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成人戲”偷走孩子的童年-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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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12 09:18:39
來源:北京青年報

別讓“成人戲”偷走孩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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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電總局網絡視聽司日前發布兒童類微短劇管理提示,要求遏制“成人化”傾向,糾偏“工具化”傾向,抵制“娛樂化”傾向。提示要求兒童類微短劇不得為製造戲劇衝突或以穿越重生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機等兒童形象,宣揚以惡制惡、權謀算計等觀念。嚴禁以兒童身份演繹“霸道總裁”、參與“校園霸凌”、展現“挑動對立”等成人化劇情。

  兒童類微短劇的“成人化”傾向,本質是將成人世界的規則與慾望,強行套在稚嫩的肩膀上。這些短劇中,“商業談判”“家族繼承”的權謀算計、“霸道總裁”的油膩橋段、“校園霸凌”的對立衝突等遠超兒童認知的內容屢見不鮮。正如專家所言,6歲前的孩子尚無法清晰區分現實與虛構,過早代入這類成人角色,不僅會模糊他們對真實世界的認知邊界,更可能讓他們在模糊的認知中“成為角色”——當劇本裏的爭搶與算計成為日常參照,當成人的話術與偽裝成為表演習慣,孩子們與生俱來的天真與松弛便會逐漸消散,這種認知錯位對人格發展的傷害往往難以逆轉。

  這場流量盛宴的背後,是商家與部分家長的功利共謀。商家看中萌娃的“吸睛效應”,將其視為低成本高回報的流量變現工具,全然不顧拍攝是否超出孩子的身心承受能力。部分家長沉迷“造星神話”,將參演短劇當作孩子的成長捷徑,輕信成名要趁早、顏值即正義的功利化理念,不惜讓孩子超負荷拍攝,甚至支付高額培訓費和包裝費。在這場利益糾葛中,孩子始終處於被支配的位置:他們的時間被拍攝切割,情感被劇本綁架,意志被成人的期待覆蓋,淪為滿足成年人一夜暴富幻想、情緒代償或流量收割的“工具人”。毫不誇張地説,這類“啃小”式商業炒作,本質是對兒童權益的漠視,是把孩子當成牟利工具的自私行為。

  監管的暫時空白,更讓兒童類微短劇陷入“野蠻生長”的狀態。儘管《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明確要求未成年人參與節目應符合年齡特徵,但作為新興業態,兒童類微短劇製作周期短、場景碎片化,缺乏針對低齡兒童參演的劇本內容專項審核標準和拍攝規範,導致“成人化”“工具化”“娛樂化”傾向愈演愈烈。孩子在拍攝中可能面臨的過度勞累、心理壓力、隱私洩露等問題,都因監管缺位而無人問津,兒童保護的防線在流量利益的衝擊下逐漸松動。

  孩子的世界本該純凈無瑕,成長有其自身的節奏與規律,兒童的價值不在於適配成人的審美、滿足成人的訴求,而在於按照自己的節奏探索世界、塑造自我。廣電總局發布的管理提示,正是對這種亂象的及時糾偏,彰顯了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決心。遏制兒童類微短劇 “成人化”傾向,既需要建立明確的監管規則,比如,明確拍攝時長限制、禁止超齡角色演繹、設立劇本內容專項審核機制,讓兒童參與商業表演有章可循等,更需要修正成人的認知偏差,摒棄“流量至上”的功利思維,真正把孩子當作獨立的生命個體去尊重。

  童年只有一次,成長無法重來,別讓“成人戲”偷走孩子的童年。守護童真,不是禁止兒童展示自我,而是守住成長的邊界,讓孩子先成為“孩子”,再成為“想成為的人”。當我們放下對流量的執念,織密兒童保護的制度防護網,才能真正還給孩子一片成長的凈土。畢竟,每一份未被侵蝕的童真,都是未來最珍貴的財富。 (胡欣紅)

【糾錯】 【責任編輯: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