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13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會獲悉,新修訂的《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正式&&。
一是調整適用範圍。新修訂的《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將適用範圍從原有的絮用纖維製品、學生服、面料三類産品,擴大至所有生活用纖維製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纖維製品。對嬰幼兒纖維製品、學生服、內衣、絮用纖維製品實施重點監管,科學配置監管資源,實現全方位精準管控。
二是明確纖維製品禁限用原料要求。《辦法》明確禁止用醫用纖維性廢棄物、使用過的殯葬用纖維製品等物質加工製作纖維製品。明確禁止作為生活用絮用纖維製品填充物、鋪墊物的原料要求。明確禁止利用再加工纖維生産內衣、嬰幼兒纖維製品。明確禁止利用循環再利用化學纖維生産嬰幼兒用絮用纖維製品的填充物、鋪墊物,循環再利用的聚酯纖維除外。
三是嚴格纖維製品標識要求。《辦法》規定利用循環再利用原料生産的纖維製品應當在標識中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環再利用原料。規定學生服、內衣、嬰幼兒纖維製品應當標注纖維成分及含量、安全類別。規定非生活用絮用纖維製品應當在顯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標籤警示。
四是完善纖維製品相關經營主體質量義務。《辦法》規定生産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原輔材料進貨檢查驗收和記錄製度,有效驗明原輔材料或産品的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保證其符合相關質量要求。規定銷售者和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和記錄製度,並保證纖維製品質量。
五是明確監管要求。《辦法》明確市場監管部門對纖維製品質量實施以監督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省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可以根據纖維製品整體質量狀況,發布質量安全風險警示。實施信用監管,引導企業誠信合規經營。
六是明確法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明確違反《辦法》相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推動行紀銜接。嚴格纖維製品監督管理工作中公職人員違紀、違法行為一體銜接處理,強化紀律約束。
發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同時發布了強制性國家標準《絮用纖維製品通用技術要求》(GB 18383—2025)。
《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絮用纖維製品通用技術要求》兩項新規均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記者 高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