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1日電(記者劉羽佳)中國證監會官網21日發布中國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過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根據公告,為確保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工作的有序銜接和平穩過渡,設置自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時間為過渡期。過渡期內企業債券受理審核、發行承銷、登記托管等安排保持不變。
公告稱,中國證監會指定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受理工作,中央結算公司、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負責審核工作。對于已受理未注冊的企業債券申請,繼續由中央結算公司、交易商協會推進相關工作。
同時,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的發行條件、資訊披露及申報文件格式內容、報送方式等事項,按照現有企業債券相關規定執行。企業債券仍在中央結算公司簿記建檔、招標發行,並執行現有企業債券相關規定和要求。對于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完成注冊且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債券注冊通知書,可按程式繼續發行。企業債券仍在中央結算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托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挂牌交易。
公告還提到,過渡期內企業債券發行注冊、監管執法、風險防控等工作有序銜接。中國證監會履行企業債券發行注冊職責。中央結算公司、交易商協會已受理未注冊的企業債券申請,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發行注冊程式。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中國證券業協會等依法履行對企業債券的監管和風險防控職責,參照公司債券做好企業債券日常監管、稽查執法和風險防控相關工作。
公告稱,過渡期結束前,中國證監會將及時向市場公告企業債券管理的整體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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