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着消費觀念變化和個性化需求的推動,不少家庭開始嘗試飼養“異寵”。所謂“異寵”,是指有別於貓、狗、觀賞魚等的小眾寵物品類,爬行動物、小型哺乳類動物、昆蟲等均可含括在內。養“異寵”新奇時髦,然而作為一種新興養寵模式,“異寵”市場有待進一步規範治理。(3月31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在當今社會,飼養“異寵”逐漸成為一股流行風潮。外形奇特的寵物,如狐狸、浣熊、蜥蜴等,吸引着眾多追求新鮮與個性的年輕人。然而,“異寵”飼養熱的背後卻隱藏着諸多風險,亟待規範管理跟進。
“異寵”交易與飼養,對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構成嚴重威脅。許多“異寵”屬於外來物種,它們在新環境中缺乏天敵制約,容易大量繁殖,搶奪本土物種的食物資源和生存空間。例如,紅火蟻作為來自南美洲的入侵物種,取食農作物幼芽和其他昆蟲,導致作物大量減産,危害糧食安全。福壽螺、巴西龜、鱷雀鱔等外來物種,也給我國生態環境和農業漁業生産帶來了難以估量的影響。一旦這些“異寵”逃逸或被人為放生到野外,將對當地生態系統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
“異寵”交易鏈中,也存在諸多非法行為,給消費者帶來法律風險。很多“異寵”是通過非法途徑引入國內的,消費者在購買時,若對其來源和合法性認識不清,很可能觸犯相關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即便是作為寵物飼養,也可能涉嫌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此外,由於許多“異寵”來源不明,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檢驗檢疫,其身上攜帶的毒性物質和病原微生物,可能對人類健康造成嚴重影響。例如,曾被截獲的秘魯巨大蟑螂,會分泌高致癌物黃曲黴素。
面對“異寵”飼養帶來的種種問題,規範管理迫在眉睫。首先,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源頭管理,強化口岸檢疫監管與執法。在入境貨物、運輸工具、寄遞物等關鍵渠道構建全方位防禦體系,及時更新外來入侵物種名單和不允許交易的“異寵”種類。同時,要嚴格施行生物安全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非法交易、運輸、飼養、放生“異寵”的行為依法問責,加大懲處力度。再者,網絡&&作為“異寵”交易的重要渠道,應履行監管和信息審核義務。提高商家進駐門檻,加強對交易過程的監管,通過關鍵詞審核等方式,嚴查違禁動物類目的交易。相關部門和網絡&&之間應建立高效的信息互通機制,堵塞管控漏洞。
此外,相關行業協會應發揮積極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規範交易流程。對於飼養者來説,在決定飼養“異寵”前,也要充分了解其習性、飼養難度和可能帶來的風險,摒棄衝動消費,做到理性飼養。
總之,飼養“異寵”不是一件小事,不是飼養者一個人的事,更關乎生態、生物、衞生等公共安全。只有加強規範管理,才能有效防範潛在風險,保障公眾利益。(汪昌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