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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9/ 28 08:51:48
來源:光明日報

電動車問題的源頭不應當被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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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電動自行車起火、自燃等問題頻發,造成了不小的生命和財産損失,電動車問題再度被置于輿論中心。

  目前,電動車的體量已經十分巨大,社會保有量接近3億輛。可以説,城市交通運轉在相當程度上要依賴電動車。尤其是大城市,電動車對通勤的輔助作用巨大。這是我們看待電動車問題的基本前提:電動車的存在已經是個基本事實,它的作用短時間內不可替代。

  正因為電動車廣泛存在,它的問題也到了不可忽視的程度。就以電動車最常見的自燃、起火等問題為例,這本是電動車的品質問題,但在城市裏,極有可能變成巨大的公共安全隱患。

  針對電動車起火,現有的治理措施更偏向于風險回避。比如要求電動車不進電梯、不進家門,室外停放等等。這些作為城市管理措施,是比較可行且相對權責清晰的方式。但還遠談不上萬全,其中漏洞不少。

  且不説對擁有電動車的千家萬戶的監管成本有多大,對諸如“拆下電池回家充”之類的土辦法,也幾乎無從防范。對于很多車主來説,充電樁的稀缺,室外停放空間的匱乏,也讓他們不得不選擇電動車上樓進家。

  而問題源頭更不能被忽視——電池品質。無論如何強調電動車不上樓,終究也是對既存風險的預防,還不是源頭治理。其實“電動車不上樓”本質上來説是個“治標”辦法,如果沒有對品質的基本保障,上樓與否並不是風險産生的充分條件,在路上、在室外同樣危險不小。就在兩月之前,7月18日杭州一電動自行車就在路上起火自燃,車上兩人被嚴重燒傷。

  基本的品質要求不應該被回避,對相關廠家追責、確保電池品質,才是更為根本的解決方式。2019年正式實施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新國標,也提高了電動自行車動力電池安全性能的標準。相應標準並不缺乏,但吊詭的是,電動車電池問題依舊層出不窮,三無産品、私自改裝等還遠談不上絕跡。

  可以參照的是,若是電動汽車發生故障,往往會引發輿論對品牌的窮追猛打、長期跟蹤;但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似乎鮮有對生産鏈條的大力追責,品牌是哪家、問題出在哪、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相關資訊在輿論場上常是付諸闕如的。

  當然,電動自行車的生産門檻較低,生産企業較多,小作坊大量存在,本身也給産品追責帶來了相當難度。但這和電動車無處停放、上樓進門難監管是類似的,都是由于電動車快速增長,公共資源難以應對所致。

  所謂“積重難返”,問題一旦累積到一定體量,治理難度必然成倍增加。而按現有電動車的規模,潛在風險恐怕已經嚴重,電動車和城市空間、城市安全的矛盾已經十分突出。對這一問題,不能只停留在“電動車不上樓”的道德倡導和“一事一議”的個案處理,應該盡快形成統一的治理思路。

  除了電動自行車,近些年大量出現的老年代步車等也同樣構成了對既有交通秩序、道路安全的衝擊。類似這些問題都應該早做謀劃,不能因為數量巨大、問題復雜等因素拖延不決。電動車其實已經是個教訓,在“保有量3億”的前提下再行治理,其難度是可以想見的。但無論如何,這個問題不能再拖,公共安全不可被懸于風險之中。(作者:夏研,係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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