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輕主婦帶著孩子走在東京街頭
從世界范圍來看,日本家庭主婦的比例依然較高。因此,婚後女性對丈夫的經濟依賴度也很高,這成為大部分日本女性在家庭中處于弱勢地位的根本原因。
文/《環球》雜志記者 郭丹 編輯/胡艷芬
列夫·托爾斯泰説:“幸福的家庭千篇一律,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可是在那些男尊女卑觀念根深蒂固的國度,許多女性在家庭中遭受的不幸卻如此類似:被家暴-隱忍-長期隱忍-自我人格否定-繼續被家暴-和孩子一起遭受心理上的虐待……
日本是男尊女卑觀念深植的社會。盡管近年來日本女性的社會地位有所提升,但現實生活中男女不平等的現象仍隨處可見。
譬如,在最應確保公平的日本各級升學考試中,招生時男女有別,分男女分數線,一些學校設置的女生錄取分數線明顯高于男生,尤其是一些熱門理科專業,男女分數線差距更大;在職場上,男女同工不同酬、升職加薪機會不平等的現象比比皆是。盡管現在選擇做專職家庭主婦的日本女性較過去有所減少,但從世界范圍來看,日本家庭主婦的比例依然較高。因此,婚後女性對丈夫的經濟依賴度也很高,這成為大部分日本女性在家庭中處于弱勢地位的根本原因。
她們害怕地躲進了衣櫥
在日本,人們把家庭暴力中配偶之間的暴力行為稱作DV(即家暴Domestic Violence的首字母)。主要指家庭中丈夫對妻子,或未婚情侶之間男方對女方實施的身體上的暴力、精神及經濟上的虐待等,也包括這種暴力對孩子造成的影響。
據日本警察廳統計,2021年日本國內家庭暴力案件總量達83042件,較上年增加0.5%,達到近18年來最高值。值得注意的是,在家暴受害者中,74.8%為女性。
對于家庭暴力案件量升至高點,日本非營利性公益機構“全國女性避難所網站”負責人、廣島大學準教授北仲千裏道出了其中緣由。她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許多家庭的收入下降,作為家庭支柱的丈夫更容易變得焦躁。加之疫情期間,許多男性都是居家辦公或失業在家,很容易把負面情緒發泄到在家庭中處于弱勢的妻子身上。疫情前,夫妻如果有矛盾,男方上班後女方還有喘息的空間,但疫情期間男性居家時間大大增加,于是,對于那些原本就身處家暴旋渦中的女性來説,家庭甚至變成了“地獄”。有的女性為了躲避家暴,甚至整個白天都躲在家裏的衣櫥中。
北仲千裏表示,另一個原因應該是日本社會對防止家暴的宣傳越來越多,人們對家暴的警惕意識較之前有所提高。加之為防止家暴而設立的民間支援機構增多,投訴電話也就越來越多。她本人今年就遇到了許多長期遭受家暴卻第一次打來電話的案例。北仲千裏表示,即使受害者打來電話咨詢,也並不意味著支援機構已獲得百分之百的信任,從被信任到與受害者面談,再到對其實施幫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10年不敢在有男性的地方工作”
日本的家暴到底有多嚴重?《環球》雜志記者近日在日本《文藝春秋》雜志的網頁上看到一篇連載報道,介紹了一位名叫林美保子的家暴受害者出版的一本紀實文學作品——《深受DV後遺症之苦的母親和孩子》。這篇報道,讓人們得以直觀地看到日本女性遭遇的那些曾被深藏的家暴細節,特別是讓人注意到家暴對一個孩子造成的心理虐待和影響。
“10年了,我不敢在有男性的地方工作,孩子們提起爸爸眼中都是恐懼”,太田陽菜(化名)是一位還不到40歲的女性,從婚後第5年開始遭遇家暴。當時家中已有一兒兩女,但男方卻出軌了,被發現後不但不悔改,還惡意讓妻子懷上第4胎,並大聲叫囂,“就得讓你肚子裏一直有孩子,這樣你才不能用出軌報復我。”兩人的家庭矛盾于是愈演愈烈,男方開始對女方拳打腳踢,把小女兒一把扔向沙發,把另外幾個孩子關進小黑屋……忍無可忍之後,有孕在身的太田陽菜終于帶著3個孩子逃回了娘家,並在不久後和男方離了婚。
然而等待她的是另一番艱難的生活——從家庭主婦到獨自謀生賺錢,女性一般只能幹沒有任何社會保險保障、以小時計費的小時工。更可怕的是,家暴的恐懼讓她幾年內都不敢和男人説話,不敢去有男人的地方工作,因此可選擇的工作非常少,只能靠拼命延長打工時間來貼補家用。而她的孩子們仍會經常做噩夢,而且從來不提想去找爸爸。
另一個案例是,一名日本女學生,小時候家境優渥,住別墅、有專職司機。但誰都沒想到她的父親從她幼兒園大班開始,就對其母親大肆辱罵並拳打腳踢,而且施暴次數越來越多,情節也越來越嚴重。這使得當時還是小女孩的她,精神長期處于高度緊張狀態。她不敢對任何人講這種“家醜”,覺得説出來也不會有人相信,同時她還想維護父親對外的高大形象。但就是這種長期的精神折磨,最終導致她在學校經常頭痛、出汗、腹痛、嘔吐,甚至會被同學不小心掉落的筆盒嚇得尖叫……對父親的恐懼、對男性的不信任長期困擾著她,家暴後遺症在她身上表現得非常嚴重。
設立“DV防止法”保護受害者
為了更好地保護家暴受害者,日本社會正在努力採取各種保護措施。例如,向受害者提供臨時性保護,幫助受害者逃離加害者;在法律條文中規定加害者不許靠近被害者;提供經濟支援,幫助無業的家庭主婦找工作,為受害者提供棲息之所,提供心理醫生,幫助受害家庭子女就學等等。
日本目前實施的“防止配偶實施暴力及保護被害者相關法律”(簡稱“DV防止法”)于2001年4月13日通過,並于同年10月開始實施。該法規定,日本各都道府縣需設立防止家庭暴力的相關咨詢機構。該咨詢機構與當地警方及福利支援機構相互合作,為受害者提供保護。法律規定,一旦咨詢機構或警方確認受害者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則可以要求施暴者6個月內不得靠近受害人工作、休息的地方。6個月內不得給受害人撥打騷擾電話、發騷擾郵件、寄送危險物品,或對受害人進行任何名譽或精神上的攻擊。同時,該法還設有一種驅逐命令,規定受害人離家後的兩個月內,如果回家取行李或物品,施暴者不得待在家中。
根據日本內閣府男女共同參畫局2022年1月發布的《對女性實施暴力的現狀與課題》報告,截至2021年3月底,日本全國共有300家相關機構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咨詢和幫助。可以説,日本社會對家庭暴力的認識越來越深刻,支援體係也越來越完善。據日本內閣府介紹,每年的11月12~25日是消除對女性暴力運動周,會舉辦各種關于反家暴的宣傳推廣活動。
然而事後的社會支援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還是防止女性遭受家暴。如果還是很不幸遭遇了家暴,一定不要責怪自己,因為這不是你的錯。
來源:2022年4月6日出版的《環球》雜志 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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