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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實控人涉嫌股票操縱 擬被市場禁入10年
2021-12-06 10:00:40 來源: 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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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5個多月後,新美星(300509)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何德平涉嫌操縱自家股票的調查結果公布。

  12月5日晚間,新美星公告,何德平收到證監會11月15日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證監會擬決定,就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對何德平及其他四位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4783.6萬元,並處以1.44億元罰款,其中,何德平及其中一位當事人承擔50%罰款即7175.3萬元;就資訊披露違法行為,對何德平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證監會擬決定對何德平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近年來,隨著證券監管力度不斷提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資訊披露違規的違法成本越來越高。”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對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表示,“就本案而言,上市公司再融資、重大資産重組將受限,還有可能引發投資者索賠。”

  何德平涉嫌操縱自家股票的一大原因是,其所持新美星限售股于2019年4月26日解禁後能夠獲得好的回報。

  公告披露,何德平操縱自家股票的過程通過三步完成,即大量買入、集中拉升以及集中賣出。

  自2018年9月26日開始,何德平及其他當事人涉嫌控制的賬戶組持續大量買入新美星,至2019年2月28日期末持股量為期初持股量的38.71倍,持股顯著增加。在此期間,新美星股價累計上漲12.57%。

  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賬戶組集中拉臺新美星,期末持股量較期初增加124.23%,持股量漲幅較大。在此期間,新美星股價累計上漲36.46%。

  2019年4月4日至6月26日,賬戶組集中賣出新美星。在此期間,新美星股價下跌13.36%。

  此外,操縱期間,涉案賬戶組還多次實施盤中拉抬和對倒,並反向賣出獲利的行為。整體來看,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6月26日,新美星股價上漲33.11%。在此期間,賬戶組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集中交易新美星,影響股票交易價格,盈利4783.55萬元。

  另一方面,何德平還涉嫌資訊披露違法。公告顯示,在新美星2016年4月上市前,海得澤廣代何德平等持有新美星80萬股股份,佔當時總股本的1%。上市後,該部分股票繼續由海得澤廣代持,海得澤廣自2017年12月19日開始減持新美星股票,至2018年12月27日減持完畢。

  中國證監會認為,何德平作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未如實告知上市公司有關持股情況,導致新美星在相關公告中均未披露相關情況,何德平的行為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

  對于實控人將被處罰,新美星表示,擬處罰決定僅涉及何德平個人,不涉及公司資金,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活動無關,不會對公司生産經營、規范運作等方面造成重大影響,不涉及相關法規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不過,新美星亦提示可能面臨兩大影響。首先,再融資受限風險,如控股股東受到中國證監會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作出的行政處罰,在行政處罰決定後3年內,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和發行可轉債受限;其次,重大資産重組受限風險。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何德平直接持有公司9398萬股,佔總股本31.7%;何雲濤直接持有6868萬股,佔總股本23.17%,何德平、何雲濤係父子關係,為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何德平還持有建水縣德運企業管理54.5%的股份。

  從二級市場看,新美星股價在去年10月觸及12.05元的階段高點後,開始震蕩下跌,並與今年2月9日觸及5元/股的階段低點,截至目前,相比階段高點累計下跌40%,最新報收6.45元/股,總市值19億元。(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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