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中的“美”不能以“傷害”為代價-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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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06 09:57:40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鏡頭中的“美”不能以“傷害”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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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態攝影熱度不斷攀升的當下,一些人為了追求所謂的“精彩瞬間”,衍生出了扭曲的拍攝方式。據《新京報》報道,近日在北京玉淵潭公園,有攝影愛好者為拍攝游隼捕食,將一隻被剪去飛羽的鴿子拋上冰面作誘餌;還有人為捕捉北長尾山雀啄食的畫面,用鐵絲將涂有蜂蜜的松球固定在枝頭。

  從用牙籤、鐵絲固定食物到播放鳥鳴錄音,從踹樹驚鳥到使用強光照射,一系列精心施展的“誘拍”手段,在全國多地出現。背後的動機往往也直白而功利:為了獲取能炫技或在攝影比賽中獲獎的“大片”。

  “誘拍”看似是攝影技巧,實則是人為干預自然規律的短視行為。專家指出,使用食物作誘餌可能導致鳥類口腔被鐵絲劃傷,誤食經過人為加工的食物會讓它們難以消化,攝入含激素的誘餌甚至可能導致它們死亡。長遠來看,“誘拍”還會改變野生鳥類的自然習性或導致鳥類捕食能力退化和繁殖失敗。

  “誘拍”行為不僅是對自然的傷害,也是對法律法規的漠視。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2025年最新修正的《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應當制止引誘拍攝等干擾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行為。有律師指出,如果拍攝者拒絕聽從合法、合理的勸阻,構成對公共場所管理秩序的妨礙,可能升級為擾亂公共秩序等行為。

  生態攝影的本質是記錄自然狀態下的生命律動,而非人為製造“擺拍”場景。當充滿偶然與驚喜的野外觀察,被強迫“擺拍”為可重復、可預演的流水線生産,便已背離這項愛好的初衷。治理“誘拍”,需要法律法規的剛性約束與公園管理的嚴格落實,也需要攝影圈內部形成清晰的職業自律,各類攝影比賽也應主動將“誘拍”作品拒之門外。唯有如此,鏡頭中的美才能真正成為尊重自然、謳歌生命的見證。(評論員 邱犇)

【糾錯】 【責任編輯:劉子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