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主席博茲克爾(前)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的
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第65屆會議開幕式上致辭
在一個家庭中,妻子是否遭遇家暴,更多地取決于丈夫的性別意識,而並非妻子掌握的資源和權力多寡。
文/《環球》雜志記者 胡艷芬 編輯/樂艷娜
在全世界范圍內,針對女性的家庭暴力有多普遍、多嚴重?答案可以從一份2月新出爐的報告中找到。這份由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人口基金、世界衛生組織、世界銀行等多家國際機構聯合發布的報告指出,15歲至49歲的女性人群中,有超過1/4(27%)的人,曾遭受過親密伴侶的身體或性暴力。
這可能是近年來調查面最廣、跨越時間最長的一次研究——調查針對全球164個國家和地區的200萬名女性,收集了從2000年到2018年開展的366項統計數據,同時還參考了約176萬名女性的回答。
早在十余年前,聯合國在名為《世界婦女》的報告中就提出,對婦女的暴力行為是全球性的頑固問題。面對持續“驚人”的調查數據,世衛組織也曾反覆表示,家庭暴力仍是一個全球難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調查沒有覆蓋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新情況,而來自全球多國的調查、統計顯示,疫情加劇了針對女性的家庭暴力,且使求助環境變得更為惡劣。
她們為什麼不離開?
當得知一名女性長期遭受其伴侶的毆打、虐待時,很多人會問“她為什麼不逃走?”“為什麼不離婚?”“為什麼不求助?”……
答案並不簡單。
首先,施暴者通過控制手段,使受害女性處于“圍困狀態”。倫敦大學城市法學院高級講師卡桑德拉·維納説,施虐方起初會以各種方式討好受害人,以取得她的信任。然後會讓受害者感到害怕——他們通常,但並不僅僅是通過身體威脅或性暴力的方式,使受害者感到恐懼。
研究顯示,施暴者通過限制受害人接觸朋友和家人,以及斷絕她們的經濟來源、限制她們出門等手段來對她們進行控制。這樣,他們就讓受害人處于孤立無援的境地,同時讓她們更難以反抗。而受害人則會不斷地感到焦慮、恐懼,以致更無信心改變自己的處境,以避免恐怖結果的發生——心理學家將這種心理機制稱為“圍困心理”。
更何況,即使衝破心理的牢籠,暫時逃離家庭,也並不能終止施暴者的控制行為。維納説,“研究表明,離開實際上是有危險的。控制還會繼續,從原來的試圖讓受害人不離開,轉變成試圖摧毀她們。”
其次,受害者因為經濟原因或者為了孩子,而選擇放棄抗爭。英國謝菲爾德大學社會工作高級講師米凱拉·羅傑斯説,對有孩子的受害女性而言,經濟虐待往往使她們缺乏自信心,而且不知道該如何養活自己和孩子。逃離家庭不僅意味著失去原有的經濟保障,也將令孩子不得不離開他們的家、學校和朋友,從而使受害女性倍感內疚。而如果不帶走孩子,受害女性就需要經常返回原居地,看望或接送孩子,這就意味著她們不得不經常被迫面對施虐者。
來自中國的研究發現,那些在家庭裏收入更高、社會地位更優越的女性,同樣難逃家暴。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性別與家庭社會學研究室主任馬春華表示,“如果女性對家庭的經濟貢獻超過丈夫,夫妻間的地位相對于傳統性別模式出現倒置,女性遭遇暴力的可能性有時反而會增加。比如我們之前對‘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的數據進行分析發現,妻子擁有絕對資源,對于她是否會遭受家庭暴力沒有顯著影響。”馬春華進一步表示,在一個家庭中,妻子是否遭遇家暴,更多地取決于丈夫的性別意識,而並非妻子掌握的資源和權力多寡。
再次,受害女性出于羞恥感而隱瞞家暴內情。英國布裏斯托大學致力于研究創傷和弱勢群體的研究員艾利森·格雷戈裏表示,許多受害者對她們所經歷的家暴感到尷尬或羞恥。她們可能擔心,一旦結束這種虐待關係,就會被外人發現,她們的自尊心將被碾壓,不得不面對外界的評頭論足,甚至遭遇歧視和區別對待。
格雷戈裏説,“研究還顯示,受害者還特別擔心令父母失望。而且,結束虐待關係意味著她們必須直面自己的經歷,而這一切同樣會帶來痛苦。”
最後,不得不説到“愛”這個原因。格雷戈裏和英國利物浦大學社會學主任桑德拉·沃克萊特經過研究發現:愛,可能是人們留在家暴關係中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重要原因,它可以解釋為什麼受害人不離開,或是離開後又返回。
對2021年一項主題為“我為什麼留下”的推特調查活動的讀者反饋進行分析後,人們發現,人類的情感非常復雜,社交媒體的評論對女性的情感和心理影響很大。一些女性在推特上寫道“婚姻是永恒的”“我不想一遇到困難就逃跑”以及“孩子需要父親”。
研究顯示,受害人想維持夫妻關係而選擇了原諒,並把這作為生活的主要目標,甚至以犧牲自己的安全為代價。與此同時,施虐者卻在操縱受害者感情方面變得更加狡猾老練,他們總在威逼利誘:“如果你愛我,你就會……”他們還會利用受害者的擔憂和關心來阻止她們離開,比如以傷害對方或自殺相威脅,以使受害者感到不安或內疚。當受害者陷入這種“愛”中,她們更難回答親人、朋友的這類問題:“他這樣對你,你怎麼還愛他?”于是,她們選擇保持沉默,這也讓她們陷入更深的孤立和危險中。而這正是施暴者樂于見到的結局。
