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束炸彈的“前世今生”

2023-08-15 06:31:08 來源: 《環球》雜誌

 

這是7月14日拍攝的越南首都河內工兵博物館展出的美軍在越南戰爭期間使用的集束炸彈

  儘管使用集束炸彈會造成嚴重危害,但鋻於其巨大的殺傷效果,在未來戰爭中很難被禁止使用。

文/李趙健偉

編輯/黃紅華

  2008年12月4日,94個國家在挪威首都奧斯陸簽署《禁用集束彈藥公約》,以期全面禁止使用集束彈藥。集束彈藥聯盟(CMC)&&,自2008年該公約獲得通過以來,全球99%的集束彈藥庫存已被銷毀。儘管如此,在近年來爆發的局部衝突中,集束炸彈仍然被發現用於戰場。因此,在未來戰爭中,集束炸彈的“用”與“不用”,仍是人們極為關注的問題。

集束炸彈為何物

  集束彈藥是指通過飛行器、火炮(火箭炮)、導彈投射,能夠大面積釋放爆炸性子彈藥的一種武器,亦稱“集束炸彈”“子母彈”等。集束炸彈最早可追溯到二戰期間,如納粹德國研製的SD2集束炸彈。

  根據型號不同,集束炸彈釋放子炸彈的數量從幾十個到幾百個不等。以航空集束炸彈為例,其將多枚小炸彈通過集束機構連接在一起,投彈後,在空中一定高度上集束機構打開,多枚小炸彈分散下落。目前大多數子炸彈均無制導裝置,其落到地面碰撞目標後或在距目標適當位置時會産生爆炸,對打擊大範圍內散佈的多個目標(如人員、車輛等)有相當的威力。

  集束炸彈有區別於其他彈藥的鮮明特點:一是面殺傷性強。單發普通彈藥由於威力有限,只有精確命中目標,才能毀傷目標。而集束炸彈由於裝有許多具有一定毀傷作用的子炸彈,當它們同時釋放時,這些子炸彈會散佈在目標區域內,並增加殺傷物的密度和覆蓋面積,使單發集束炸彈的毀傷面積大大增加。同時由於這些子炸彈同時或相繼快速爆炸,增強了火力的猛烈程度,其可對人員心理造成強烈震撼,削弱對手的抵抗意志。如美軍的M404式203毫米殺傷子母彈,母彈可容納104枚子炸彈,這些子炸彈着地後能向上跳起1米多高再爆炸,對暴露步兵的殺傷面積達2萬平方米,為同口徑普通榴彈的7倍以上。

  因此,集束炸彈非常適合對付遠距離大面積內的多個目標,能對敵方部隊集結地域、野戰陣地、裝甲集群、指揮機構、機場跑道、後勤保障設施等目標實施有效的打擊與摧毀,總體上看,集束炸彈打擊遠距離目標比利用同質量的單個戰鬥部更具殺傷力。

  二是具體打擊效果不好評估。儘管集束炸彈面殺傷性強,但因其子炸彈大都為非制導彈藥,在目標區域內無明確的攻擊目標,雖可依靠子炸彈的數量優勢使其命中率比普通炸彈有很大的提高,但其在打擊之前很難判定對目標的作用效果。例如,對於坦克類等堅固目標,只有子炸彈直接命中坦克才可能對其造成毀傷。而在實際應用中,普通集束炸彈可能會出現子炸彈覆蓋整個目標區,卻沒有一發子炸彈直接命中坦克的情況,也就是説沒有取得任何實際作戰效果。

  三是子炸彈未爆率高。目前集束炸彈在設計上均允許出現一定的子炸彈未爆率,從1%至5%不等,有的甚至達到20%。由於目前子炸彈大多沒有自毀裝置,當其投放到松軟的地面或樹林、草地等處時均可能不爆炸,成為啞彈,而當其再遭觸動時則會發生爆炸,其殺傷力與地雷類似,因此會對戰後人民生活造成嚴重危害。

  另外,有些集束炸彈本身就是地雷布撒系統,如美軍的500磅XM37子母雷,其子炸彈落地後並不爆炸,而是構成龐大的雷場,遺留物同樣會對戰後地區的安全構成巨大威脅。

危害平民安全

  集束炸彈由於面殺傷性強,在戰爭中其在攻擊軍事目標的同時必然會對其他與目標相鄰的民用設施乃至平民造成牽連毀傷。特別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作戰中,針對軍事目標使用集束炸彈通常均會造成大量平民傷亡。美軍在阿富汗戰爭中曾頻繁使用集束炸彈,僅在2001年和2002年就投下1200余枚集束炸彈,內含超過24萬枚子炸彈,多年來造成目標區附近大量平民傷亡。

  由於集束炸彈未爆率高,戰後清理難度很大,未爆子炸彈對散落點附近的平民會構成長期威脅,時間可能長達數年乃至數十年,這也是國際社會普遍反對使用集束炸彈以及締結《禁用集束彈藥公約》的主要原因。例如,美軍在越南戰爭中大量使用集束炸彈,其遺留的未爆子炸彈至今已造成越南4萬餘人死亡、6萬餘人受傷。

  2006年,以色列和黎巴嫩真主黨發生武裝衝突後,黎巴嫩的許多民眾因集束炸彈留下的啞彈爆炸導致身亡及重傷,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據聯合國統計,衝突最後三天,以色列在黎巴嫩南部投下大約400萬顆子炸彈,形成了大量啞彈。由於一些啞彈外形普通,卻色彩鮮艷,兒童因為對子炸彈形狀和色彩好奇,想撿拾它們,後果就是非死即傷。

向智能化發展

  儘管使用集束炸彈會造成嚴重危害,但鋻於其巨大的殺傷效果,在未來戰爭中很難被禁止使用。

  事實上,《禁用集束彈藥公約》並非禁止使用所有類型的集束炸彈,以下五種類型的集束炸彈已被排除在公約禁止規定之外:第一種,每一彈藥所含爆炸性子彈藥在10枚以下;第二種,每一爆炸性子彈藥的質量在4千克以上;第三種,每一爆炸性子彈藥根據設計能測到和鎖定單一目標;第四種,每一爆炸性子彈藥裝配有電子自毀裝置;第五種,每一爆炸性子彈藥配有電子自行失效裝置等。

  目前,大部分集束炸彈由傳統彈藥演變而來。為了提升集束炸彈的打擊效能,盡可能地減少對平民的傷害,一些國家已經在研發智能集束炸彈,包括對自導彈頭、彈載計算機和飛行控制器等進行技術升級。

  比如,能自行找到地面目標的PBK-500U集束炸彈,飛行員可在防區外高空投彈,而無需考慮目標位置。它裝載了分別針對裝甲目標、導彈和火炮的具體程序,且能排除某些民用設施,如民宅或公交車。假如炸彈未能命中預定目標,它不會立即爆炸,而是在延遲一段時間之後爆炸,以最大限度降低誤傷平民的風險。

  (作者係陸軍炮兵防空兵學院講師)

來源:2023年8月9日出版的《環球》雜誌 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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