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6日電 題:家長當好家長 老師做好老師
新華網記者烏夢達、余佩璇
剛剛過去的一學期,“家長打印作業”“護學崗家長倒下”等熱點事件,掀起關於家校責任邊界的討論。“上班聽老闆的,下班聽老師的”,不少家長把“家裏必備打印機、替孩子做手抄報、幫學校打掃衞生、代老師批改作業”總結為教育新“四大負擔”。
家校共育的本意,是家庭與學校各展所長、各司其職,共同托舉孩子的成長。然而,一些學校將批改作業、打印資料、執勤站崗等本屬學校管理範疇的事務,轉移給了家長,不少家長自嘲成了“編外教師”,“和真正的老師相比‘只差一本教師資格證’”。
更讓這份“兼職”充滿壓力的是,這些任務往往以“自願參與”“家委會協調”之名開展,讓許多家長難以拒絕,陷入“不配合不安心,配合了又力不從心”的兩難。
化解這一困局,需要的是厘清家長與學校的責任:老師不是家長,家長也不是老師;老師有老師的職責,家長有家長的職責。教育主管部門可進一步細化家校協作的權責指引。學校也要回歸育人主業,優化內部管理,切實為教師減負,規範家委會職能。社區、公益組織等力量可更多參與課後服務、校園安全協防等事務。
只有讓該學校負責的歸學校,讓該家庭負責的歸家庭,在孩子成長的同心圓中找準各自的位置,才能卸下不必要的負擔,真正為孩子營造一個健康、從容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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