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 > 正文
2021 09/07 09:35:57
來源:經濟參考報

對“早産月餅” 必須零容忍

字體:

據媒體報道,近日,昆明的徐先生發視頻爆料稱,他在8月27日買到了生産日期為9月5日的“早産月餅”。徐先生稱,發現後就不敢吃了。廠家回應稱,係日期印錯,已答應賠款,該批次月餅已全部封存不再售賣,正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和罰款處理。

去年中秋前,有消費者于9月6日購買的月餅包裝上標注的生産日期竟為“9月10日”。“早産月餅”揭開了食品標簽標識違法亂象的一角。食品標識挂羊頭賣狗肉等不規范現象時有發生,成為人們的糟心事。

眼下,“早産食品”現象時有發生,炮制出“早産食品”的始作俑者,非但毫無信譽可言,更主要的是這類隱性過期食品會給人們的健康埋下安全隱患。同時,反映了部分企業生産流程混亂,出廠檢驗記錄制度空轉,對食品標簽標識技術規范和行業標準熟視無睹。

生産日期胡亂標注、營養成分照搬照抄、産品標識文不對題……食品行業亂象的背後,是相關企業經營理念的錯位和自律意識的缺失。尤其是在一些基層地區,由于執法部門人手不足、專業性不強,城鄉接合部或農村地區一些食品小作坊廠家野蠻生長,食品標識監管形同虛設。

食品標識看似是包裝小問題,實則是關係食品安全的大問題,容不得半點麻痹大意,必須持零容忍態度。一方面要加大監管力度,充實執法隊伍,在敦促企業自查自糾的同時,開展食品標簽標識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虛假標注、誇大標注等違法行為。另一方面,食品標識是消費者獲取食品相關資訊的重要途徑,應加快相關行業監督管理辦法出臺,規范食品市場生産和銷售程式,從而提高食品安全標準。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對“早産月餅”等現象,不能熟視無睹,聽之任之。近年來,此行業亂象屢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食品包裝標識存在監管盲區以及違法成本低。對于虛假標注、誇大標注等市場亂象必須嚴懲不貸,這既是維護市場秩序、確保良性競爭的客觀需要,更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老百姓身體健康的必要之舉。

【糾錯】 【責任編輯: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