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衞生健康委和瀋陽市衞生健康委發布通報,對媒體報道的健康證辦理問題進行查處。經核查,個別醫療機構存在未按照有礙食品安全及公共衞生疾病目錄項目開展體檢、未經醫師親自診查出具健康證明等違規行為,已責令其暫停業務,將依據法律法規進一步作出行政處罰。
這兩年,健康證辦理亂象時常被媒體曝光——
人沒到場,冒名頂替也能辦;15塊錢辦的假證,能通過外賣&&核驗;體檢過程松散隨意,54分鐘速成一份健康報告……
亂象背後,往往存在“造假流水線”。部分勞務中介招攬需要辦理健康證的人員,醫療機構則“配合”進行虛假體檢,快速發放健康證,從中牟取利益。有些不法分子還配套搭建“山寨”驗證頁面,更是以假亂真。
帶“病”的健康證怎能守護健康?我國食品安全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從事食品生産經營、公共場所服務等行業的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健康證造假,意味着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難以保證,有可能造成疾病傳播風險,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甚至公共安全。
健康證辦理亂象不能等媒體曝光了才查處,必須從源頭上進行規範,堅決把好健康證的“健康關”。(文案:馬若虎)
【糾錯】 【責任編輯: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