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百噸王”貨車,用好“超載入刑”這一招-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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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25 08:55:39
來源:新京報

治理“百噸王”貨車,用好“超載入刑”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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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超載”的違規成本,倒逼行業走上規範、安全之路。

  2025年5月下旬,新京報記者暗訪發現,在一些地方,很多運輸砂石料、礦料等貨物的六軸貨車,在貨場裝載過磅時都顯示車貨總重量超過百噸,俗稱“百噸王”。按照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規定,六軸貨車的車貨總質量最大限值為49噸。也就是説,這些車輛超載比率達100%以上,屬嚴重超載行為。

  6月24日,針對新京報曝光的河南寶豐縣超載貨車亂象問題,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執法監督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該局正研究制定調查處理方案。

  “百噸王”在一些地方的肆意闖行,並非孤立現象。關於其巨大危害性,社會也早就有清晰認知。包括直接破壞公路和橋梁結構安全,影響基礎設施使用壽命,並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堪稱是行走的“定時炸彈”。同時,它還擾亂運輸市場秩序,加劇了行業的低價惡性競爭。

  正如新京報記者的調查所示,因為嚴重超載,“百噸王”還伴隨着諸多違法違規問題。如源頭上,很多貨場企業不顧相關“治超”規定,放任、協助貨車超載裝貨並放行;運輸中,超載貨車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無視交通信號規則。甚至有車輛生産廠家專門為客戶定制超寬、超高的挂車,以滿足超載運輸需求。

  可以説,“百噸王”從生産到經營、運輸都處於一整套的社會灰色秩序之中,不僅威脅公共安全,也在扭曲一系列的社會規則。然而,對於這一“毒瘤”,儘管從相關部門到地方都多次開展集中整治,但依然未能根治,歸根結底還是與巨大的利益慣性有關。

  一種關於超載現象的普遍成因分析是,貨主也生存不易,為了壓縮運輸成本,獲得盈利空間,司機都傾向於通過超載來實現這樣的目的。應該説,這個成因非常“現實”,但其本質上是一種畸形的行業“內卷”,更是以透支基礎設施使用壽命、放縱公共安全風險、突破法律法規等為代價的。

  明晰了這一點,就能明白,要徹底扭轉這樣的行業低價“內卷”慣性,還是要從源頭加大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通過提升“超載”的違規成本,來倒逼行業走上規範、安全之路。

  這方面,並不缺乏法律法規的支撐。如2023年10月開始施行的《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産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就明確,所屬貨運車輛運輸過程中違法裝載導致車貨總質量超過100噸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2020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危險作業罪”。也即,在安全生産領域即使未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但只要行為人的行為構成“危險”狀態時,也將受到刑法的規制。

  近年來,全國多地都出現了“百噸王”入刑判例。如就在近日,蘭州新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百噸王”危險作業罪案件,以刑事處罰向貨車嚴重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亮劍”。

  “超載入刑”,不僅可以讓社會對“百噸王”的危害性有更直觀的認識,也有利於擺脫過去相關整治最終落入“以罰代管”“以罰代法”的窠臼,真正從規則上有效提升“百噸王”的違法成本。長此以往,也將讓“超載”失去“性價比”,從而推動運輸行業的成本更加透明化、合理化,引導行業進入一個更公平、規範的秩序之中。

  對此,各部門和地方需要積極用好這一招,像治理“醉駕入刑”一樣,真正利用法律的威懾力量,讓“百噸王”無處遁形,也幫助運輸行業加快走出低價“內卷”的惡性循環。

【糾錯】 【責任編輯: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