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訂立規則、遵守契約就是最大的人情味。
桂濤
我在書市上偶遇一張簽訂于1929年11月6日的英國學徒契約。
契約寫在一張厚厚的紙上,那紙帶著浮水印,蓋著“兩先令六便士”的印章,説明它是一張批量銷售的專業學徒合同。合同由印刷、章印和手寫三部分組成,印刷部分是黑体字,藍色的章印部分是包括簽約人、學徒監護人、家庭住址、約定學徒日期、學徒內容、支付學徒款額等內容的橡膠活字,手寫部分是簽名和日期。
這張折成幾疊的契約,規定了一個居住在伯明翰、名叫理查德·巴特的學徒從簽約日起到1933年6月7日這3年半時間內,在當地一家叫“貝裏斯&默爾康”的公司學習機械車床的學徒事宜。
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工業國家。最早可追溯到12世紀初的英國學徒制,為工業生産接續培養了大批合格的技術工人。直到今天,學徒制也仍然是英國職業教育的重要形式。
這張近百年前的學徒合同對理查德·巴特和貝裏斯&默爾康公司在實習期間的權利、義務都做出明確、詳細的規定,比如“實習期間學徒不得故意損壞公私財産”“學徒每周領取16先令6便士的工資”“學徒對公司有意見必須經所在車間的工頭轉達”“學徒的父親與公司達成一致,為他提供實習期間足夠的食物、衣物(包括清洗和修補)及住宿費用,生病期間還應提供醫藥費”,等等。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這份契約上僅簽名就有6個,包括理查德·文森特·巴特和他的父親,貝裏斯&默爾康公司的兩位主任、一位秘書以及在簽約現場的一名機械工程行會的書記。這張契約還標注了在注冊號碼集、工資本集和契約集中分別備案登記的3個號碼,並且壓上了公司的鋼印。
對16歲的理查德·巴特來説,這張紙讓他對實習期間3年半的生活有了詳細的了解——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可以爭取、什麼必須獲得,都規定在這份形式完整、約定明晰的專業契約中。
這讓我想起我在中國農村看到的一張幾十年前的契約。那張不到百字、語焉不詳的紙片見證了一個6歲孩子命運的突變。因家庭窮苦,她經一個中人介紹,被“送給”家族裏另一個同姓人家做女兒,約定永遠“不得領回”,條件只是新家庭“不得虐待”。那個命比紙薄的孩子叫張小妹。
和理查德·巴特的契約相比,張小妹的契約真是薄得可憐,她要面對的未來是如此不確定,讓人恐懼。
如果往更深層次探討,這兩份契約背後是鄉土性和現代性之間的生動對比。
作為熟人社會的鄉村散發著更多的“人情味”,人人都是同宗同姓大家庭的一部分,凡事也不必算那麼清楚。若是“親兄弟、明算賬”,人和人之間會不會只剩下赤裸裸的利害關係和冷酷無情的規則條款了呢?然而,這種人情規則如果用在工業社會,反而顯得冰冷和殘酷。倒是理查德·巴特那種“法不容情”的條款,更讓當事者感到安全和踏實。
有的時候,訂立規則、遵守契約就是最大的人情味。我多希望張小妹也能遇到這樣“冷冰冰”的契約。
來源:2021年7月14日出版的《環球》雜志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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