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緊盯加重基層負擔現象,聚焦“牌子多”問題,開展清理整治,摘除形式主義的“牌子”,減輕基層負擔。
開展達標評比、創建示範活動,本是以標兵引領推動工作落實的有效之舉。但是一些部門卻將發牌視為“工作下沉”的象徵,認為“掛牌即落實”,甚至將掛牌數量與考核排名挂鉤,大搞“繁瑣哲學”,動輒開發出上百項指標,以此下移壓力。部分社會組織甚至以“達標創建”之名創收牟利,造成負面影響。
濫發牌子背後,是基層“主動爭牌、被動接牌”的矛盾心態。一些牌子是資源,更是政績,有的地方甚至不計代價超出財政承受能力爭牌。而有些牌子則是一些協會以授予榮譽之名行收取費用之實,硬壓下來,不得不接,最終導致滿墻皆是牌子的奇觀。
整治“濫掛牌”亂象,要從源頭上減少濫發牌子行為。近年來,有關部門對達標創建活動的開展已進行明確嚴格的限定。對涉及全國面上的達標創建活動實行清單化管理。清單之外不再發牌,讓不發牌成為常態,發牌成為例外。
更重要的是,需重構考核評價體系。如可借鑒動態評估機制,對無實際意義的創牌活動及時叫停,確保“牌子”與群眾需求同頻,讓幹部從“圍着牌子轉”轉向“圍着群眾轉”。(文案:鄭生竹、陸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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