救濟的困境
1945年的《聯合國憲章》就提到了婦女人權和基本自由,到上世紀70年代,《聯合國人權公約》又對婦女和兒童遭受暴力的情況進行了關注。如今,各締約國都在聯合國的倡導下,開展著各式各樣的反家暴行動。
然而,無論是行政、司法還是社會救濟,在針對女性的家暴問題上,都頻頻遭遇挫折。
中國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了首部針對家庭暴力的專門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該法實施6年來,對預防和懲治家暴行為起到了顯著作用,但在司法實踐中仍存在諸多難點。
2021年11月24日,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研究團隊發布了《2017-2020年千份涉家庭暴力離婚判決書分析》(以下簡稱《分析》)。《分析》隨機抽取了2017至2020年涉家庭暴力的離婚訴訟判決書共1073份,其中94.8%的原告是女性。結果顯示,因為原告舉證情況不樂觀,家暴的最終認定比例極低,離婚請求的支援率也較低。
舉證方面,在這1000余份判決書中,無家暴相關證據或者證據情況不詳的佔到了68%,僅提交了一份孤證的佔一半以上;80%的案件中,關于家庭暴力的部分沒有得到正式認定,或被定性為“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
除了舉證難,旨在為家暴受害者撐起法律“保護傘”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執行難,是司法救濟的另一個困境。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敏説,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問題,一直是落實反家庭暴力法的難點,有群眾認為現實中由公安機關來執行人身安全保護令效果更好,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客觀情況。公安機關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機構,相比社區、婦聯甚至法院來説,其行政強制措施在制止家暴上更及時、有力度,群眾也更認同。
據統計,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開始實施至2019年12月,全國法院共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5749份。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庭長李明認為,這個簽發量還不太樂觀。應該進一步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同時婦聯等社會組織,也應協助受害女性了解人身安全保護令,並幫助她們進行申請。
疫情惡化家暴現象
2020年,當新冠肺炎疫情在意大利肆虐時,許多醫生因為照顧病人而受到感染,以致失去了生命。當年3月30日,27歲的羅蕾娜·卡拉恩塔去世了,那時她即將取得醫師執照,但害死她的並不是病毒,而是她的男友安東尼奧。
類似的悲劇也發生在西班牙小鎮阿爾馬索拉。因為遭到丈夫何塞的家暴,35歲的卡琳娜在兩個年幼的孩子面前死去。因為疫情管控,社區裏的人們無法聚在一起為她哀悼,只能來到陽臺上或者窗前,遠遠地聆聽來自市政廳的喪鐘。
西班牙加那利群島平等協會的會長基卡·福梅羅對媒體説,根據他以往的觀察,家暴案件的數量在特定時期內會驟然上升,比如水災時,女性不得不與伴侶共度更多的時間。
2020年,在法國發布疫情封鎖令不到一星期後,政府就表示,警方報告的家庭暴力案件在全國范圍內上升了1/3,而在巴黎,上升幅度甚至更大。
在西班牙馬德裏運營阿斯帕西亞基金會的弗吉尼婭·吉爾認為,遭受家暴的女性有多重憂慮:擔心被施暴者發現,擔心離開家感染新冠病毒,不知道當地為受害者提供服務的機構是否在運作等。吉爾擔心,那些本應被帶走的施暴者,可能不會被警察拘留,因為法庭“癱瘓”,也無法傳喚他們到庭。
歐洲理事會下屬的性別暴力專家組負責人馬塞琳·諾迪表示,有些時候,疫情阻礙了家暴受害者的求助。“一些地區的家暴庇護站已經完全停止接收求助者,因為工作人員不知該如何管理疫情風險。”她説。
諾迪還擔心,一些女性由于失去工作和收入,會在經濟上更依賴施暴者,從而更難離開對方。
演員妮可·基德曼作為聯合國婦女署的親善大使,曾到訪世界各地,聆聽過許多女性受害者的描述。她説,她們的故事時常令人感到痛苦、心碎和恐懼。“我們從這場疫情中吸取的教訓之一是,對于如此眾多的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和女孩來説,家庭並不是一個安全的地方。但是,隨著許多國家在疫情後開始開放,我們有機會創造一個新常態——一個沒有暴力侵害婦女行為的未來。”
來源:2022年4月6日出版的《環球》雜志 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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