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在日本東京,一名佩戴口罩的男子從一處建築工地的外墻旁經過
日本政界學界一些人士,將未來5年稱為“日本科技創新背水一戰的5年”。但一些結構化的現實性難題,意味著“六五計劃”的實現難以一帆風順。
鄧美薇 畢亞娜
日本政府1月完成了第六期科技創新基本計劃草案的擬定工作,為從2021年開始的為期5年的科技創新政策定下了方針。該計劃也被稱為日本科技創新“六五計劃”。
科技創新基本計劃是日本政府依據《科技基本法》制定的科技振興計劃。自1996年以來,該計劃根據世界科技形勢、日本科技發展狀況的變化,每5年更新一次。第六期科技創新基本計劃,將第五期計劃中提出的建設“超智能社會”即“社會5.0”的目標具體化,以提升日本科技創新能力,在歐美與中國引領信息技術發展浪潮的現狀下,為日本在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産業變革中謀求一席之地。
日本政界學界一些人士,將未來5年稱為“日本科技創新背水一戰的5年”。但一些結構化的現實性難題,意味著“六五計劃”的實現難以一帆風順。
危機感催生新計劃
1996年,日本制定第一期科技基本計劃時,其在世界科技競爭中處于領先地位,制定計劃的主旨,在于將戰後追隨歐美的科技政策轉變為更加獨立自主、開拓創新的科技政策。基于此,日本政府以加大研發投入、改革研發體係與部署研發戰略為計劃重點。第二、第三期的科技基本計劃基本上延續這一框架,並通過對關鍵領域的重點投資來提升日本的科技競爭力。第四期科技基本計劃開始將目標轉向通過科技推動社會變革與解決實際問題。第五期科技基本計劃在第四期基礎上提出,通過網絡空間和現實空間的融合,創造新産業與新服務,打造社會新形態——“社會5.0”。
相較前五期的計劃,日本制定第六期科技創新基本計劃面臨的國內外背景更為復雜。一方面,日本科技創新發展速度放緩,經濟增長動力減弱,少子老齡化和社會保障等成為愈加嚴重的問題;另一方面,在新冠肺炎疫情的“放大鏡”效應下,已經存在的國家間的科技競爭、全球氣候變化、資訊壟斷和貧富差距加大等進一步被激化,防疫措施與生活方式的變革成為迫切需求,也凸顯了日本數字化進程遲緩的問題。
與中國科技創新的快速發展相比,近年來日本的情況不容樂觀。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WIPO)發布的《全球創新指數報告》顯示,2020年,日本創新指數下滑至第16位,繼2019年之後仍居于中國之後,在人力資本和研究、知識和技術産出、創意産出的子指數排名中均被中國反超。在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發布的《全球數字競爭力排名2020》中,日本排名第27位,較2019年下降了4位。日本國家科學技術政策研究所發布的《科學技術指標2020》顯示,2016~2018年間,日本發表的論文數量排名下降至全球第4位,中國位居第1;在排名前10%、1%的高被引論文數方面,日本排名顯著下滑,均為全球第9位;在2016~2018年對世界論文生産的關聯度和貢獻度等數據中,日本也均呈現下降趨勢。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日本數字化轉型的遲緩,日本在疫苗研發方面“掉隊”同樣顯示出其科技能力的下滑,以及政府在執行力與靈活性方面存在的問題。如何提升研發能力,已然成為日本科技創新乃至社會發展的緊迫課題。日本首相菅義偉1月18日在施政演説中表達了危機感,“近20年的研發能力低迷已經成為左右國家未來的嚴峻事態。”
“六五計劃”重點
第六期科技創新基本計劃延續了第五期基本計劃的理念,將建設“社會5.0”作為未來5年的發展目標。但在第五期計劃的基礎上,新計劃又有了更加具體的調整與部署。
第一,根據《科技基本法》的修訂,調整了計劃的名稱與內容。2020年6月,日本將沿用了25年之久的《科技基本法》修訂為《科技創新基本法》。《科技創新基本法》強調對人文社會科學的振興,以及提升創新能力的重要性。與此相應,在其指導下制定的基本計劃,也由原來的“科技基本計劃”更名為“科技創新基本計劃”。新的基本計劃增加了振興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內容,提出通過人文社會科學知識與自然科學知識的融合來創造“綜合知識”,並運用“綜合知識”解決人類社會面臨的發展問題。
