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記者申鋮)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月2日對外發布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延續現行制度和做法,明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等有關事項。
這一公告明確了一般納稅人購進機動車、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等情形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有關事項,並明確了關於資産重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等有關事項。
此外,兩部門當日還對外發布兩則公告,公布了《增值稅預繳稅款管理辦法》和《長期資産進項稅額抵扣暫行辦法》,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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