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2月9日電 香港特區區域法院9日裁定,2020年發生于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的一宗非法集結案,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等3人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名成立。
其中,黎智英和鄒幸彤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許可權或合理辯解下,參與未經批準的集結。鄒幸彤又與何桂藍被控于當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的集結。
該宗非法集結案一共涉及26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黃之鋒等。截至目前已有21人陸續認罪或被判刑。另外兩名被告羅冠聰、張崑陽已離開香港,法院已向兩人發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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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鄢曉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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