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變化共同見證“雙11”進入新“輪回”-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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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19 08:30:38
來源:北京晚報

3大變化共同見證“雙11”進入新“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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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雙11”已過去整整一周時間,各大平臺和商家也陸陸續續結束了“雙11”期間的各種優惠活動。

  從數據上來看,今年“雙11”(11月1日-11月11日)天貓交易總額為5403億元,比2020年4982億元的總交易額增長8.45%。而截至11月11日23時59分,“京東雙11全球熱愛季”累計下單金額超3491億元,同比增長28.58%。

  盡管在消費者的視角之中今年的“雙11”平淡無奇,但單純從統計數字上來看,天貓和京東分別創造了新的成交額紀錄。雖然增速上有高有低,但二者總成交額合計接近8900億元,在總交易規模上同樣再創新高。

  一方面是消費者體驗中的“平靜”和“平淡”,另一方面是史無前例的“雙11”消費新紀錄——在這種有趣的反差中,經歷了一個12年完整輪回“雙11”,似乎可以被勾勒出一個清晰的輪廓:“雙11”不再是某個平臺、商家或者消費者的節日,不再是單純衝擊銷售額的窗口期,而是一種更為科學的消費觀念,是國內國際“雙迴圈”新發展格局之下,進擊消費升級和高品質發展的抓手之一。

  在減少了衝動消費、“剁手”下單等不理性行為之後,今年“雙11”呈現出很多新的變化。

  變化1

  全方位強監管護航

  在過去的很多年中,對網絡購物和“雙11”的監管從未間斷,但2021年“雙11”幾乎可以被視為新一輪網絡購物監管和消費者保護的試金石。

  今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下稱《個人資訊保護法》)正式施行。《個人資訊保護法》明確了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個人資訊權益。這意味著平臺、商家不正當獲取和分享用戶個人隱私資訊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客觀上規范了“雙11”消費環境。

  《個人資訊保護法》正式施行一周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于11月8日下發了《關于規范“雙11”網絡促銷經營活動的工作提示》,該提示要求各電商平臺嚴格落實好主體責任,規范好促銷與廣告發布行為,禁止採用不正當的競爭與行銷手段,再次透露出相關部門加強對“雙11”各大電商平臺和商家監管的決心。

  除此之外,今年本身就是互聯網反壟斷的元年。年內,相關部門對互聯網行業記憶體在的“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查處,不僅開出了很多史無前例的巨額罰單,同時還不斷細化各項規定和措施。在這樣的大背景之下,今年也不得不從一開始就嚴格要求自己,有了更多的約束和自律。

  變化2

  “新生代”消費嶄露頭角

  通常來説,“新生代”指的是年輕的一代。但在今年“雙11”消費中嶄露頭角的“新生代”,其實既包括了消費特徵很有代表性的年輕一代,也包括逐漸參與到網絡購物中來的中老年消費者。

  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和消費觀念的改變,越來越多的中老年人參與到“雙11”中來。來自京東的數據顯示,今年46歲至55歲的中老年用戶成交額同比增長54%,環比增長83%。天貓發布的數據則顯示,新手機、羽絨服、毛呢外套是老年用戶三大“心頭好”,iPhone是他們購買最多的電子産品。

  與此同時,根據今年“雙11”的各項數據,新消費的趨勢重點在國潮、老字號以及與非物質文化遺産相關的産品,而這些正是很多年輕消費者所熱切關注的。

  數據顯示,在95後、00後的廣泛參與下,220家老字號品牌在雙11銷售額同比增長超100%,其中,有184家老字號開起了直播,直播間也成為老字號與年輕人交流的新方式;在保健品方面,通過升級技術、改進包裝和劑型,傳統保健品也同樣能擊中“養生青年”的需求;年輕人對非遺的熱愛也遠超想像,博物館文創産品迎來爆發,同比激增超400%……

  變化3

  直播電商不再甘當配角

  近幾年來,直播電商在“雙11”中的地位逐年升高,今年更是從配角一躍成為“領銜主演”。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12月,在電商直播中購買過商品的用戶已經佔到整體電商直播用戶的66.2%,其中17.8%用戶的電商直播消費金額佔其所有網上購物消費額的三成以上。

  隨著消費者直播電商消費習慣逐步養成,直播電商在“雙11”中的戰績也越來越“英勇”。在公開報道中,一位頭部主播的直播間在一天之內的銷售額就可以達到幾十億元、上百億元,甚至能夠超過絕大多數傳統百貨商場一年的銷售額。

  盡管如此,一些直播帶貨仍存在虛假宣傳、銷售違禁産品、利用“專拍連結”誤導消費者、誘導場外交易等違法違規之處,仍需要加強行業自律和市場監管,消費者也應該擦亮眼睛,避免權益被侵犯。文/劉洋

【糾錯】 【責任編輯:張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