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 題:依法合規科學利用好“坡耕地”——全國農技中心、耕地質量中心負責人就“水稻上山”等話題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於文靜、王立彬
近日,圍繞中國工程院院士朱有勇研發推廣的“水稻上山”技術,相關話題引起網民熱議。如何看待其可行性和影響?國家相關政策是怎樣的?丘陵山區如何進行高標準農田建設?記者日前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農業農村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負責人。
“水稻上山”技術有特定的適宜區域
問:近日,“水稻上山”話題引起網民熱議。如何看待山上種水稻的可行性?
答:朱有勇院士所説的“水稻上山”,是一種雜交稻雨養旱種的栽培技術,就是把“山下水田”的雜交稻品種引到“山上旱地”種植,不用泡田,不用育秧插秧,也基本不用澆水灌溉,還能有較好的産量,當地農民形象地稱為“水稻上山”。這些田本來就有,並非網民質疑的開山造田、毀林造田等情況。
這個栽培模式主要適合雲南海拔1700米以下、年降雨量1200毫米以上雨熱資源豐富的山區旱地,並不是什麼地方都能推廣。
朱有勇院士在雲南省瀾滄縣蒿枝壩村蹲點扶貧期間,發現當地農民喜歡吃大米,但當地多為旱地,主要種玉米,水稻不能自給。為此,其團隊在當地示範推廣雜交稻旱種技術,創造性地解決了兩個難點:一是篩選出適宜旱種的“滇禾優615”等品種,解決水稻旱地分蘗難題;二是通過推廣應用雜草萌芽前的封草技術,解決了旱地稻田易雜草叢生的難題。
2022年,這項技術推廣了53.12萬畝,水稻平均畝産350至400公斤,比山下水田低100公斤左右。朱有勇院士介紹的畝産788公斤,是0.52畝小面積上多施了一次肥、多澆了兩次水的條件下取得的,是專家攻關田産量,不是農戶大田産量。這種小面積攻關對探索本地區水稻旱種模式具有積極意義,為篩選品種、集成技術探索了出路。
山地稻田約佔全國稻田15%
問:目前山上的稻田比例有多大?産量怎樣?
答:稻穀是我國第一大口糧作物,稻米消費量佔口糧的60%。我國常年水稻種植面積4.5億畝左右。平原稻田佔我國稻田面積的近60%;丘陵稻田佔25%左右;山地稻田約佔15%,主要分佈在西南地區。這也是我們國家資源條件決定的,為了保障口糧,歷史上很多丘陵山地能種的都種上了。比如説雲南紅河哈尼梯田,就是立足當地獨特地理氣候條件創造的農耕文明奇觀。
據我們調查,山地水稻平均畝産350公斤左右,比平原地區低近200公斤,比丘陵地區低100公斤左右,這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比如,山地有效積溫和光照時間偏少,對水稻品種要求高,一旦選用不當就會導致生育期縮短,結實率和産量下降;山地稻田地形起伏大,土層偏薄、地力偏差,農田水利、機耕路等設施發展滯後,容易受旱澇災害影響。這也是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要通過選育適宜品種、改善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條件,提高山地水稻單産水平。
25度以上坡地禁止開墾建設高標準農田
問:有網民認為在丘陵山區搞高標準農田建設破壞生態,費錢費力。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答:在丘陵山區對符合條件的耕地建設高標準農田,是由現實國情農情決定的,也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中“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這一要求的實際舉措。國土“三調”顯示,全國位於6度以上坡度的耕地約4.4億畝,佔全國耕地總面積的22.74%。在現階段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這些地不僅要種,還必須要種好,就需要通過把斜坡耕地改造成水平梯田,配套水利設施等措施,提高這些耕地的産能。
國家對在坡耕地上建設高標準農田有明確的標準和規定,要求因地制宜規範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比如,要充分考慮地質地貌、水資源、氣象條件等,不同條件有不同的建設要求和標準,雨水多的地方要採取建護坡、田坎等農田防護措施,避免産生塌方和泥石流。建設選址要合理,禁止在25度以上坡地開墾、生態紅線區域內建設高標準農田,特別是不得借高標準農田建設之名,在不具備條件的地方墾山、開荒。
網上流傳一些在山體上修建梯田的圖片、視頻,將其與“水稻上山”、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聯,經核實,多為張冠李戴、移花接木。比如,流傳最多的一張圖片實際上是2018年雲南某地的土地整治項目施工場景,不是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還有農田被暴雨沖毀的圖片,也與在山上種水稻無關。在汛期農田被沖毀往年也有,我們每年都對農業防汛排澇作出部署安排,指導受災地區及時修復水毀農田,恢復農業生産。
依法推動整改復耕但避免“一刀切”
問:“水稻上山”不是“毀林造田”,但網上有把兩者&&起來的説法,反映一些地方“毀林造田”。國家在這方面有什麼政策規定?
答:耕地是糧食生産的命根子,解決14億人的吃飯問題,首先要堅決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近些年,國家&&了一系列嚴格保護耕地的制度措施,但一些地方仍然出現違規利用耕地搞“非農化”“非糧化”行為,比如綠化造林、挖湖造景、挖塘養魚、種植苗木草皮等,必須要整改復耕。
但在整改過程中,要區分情況、分類處置,不能簡單化、“一刀切”。要尊重自然規律,尊重作物生長規律,嚴禁不顧果樹處於盛果期、林木處於成林期、魚塘處於收穫季等客觀實際,強行拔苗砍樹,填坑平塘。要合理把握耕地恢復節奏,留足留夠過渡期,給農戶和經營主體合理準備時間。
在這裡還要特別説明的是,一些地方在整改復耕中涉及退出林地轉為耕地。這些“林”,不是以前“退耕還林”中為保護生態造的“林”,而是近年來超計劃、超政策、超要求,違規在耕地上建的“林”。對這些林地整改復耕,不是“毀林造田”,更不是有的網友所稱的“退林還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