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周邊不開娛樂場所 讓未成年人保護“落地有聲”-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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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20 10:51:53
來源:中國青年報

幼兒園周邊不開娛樂場所 讓未成年人保護“落地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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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文旅部印發了《文化和旅遊部關于修改〈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的決定》,對《娛樂場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辦法》修訂了與上位法不符合的條款。例如,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新增“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娛樂場所”的規定。(中國新聞網5月17日)

在舊版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雖然規定了娛樂場所的禁設范圍,卻只限定在“中小學校園周邊”,由此出現“娛樂場所遠中小學而近幼兒園”的尷尬現象。而新增“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娛樂場所”的規定,確實是法律上的一大突破。作為國家法律,具有普遍執行的效力,全國各地、所有公民都要嚴格遵守。但是,僅有國家立法還不夠。畢竟,法律往往是抽象的,而立法層級越低就越具體。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破冰之後,對部門規章《娛樂場所管理辦法》也作出修訂,不僅意味著法律衝突的結束,也意味著操作層面的加強,有利于更好地約束娛樂場所設置行為,將立法高壓線真正通上電。

可能會有人問,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就表決通過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新修訂的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什麼落實到下位法中又近一年?這不僅是因為,立法是一件嚴肅的工作,每一部高品質法律的出臺,往往需要反覆論證,經歷復雜的立法程式,還因為《娛樂場所管理辦法》內容較多,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娛樂場所,僅是需要修訂條款之一。並且,該《辦法》的徵求意見工作,從去年12月即已啟動。

當然,無論是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還是從提高立法效益的角度看,這種“暫時性”的法律衝突現象,都應當盡量避免。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之前,即對包括《娛樂場所管理辦法》在內的關聯法規進行係統清理,前瞻性地為部門規章打上“補丁”,不失為秉承立法精神的突破之舉。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之際,對相關的下位法同步修訂,也能第一時間實現法律與部門規章之間的無縫銜接。當上位法與下位法同頻共振,一致明確“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娛樂場所”,不僅是法制統一的體現,也將在無形中釋放出更強烈的保護未成年人訊號。

未成年人保護,是一項係統的復雜工程。從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到《娛樂場所管理辦法》變身,從“中小學校園周邊”不得設置娛樂場所,再到新增“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娛樂場所”,立法的調整,法律條款的修繕,強化了對幼兒群體的特殊保護,折射出對未成年人保護的高度重視。隨後,有關部門還需要做好立法後的“下半篇文章”,進一步加大依法監管的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各種違規違法設置娛樂場所行為,有效塑造和維護幼兒園周邊的清凈環境,讓幼兒們在更健康、更純凈的場所快樂成長。(中國青年報 劉婷婷)

【糾錯】 【責任編輯:孫亞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