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的是超市推車 待找回的是公共常識-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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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18 09:07:22
來源:錢江晚報

丟失的是超市推車 待找回的是公共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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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貴州省貴陽市永輝超市的一家門店“閉店清倉期間丟失購物車500多輛”事件受到關注。轄區派出所一工作人員稱,已立案調查此事,望居民盡快、自覺將購物車歸還至派出所。

  涉事門店閉店清倉期丟失500多輛購物車,查監控發現為附近居民購物推出超市後未予歸還,不得已發函請求附近小區物業幫助尋找車子,結果並不如意,只找回30余輛車。超市不得已報警求助。

  法律規定,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産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購物車屬於超市財産,顧客有歸還義務,使用後未歸還,可能構成侵權或侵佔。若居民在明知購物車是超市所有,且有歸還義務的情況下故意不歸還,則有可能構成不當得利或侵佔財産的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賠償超市因此産生的財産損失。

  應該説,法律層面如何界定這樣的行為非常明確,該還的必須得還,並沒有什麼可商量的餘地。有些人以為中途丟棄就無須承擔責任,這是一廂情願,如果因為自己的責任導致購物車被損壞或者丟失,當事人同樣也要承擔責任,所以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事情在媒體介入以後,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可以説,幫助超市方找回丟失的車輛已經成為大家的共識。

  其實,這種車子功能單一,除了運貨以外,適用場景並不多。車子無法折疊,又大又笨重,還特別佔地方,也不太可能拿回家保存。留着無用,丟之可惜,何必順走呢?有些人偷偷推回家,最後又發現沒有辦法處理,隨手就丟在了單元樓前,給小區正常通行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當然,推走購物車的不見得都是貪小便宜的人,一些人可能出於方便,也有一些人只是跟風,並非出於據為己有之心,但不管是什麼原因,我們都希望看到居民自覺歸還的場面,這是考驗社會良知、公民素質、法律意識的時候。如果覺得不好意思,不妨等晚上人少的時候再推回。

  一輛車子可能值不了多少錢,可500多輛不是小數目,社會有責任幫助超市方挽回損失。另外,對一些不聽勸告執意不還的人還應及時處罰。如果不予處罰,無異於縱容少部分人的行為,會侵蝕社會的法治基礎。我們需要向社會傳遞明確的信號,財産權受法律嚴格保護,不得侵犯,超市閉店,但財産權仍在,只要違法一定會面臨法律的懲處。 (高路)

【糾錯】 【責任編輯: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