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錢,改成收芙蓉王了。”近日,河南鄭州“夜市攤販收香煙”事件引發輿論關注。5月11日,鄭州經開區聯合調查組發布《關於媒體報道經開八大街地鐵口夜市攤販收取香煙初步調查情況的通報》稱,經開區明湖辦事處涉事人員袁某某涉嫌授意個別夜市攤販,向其他夜市攤販收取香煙,已被停職。
此前,據河南廣播電視台報道,有攤販爆料稱,鄭州夜市攤主被索“保護費”,必須上交一條芙蓉王。
此事件中,涉事人員袁某某是否為執法人員尚不確定,但其作為辦事處工作人員,利用手中職權,向夜市攤販收取香煙的行為,顯然已涉及權力濫用問題,嚴重損害地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也是對當地營商環境的公然傷害。
需看到,每月多出兩三百元的“香煙成本”,對一些攤販而言,可能並不是一個小數目,這不僅直接吞噬着他們的利潤空間,還讓其做生意的攤位處於不確定之中,説不定哪天就被送煙多的人給佔了。
當前,夜經濟正逐漸成為鄭州都市經濟轉型發展的重要着力點。小微企業和個體攤販,正是活躍夜間消費的重要抓手,當地理當創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經營環境,讓他們能夠安心經營、放心發展。
除了對涉事人員依法依規予以處罰,還需從制度層面進行深刻反思和改革。比如,加強管理人員和執法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其法律素養和執法水平。同時,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讓攤販們能夠隨時就政府工作人員的不法行為進行投訴舉報。
説到底,一地營商環境的打造除了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規,還需在各種管理、執法的細節層面體現政策的善意,讓每位經營者都能感受到公平、透明、法治化的制度環境帶來的確定性和獲得感。
就此而言,對任何類似通過“打點關係”,以換取日常巡查“豁免權”的操作,不僅要亮出法律的利劍,更需剷除其存在的土壤。(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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