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銀體溫計今日起停産 替代産品怎麼選?-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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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01 09:55:29
來源:新華網

水銀體溫計今日起停産 替代産品怎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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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前水銀體溫計賣得很快,我們店賣完這批就清庫存了。”北京市某藥店店員對記者説。

圖為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履行《關於汞的水俁公約》有關事項的通知。(截圖)

  據此前國家藥監局通知,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産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新規落地後,水銀體溫計正式退出歷史舞&,但電子體溫計、紅外體溫計(額溫槍、耳溫槍)等替代品能否“準確測溫”,成為公眾最關心的問題。

  體溫計如何使用更精準?

  “最近又囤了幾支水銀體溫計,擔心電子體溫計測不準。”湖北市民蔣女士在採訪中説。有這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測溫不準導致病情誤判、操作複雜影響體驗等都加深了人們對非水銀體溫計的抗拒感。

  “合格的電子體溫計與水銀體溫計在精度上無顯著差異,國家規定的誤差範圍在±0.1-±0.2℃,符合臨床診斷要求。”安徽省兒童醫院感染科副主任醫師李媛媛告訴記者。

  “我國對各類體溫計都有專門的要求。”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呼吸和危重症醫學科副主任醫師王璽認為,電子體溫計、耳溫槍具有快速測量、避免汞洩露風險、數據易於記錄等優勢。

圖為紅外體溫計。(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為什麼消費者總覺得“不夠準”?

  “關鍵在於是否正確使用。”王璽&&,“使用耳溫槍時,要將耳道拉直、探頭對準鼓膜。如果方向不對或有耳垢,結果就會出現偏差。額溫槍與非接觸式紅外體溫計更適用於公共場所的快速篩查,以及家庭初步判斷‘是否發燒’。”

  浙江省臨海醫療儀表廠負責人蔡國平提醒,在冬天使用電子體溫計時,建議先把感溫頭夾在腋下5分鐘,再開機測量。“電子測溫的用時一般在40秒左右,在氣溫比較低的時候,儀器還沒有得到充分的熱平衡,測溫就結束了,所以才會出現測不準的情況。”

  為何價格差異明顯?

  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市面上在售的體溫計主要分為四大類,不同品類價格跨度顯著,從十幾元到數百元不等。

  從電商平台數據來看,水銀體溫計價格普遍在8-15元之間,無汞體溫計在20元左右;入門級電子體溫計售價多集中在15-40元,高端産品價格在100元以上,而紅外體溫計價格差距尤為明顯,有幾十元、百元左右的,高端款如某進口品牌産品券後價可達300多元。

圖為某電商平台上的體溫計。(截圖)

  價格差異是由什麼決定的?

  “目前水銀和合金材料的成本相差不大,一般相差2-3元,主要的區別就是原材料,非水銀用的鎵銦錫合金價格會高一些。”浙江省寧波市鄞州華鑫儀器有限公司企業負責人王雪冬分析,隨着産能擴大,未來生産無汞體溫計的價格應該能控制在10元以下。

  “電子體溫計和紅外體溫計的價格就有些參差不齊。本身産品的製作技術並不算複雜,但品牌價值、使用功能以及産品配件都會影響銷售價格。比如不同産地的傳感器,成本本來就不一樣。”他建議,“有需求的消費者建議選擇百元以上的電子或紅外體溫計,可用度和持久性更高。”

  除了價格難以判斷,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紅外體溫計易受環境影響,電子體溫計則會隨着時間推移,出現電池衰減、元件老化等情況,這都可能讓體溫計變得不準確,而讓消費者定期送檢顯然並不現實。

  庫存水銀體溫計如何安全處置?

  蔡國平&&,早在幾年前,行業內大多數廠商就開始向“無汞”體溫計轉型。“以前我們工廠一年生産水銀體溫計也就100多萬支,包括出口和內銷,水銀體溫計的庫存不多。現在電子體溫計的供應鏈越來越完善,生産廠家越來越多,基本能滿足大家對測體溫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禁汞”指的是禁止“生産”含汞體溫計,市場上已有的合規庫存産品在有效期內仍可合法銷售。

圖為家用水銀體溫計。新華社記者 余佩璇 攝

  “現有水銀體溫計實施‘逐步限制使用’,暫無統一淘汰和替代的時間表,三級醫院尤其是兒科及婦幼機構,多明確在2025-2027年完成全面淘汰。”李媛媛解釋稱,醫院目前不再採購水銀體溫計,現有庫存可使用至報廢,再按照醫療廢物回收處理的相應法律法規由專業機構回收處理。

  那麼普通居民該如何處理水銀體溫計呢?

  有業內人士在採訪中提到:“針對普通居民的回收渠道尚未完全覆蓋,如果水銀體溫計被打碎,汞會迅速揮發並造成一定危害,建議找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或環保部門來處理。”

  “我們藥店長期開展‘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公益項目,也願意成為廢舊水銀體溫計回收點。”安徽豐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合肥丹青花園店店長張靜&&,儘管部分藥店具備較為成熟的危險廢物回收管理經驗,但要確保回收安全可行,專用的回收容器及規範運輸渠道、相應的成本補貼和專業知識培訓,仍是不可或缺的關鍵支撐。

  “希望能得到相關部門的支持與保障,讓廢舊水銀體溫計回收工作規範落地、長效推進。”張靜説。

  策劃:萬方

  記者:趙宇嬌 劉璐 康薇

  參與報道:李東標 戰曉菁 汪菁璐

【糾錯】 【責任編輯:趙宇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