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對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作出全面規範,進一步夯實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基礎。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多年來,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有力推動下,陜西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雲南昆明滇池長腰山違建等問題基本解決,環保督察制度護航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
也要看到,我國經濟社會已進入加快綠色化、低碳化的高質量發展階段,生態文明建設仍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必須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力度來謀劃和推進新征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矛盾是發展變化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作為開放的制度體系,需要根據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不斷調整完善向縱深發展,才能更好發揮督察利劍的作用。持續完善生態環保督察制度,既可以倒逼新舊動能轉換,推動傳統産業優化升級,又可以促進綠色産業加快發展,厚植高質量發展綠色底色,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必須建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環環相扣、協同聯動的督察制度體系,形成從“問題發現”“壓力傳導”“督察整改”“成果運用”到“主動履責”的治理閉環。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建章立制只是走完了第一步,如果沒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執行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難以發揮作用。只有執行到位,制度的價值才能充分顯現出來。一些違法違規行為之所以發生,根源就是制度落實執行搞變通、打折扣。要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利劍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和嚴的基調,敢於動真碰硬,持續發現問題,認真解決問題,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不能手軟、不能破例。要堅持舉一反三,組織排查整改“回頭看”,主動整治督察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做好督察整改“後半篇文章”。讓制度成為剛性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真正把生態領域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生態環境保護能否落到實處,關鍵要牢牢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遍。只有壓實責任、傳導壓力、精準發力,才能將環保督察效果落到實處。要將督察結果和督察整改工作有關情況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管理監督、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地方紀檢監察機關也要聚焦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發現的問題,通過跟進監督、下沉檢查、追責問責等方式,確保督察整改到位、不打折扣。
整改效果好不好群眾説了算。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環保督察要始終堅持人民至上,把群眾身邊看似不起眼的“小問題”作為督察關注的“大事情”。堅決查處一批破壞生態環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決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主動順應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生態環境的新期待。進一步強化督察信息公開,充分激發公眾力量,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環保合力。積極辦理督察組轉辦的群眾來電、來信舉報案件,推進整改規範運行,保證問題真整改、改徹底,公開整改結果。回應社會關切,接受人民群眾監督,以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全面改善和根本好轉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造福於民。(韓 晶)
(作者係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政治經濟系主任、二級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