其專有版權。但1976年,在該公司的遊説下,美國《版權法》再次修訂,規定1978年1月1日之後作品的保護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1978年1月1日之前的作品,則在初次保護期限加上續展期共56年的基礎上再延長19年,共計75年保護期,初版米老鼠版權因此將于2003年進入公有領域。

  據美國《洛杉磯時報》報道,1987年到1990年,華特迪士尼公司政治行動委員會在美國聯邦政府官員和立法者身上花費了約75萬美元的遊説款項。1998年,美國國會通過《新力博納版權期限延長法案》,將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的保護期再延長20年至70年,以與歐盟取得一致。由于華特迪士尼公司代表在國會聽證時大力支援該法案,該法案因此又被稱為“米老鼠保護法案”。由此,初版米老鼠的版權保護期延長到95年,截止日期是2024年1月1日。

“永遠佔有”

  2024年元旦,初代米老鼠解除專有版權的當天,遊戲和軟件平臺Steam就上線了一款名為《侵襲:源起(Infestation:Origin)》的生存恐怖遊戲。這是一款多人連線遊戲,玩家需要扮演消滅者,清理各種來自都市傳説、恐怖故事的惡靈,而米老鼠就是惡靈之一。

  在接下來不到一周的時間內,世界各地的人們紛紛在社交平臺上“魔改”米老鼠——

  1月4日淩晨,獨立影音制作公司IGN發布了新片《米老鼠陷阱》的預告片,片中氣氛陰森恐怖,戴著米老鼠頭套的神秘人潛伏在陰暗中,準備對一群被困在遊樂場的年輕人痛下殺手。

  據美國《綜藝》雜志報道,導演史蒂文·拉莫特將根據米老鼠形象制作恐怖喜劇。該片尚未公布片名,暫定春季開始拍攝。

  “魔改”米老鼠,“地表最強法務”沒招了?

  當然不是。首先,為了契合每個時代的主流審美和動畫技術,95年來米老鼠的形象和性格不斷改變。它的每一次微調,都有一份獨立版權,每一份獨立版權也都享有95年的版權期保護。比如,米老鼠在1929年戴上手套,1930年有了寵物狗布魯托,1932年出現在彩色動畫中,等等。

  現在華特迪士尼失去的,僅僅是1928年初版米老鼠的專有版權,其後的其他版本仍不得被隨意使用進行二次創作及改編。若要使用這些版本的圖像或影音,仍需取得華特迪士尼的授權,否則可能會遭到控告或求償。

  其次,即便版權到期,華特迪士尼還擁有初版米老鼠的商標權。根據美國法律,商標保護周期是10年,每隔10年可以進行續展。理論上,華特迪士尼可以無限期享有米老鼠的商標權。

  值得注意的是,米老鼠形象即使進入了公有領域,早已在過去近100年時間裏和迪士尼緊密捆綁在了一起。無論我們在哪裏看到米老鼠,都會下意識地與迪士尼産生聯想。從這個角度來説,華特迪士尼獲得了對于米老鼠在另一種意義上的“永遠佔有”。

壟斷也是牢籠

  過去幾百年裏,版權保護制度通過明確保護知識産品産權的方式,有力地提高了知識産品生産與社會科技文化發展的效率。但作品如果永遠被壟斷,為創作者私有,也會對社會發展帶來一定阻礙。

  以美國為例,受到經費的限制,無論是編寫教材還是準備考試材料,學校都會盡量使用不受版權保護的材料。如要購買版權,版權所有者可能會抬高要價,或者附加一些諸如不準給文章加副標題、小標題之類的限制性條件。更糟糕的是,有時候完全查不到版權所有者是誰,或者根本得不到回應。

  1998年通過的《新力博納版權期限延長法案》更是讓這一情形雪上加霜,因為這意味著學校老師只能使用陳舊的材料教學。

  其實,在這一法案通過前,包括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弗裏德曼在內的多位經濟學家便聯名發布了公開請願書,希望美國政府能夠從更為廣闊的社會利益去考慮,讓包括米老鼠在內的智慧財産權能夠為全人類共用。

  2009年,美國杜克大學教授蘭格在其撰寫的《不得立法》一書中,大膽倡議重建著作權制度:作品公開後,融入當代文明中,成為社會文化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公眾在合理使用及其他著作權之條件限制下,對其享有自由使用、擷取之權利。

  現代人的絕大多數作品,事實上也都借助了人類社會多年來的文化存量知識。迪士尼動畫作品在生産過程中同樣大量汲取了公有領域的養分,比如《三只小豬》《白雪公主與七個小矮人》改編自經典兒童文學作品,影片中還大量採用《春之歌》《威廉退爾序曲》等古典音樂,也正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迪士尼才成為了20世紀以來最偉大的造夢機之一。

  (作者係瞭望智庫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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