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 題:纖維製品監管新規&& 質量要求更嚴更規範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纖維製品,包括紡織服裝、床上用品、窗簾等,其質量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切身利益。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新修訂的《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絮用纖維製品通用技術要求》,在強化質量安全監管方面提出高標準、嚴要求。
新修訂的《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將適用範圍從原有的絮用纖維製品、學生服、面料三類産品,擴大至所有生活用纖維製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纖維製品。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二級巡視員王孝霞介紹,辦法明確了纖維製品禁限用原料要求,禁止用醫用纖維性廢棄物、使用過的殯葬用纖維製品等物質加工製作纖維製品;禁止利用再加工纖維生産內衣、嬰幼兒纖維製品;禁止利用循環再利用化學纖維生産嬰幼兒用絮用纖維製品的填充物、鋪墊物,循環再利用的聚酯纖維除外。同時,辦法還明確了禁止作為生活用絮用纖維製品填充物、鋪墊物的原料要求。
辦法對纖維製品的標識也作出明確規範,例如,利用循環再利用原料生産的纖維製品應當在標識中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環再利用原料;學生服、內衣、嬰幼兒纖維製品應當標注纖維成分及含量、安全類別;非生活用絮用纖維製品應當在顯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標籤警示。
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監督司司長王勝利介紹,這一辦法將嬰幼兒纖維製品、學生服、內衣、絮用纖維製品等産品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圍繞原料、生産、標識3大關鍵環節,推出了更具針對性的監管舉措。例如,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産品,辦法實施差異化原料禁用管理;在關鍵環節上嚴把控,要求纖維製品生産者、銷售者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確保質量責任可追溯。對學生服等具有集中採購、統一使用特點的産品,嚴格執行供貨前送檢制度,確保每一批次産品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交付。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明確提出開展纖維製品質量監測工作。市場監管總局纖維監測中心主任杜躍軍&&,面對新型纖維材料不斷涌現的情況,將建立纖維製品質量安全風險動態評估與預警模型,實現對重點産品、高風險領域及新型材料的靶向監測。特別是對廢舊紡織品循環利用環節、新型功能性纖維材料等潛在風險領域,建立專項監測模塊。同時,加強線上線下一體化監測機制建設,及時評估纖維製品質量安全風險,推動電商平台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在修訂《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的同時,強制性國家標準《絮用纖維製品通用技術要求》也同步進行了修訂。
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副司長王玉環介紹,新國標主要調整了循環再利用原料在生活用絮用纖維製品上的應用要求,設定明確的技術紅線與使用規範,引導和激勵對廢舊紡織品進行更精細分類和更高水平的再生處理,助力循環利用産業鏈提質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