第二,提出了“社會5.0”的具體概念。第五期計劃首次提出了“社會5.0”概念,但對這一概念的圖景並沒有具體的描述。在第六期計劃中,“社會5.0”的具體圖景被闡述為“確保國民安全與安心的可持續發展的強韌社會”和“實現人人多元幸福的社會”。新計劃還提出,應把這一社會圖景與“信賴”“分享”的日本傳統價值觀相結合,將其作為“社會5.0”的整體概念,向世界展示日本未來社會的新願景。
第三,提出了實現“社會5.0”目標的三大支柱:實現數字化社會變革、強化研究能力和培養人才。在數字化社會變革方面,注重以數字技術推動産業“數字化轉型”,建設脫碳社會,加強5G、超級電腦、量子技術等重點領域的研發。在強化研究能力方面,尤其注重對博士人才的支援與培養,鼓勵女性研究者作出貢獻。日本政府計劃撥發10萬億日元(1日元約合0.06元人民幣)的大學專項資金,用于青年研究人員的培養和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日本建設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學。在人才培養方面,建設可以增強探究力和激發繼續學習意願的教育體係等。
此外,“安全”是日本實施科技創新“六五計劃”的重要關注點。計劃提出,“科技創新是國家間爭奪霸權的核心……包括美國與中國在內的主要國家正在前沿基礎研究及其成果應用領域展開競爭,將其成果作為應對安全威脅的有效對策,應用于應對全球傳染病流行、國際恐怖主義與網絡攻擊、加劇的大規模自然災害等方面。”在此背景下,日本明確要採取有效防止技術外流的舉措,並提出在充分利用日本優勢的同時,在考慮為解決全球性問題作出貢獻、加強資訊國際傳播以及綜合性安全保障下,開展新的科技外交。
掣肘因素
為推進“社會5.0”建設目標,日本政府計劃投入30萬億日元的研發預算,比第五期基本計劃多出4萬億日元。這項史無前例的巨額預算,足以反映日本政府對當前國際科技競爭的重視程度。但是,未來5年日本的“背水一戰”是否會取得預期成果,仍充滿不確定性。
一方面,日本科研能力下滑是由多個復雜因素導致的,很難在短期內轉圜。
第一,日本對年輕科研人員的培養落後于中美,盡管第六期基本計劃提出加強對博士研究生的支援力度並設立大學基金等舉措,但效果待觀察。
第二,日本人才發展惡化的趨勢能否扭轉,並不確定。根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發布的《全球人才報告2020》,2016~2020年,日本的人才指標全球排名由第31位下滑至第38位,人才投資與發展、人才吸引力及人才素質3個子指標排名均呈下滑趨勢。
第三,“研究習慣”或成為阻礙日本前沿科技進步的原因。例如,根據《日本經濟新聞》報道,日本研究人員由于注重業績評價,會避免研究有風險的新領域,導致日本的學術研究多集中于傳統領域,對關係未來發展的主題研究不足。也有研究指出,日本在新冠疫苗研發方面落後于歐美的原因之一,在于其更多聚焦于基礎醫學領域,科研資源也向基礎醫學領域傾斜,在臨床醫學研究方面較為薄弱。
第四,科研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完善。例如,如何有效、安全、合理地收集並共用數字資訊資源是一個重要課題,但目前日本在數字化建設方面的落後是不爭的事實。
另一方面,政策目標的設置與落實存在落差。
其一,從綜合科技創新會議對第五期基本計劃實施效果的總結來看,第五期基本計劃設定的目標並未如期實現,培養青年研究人員和發揮女性研究人員的作用等指標都沒有達成。這在日本國內引起了政界學界部分人士的嚴厲批評,他們呼吁對基本計劃設定的目標與監督方式進行反省與變革。
其二,政策目標設置“高大上”,但具體舉措能否跟進落實才是關鍵。為保證基本計劃設定的目標實現,第六期科技創新基本計劃寫明瞭各項目標的完成時間與責任部門,以期達到跟進落實的效果,政策目標與跟進落實舉措是否吻合、合理,需留待時間檢驗。
其三,為了有效利用研究數據,第六期基本計劃還將公布所有公募型研究資金新增加部分的數據概要,以便企業對感興趣的數據進行産學共研,避免同時開展同類型研究造成資源浪費。但是,如何通過具體措施使政策目標與實際需要相銜接,日本還沒有探索出一條成功之路。
(鄧美薇係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畢亞娜單位為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
來源:2021年3月24日出版的《環球》雜志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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