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參觀者在中國國際數字經濟博覽會5G智慧展區參觀
開放、包容、協作的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既符合中國數字經濟的發展需要,也能夠為中國帶來顯著的發展收益、規則收益和改革收益。
張琳
智利外交部11月23日發布公報宣布,《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當天在該國正式生效。?
DEPA由新加坡、智利和新西蘭於2020年6月共同簽署,2021年1月已在新加坡和新西蘭生效。?
10月3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二十國集團(G20)羅馬峰會以視頻發言方式,正式宣布中國決定申請加入DEPA。11月1日,商務部部長王文濤致信新西蘭貿易與出口增長部長奧康納,代表中方向DEPA保存方新西蘭正式提出加入申請。
這是繼9月申請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後,中國積極加入區域一體化協定、對接國際經貿高標準規則的又一重要決策,彰顯了中國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的決心,有助於中國在新發展格局下與各成員加強數字經濟領域合作、促進創新和可持續發展。
全球數字規則亟待完善
全球數字經濟發展方興未艾,正日益成為拉動全球經濟增長、貿易增長的重要引擎。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布的《全球數字經濟白皮書》數據顯示,2020年,47個國家的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達32.6萬億美元,同比增長3.0%,佔全球GDP比重高達43.7%。
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CSIS)報告指出,2020年跨境數據流將使全球産出提高3%以上,即接近3萬億美元。
根據世貿組織的計算,通過引入數字技術,全球到2030年貿易增長可實現2%的年均增速。
麥肯錫發布的《轉型中的全球化:貿易和價值鏈的未來》預測,至2030年,電子商務將會創造約1.3萬億至2.1萬億美元國際貿易增量。
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加速了全球數字經濟轉型,數字經濟的拉動效應更加凸顯。經合組織(OECD)發布的《2020年數字經濟展望》報告指出,2019年OECD國家70%~95%的成年人使用互聯網,2014~2019年人均每日網絡使用時間增加了30分鐘,線上消費市場蓬勃發展,遠程工作、遠程學習和電子商務迅速崛起。
然而,全球目前尚未形成統一的數字經濟規則,各經濟體對數字經濟治理的政策差異甚大——美國主張以美墨加協定和美日數字貿易協定為模板,而歐洲設立《歐洲數字議程》推動數字單一市場,並立法通過了《一般數據保護條例》,形成“歐式模板”。
政策差異的根源在於理念或價值觀不同——美國強調減少數字貿易壁壘,建立“開放、信賴、安全”的數字經濟環境,將商業利益與國家安全相結合;歐盟則強調個人數據和隱私保護。
2019年,在G20大阪峰會上,日本提出“可信的數據自由流動”(DFFT)的概念,獲得了G20成員的支持。目前中國也已經通過數據安全法,以立法保障數據安全。
如此,全球數字經濟規則的制定權競爭日益激烈。
亞太地區首創的新型協定
DEPA是亞太地區首個數字領域的單獨協定,其內容涉及數字貿易、跨境電商以及數字技術等廣泛領域,具有前瞻性,旨在為“志同道合的夥伴國家”建立數字規則,以提高效率、可信性和協同性。
2019年5月,新加坡、智利和新西蘭啟動了數字經濟夥伴協定會談;2020年6月,三國正式簽署DEPA;2021年4月,韓國宣布正式加入該協定。
DEPA並非傳統的“約束性”國際貿易協定,它提供了靈活的諸邊談判模板。協定共包括16個模塊:商業和貿易便利化、處理數字産品及相關問題、數據問題、更廣闊的信任環境、商業和消費者信任、數字身份、新興趨勢和技術、創新和數字經濟、中小企業合作、數字包容性、透明度和爭端解決等。
成員方或任何申請加入的新成員可以選擇直接與DEPA對接,也可以根據本國發展需求,部分採用以上模塊,將一國國內政策與DEPA相對接,或者將以上模塊的內容納入其他貿易協議。這一模式符合亞太國家“非約束性”“柔性規則”的治理理念。
在一些議題上,例如取消數字産品和電子交易的關稅、確保數字産品的非歧視性待遇、認可電子認證和簽名、促進無紙貿易、建立相互認可的國內電子交易框架、保護網上消費者、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反對惡意電子商業廣告的措施等,DEPA與CPTPP、WTO電子商務討論的優先事項等能夠達成基本共識。DEPA規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未來可為探索全球數字貿易規則提供重要的路徑選擇。
中國加入恰逢其時
當前,數字經濟在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中國較早申請加入這一全球首個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的決定富有遠見,彰顯了中方參與制定全球經濟規則的開放姿態,有利於中國在數字經濟領域提升競爭力和影響力。?
首先,中國數字企業走出去、加強對外合作,需要一個穩定的、可預期的國際數字經濟治理環境。
2020年9月,商務部發布《2020年中國數字貿易發展報告》,顯示中國數字貿易額由2015年的2000億美元增長到2020年的2947.6億美元,增長47.4%;同期數字貿易佔服務貿易的比重從30.6%增至44.5%。“十四五”規劃指出,預期到2025年,中國數字經濟核心産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將從7.4%增至10%。
亞太地區是數字經濟的大市場。根據谷歌、淡馬錫(Temasek)和貝恩公司(Bain & Company)聯合發布的《2020年東南亞數字經濟報告》,東盟70%的人口為網民,2020年互聯網用戶達4億,預測到2025年東盟的數字經濟總額將超過3000億美元。
中國與東盟國家的數字經濟合作十分密切,2020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年已啟動。加入DEPA可以進一步深化中國與新加坡、新西蘭等國家的數字經濟合作,促成亞太地區內開放、包容的數字經濟環境,減少數字貿易壁壘,在5G、人工智能、數字化轉型、智慧城市發展、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等多個領域促進可持續增長。
第二,中國是數字經濟大國,通過積極推進國際數字經濟規則制定,有利於促成廣泛的、包容性的全球共識。
長期割裂式、“各自為政”的治理機制會加劇數字經濟規則的碎片化,發展中國家將面臨日益擴大的“數字鴻溝”,加劇全球數字經濟發展不平衡。全球範圍內統一的數字貿易規則不會一蹴而就,DEPA提供了諸邊談判的有益探索,很可能成為未來數字貿易規則制定的重要途徑。
中國積極申請加入DEPA,將為這一發展模式提供重要支持。作為全球數字經濟治理的“第四極”力量,亞太國家主張靈活的、“菜單式”合作方式,確立了數字貿易領域的“指導原則”“最佳實踐”,繞開了漫長的貿易談判,有助於提高效率,符合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第三,加入DEPA符合中國立足亞太、造福全球的發展目標,具有前瞻性。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2015年《關於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構築起立足周邊、輻射‘一帶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貿易區網絡”。可見中國的自由貿易協定立足於周邊是起點。堅定推進並實施RCEP、積極加入CPTPP,都是這一發展思路的體現。
加入DEPA則具有戰略前瞻性。2021年5月,韓國産業通商資源部完成了加入DEPA的聽證會,9月正式啟動加入程序。目前已有多個國家對是否加入DEPA進行了可行性研究,如加拿大和英國均在考慮加入。2021年4月至8月,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CSIS)連續發布數篇研究報告,包括《亞太地區的數據治理》《數字治理:美國需重新領導》《DEPA:回歸TPP的路徑》,建議拜登政府加入DEPA。
這表明,在DEPA框架下,貿易夥伴圈存在進一步擴大的可能性,中國積極加入將佔據先機。
最後,加入DEPA彰顯中國進一步擴大高水平開放、深化改革的決心。中國向世界釋放出明顯的信號——中國將堅定不移地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亞太地區數字經濟的交流合作和共贏發展。中國在數字貨幣、電子支付、電子商務等領域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可以通過加入DEPA,為全球數字經濟發展貢獻中國方案和中國智慧。
總之,開放、包容、協作的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既符合中國數字經濟的發展需要,能夠為中國帶來顯著的發展收益、規則收益和改革收益,又代表了全球數字經濟規則發展的方向,有利於全球數字經濟的可持續增長。中國加入DEPA必將為全球數字經濟治理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
來源:2021年12月15日出版的《環球》雜誌 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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