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筆樓丨“大字吸睛、小字免責”,這樣的小把戲該退場了-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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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05 10:38:59
來源:新華社

千筆樓丨“大字吸睛、小字免責”,這樣的小把戲該退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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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稱“下載App必得大額紅包”,旁邊又用小字解釋“僅限新人或以實際情況為準”;宣稱“全場5折”,又在大大的“5折”後面跟個極小的“起”字……一些商家在廣告宣傳話語上玩文字游戲,讓消費者頗有怨言。

  先用大字吸睛,再用小字免責,商家抖這種“小機靈”,對消費者毫無誠意可言,或可贏得一時贏得一利,但長此以往,就是從根本上顛覆誠信的市場基礎,傷害消費者信任,損害整個消費環境。

  廠商慣用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責”宣傳手法,被媒體總結為“三吹”。

  吹功效。

  某品牌手機在海報推廣當中,用顯眼大字高調標注“逆光之王”,卻在偏僻角落裏用一行小字注解:“逆光之王是産品設計目標”。拿設計目標當産品事實宣傳,商家的膽量為何這麼大?

  吹銷量。

  某品牌服裝在商場中宣傳自己,從2022至2024年“連續三年全球銷量領先”,小字註明數據源於“2023年8月的調研”。這就讓人不禁生疑:調研竟能“未卜先知”?

  某品牌汽車在銷售廣告中稱自己是“全球銷冠”,角落卻標注“圖文等全部內容僅供參考,請以訂購協議和實際交付為準”。既然要以實際交付為準,那前面宣稱的“全球銷冠”,只是説了個“寂寞”?

  吹優惠。

  某&&大字廣告“下載App必得大額紅包”,旁邊則用小字解釋“僅限新人或以實際情況為準”。一些商超在大門口宣傳牌或紙質宣傳單上宣示“低至5折”,“5”字加粗放大赫然醒目,“5折”後面卻有一個“小跟班”的“起”字。既想用優惠來吸引顧客,又不想真正讓利惠民。

  某些商家認為,廣告廣告,宣傳浮誇一下無傷大雅。但事實上,“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設計,完全是一種“文字陷阱”,貽害無窮。

  損害消費者權益。在廣告大字的忽悠下,一般消費者很容易“入坑”。人們有理由懷疑,愛動這種小心思的廠商,恐怕很難會在産品的用料、品控上面花大力氣。他們生産銷售的産品,質量也往往讓人難以放心。

  傷害廠商聲譽。此類廣告中的小字常常小如蚊蠅,顏色與背景相近,在廣告中的位置又較為隱蔽,消費者通常很難注意到它們。用大字做廣告,用小字免責,就是試圖為誇張的廣告語和不實宣傳披上合法外衣。

  滋生消費糾紛。當消費者發現上當受騙後想要維權,商家常常拿“免責小字”辯護洗白,導致雙方産生爭執,消費者陷入維權困境。

  “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現象,近年來有愈演愈烈之勢。從生産廠家到銷售商家,從線下賣場到線上商場,越來越多廠商把它當成宣傳中的常用手段,令人擔憂。

  對消費者而言,權益受損後容易産生不信任感,進而謹慎消費、不敢消費;對企業而言,靠文字游戲短期獲利,終將傷害商家信譽。一旦輿論發酵,多年積累的口碑可能瞬間崩塌;對行業來説,當“小字免責”大行其道,誠實守信的企業將陷入“劣幣驅逐良幣”的困境。

  “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套路少一點,過硬品質和貼心服務多一些,是廣大消費者的普遍心聲。

  “免責小字”絕非商家的“護身符”。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都明確規定,廣告應該真實、清晰,不得引人誤解。司法實踐中,法院多以普通消費者的“一般注意力”作為標準進行判斷。那些刻意隱藏、與醒目宣傳實質矛盾的“小字”,非但不能讓商家免責,反而可能成為構成虛假宣傳或欺詐的實錘證據。

  整治“大小字陷阱”,需多方協同發力。相關部門要明確標準,強制要求産品的核心性能、價格、促銷條件等限制性信息;宣傳推廣時在字體大小、顏色對比、擺放位置上達到“清晰可辨”;要強化執法檢查,對汽車、金融、食品等重災區開展專項整治,讓投機者付出沉重代價。

  商業的本質是誠信,廣告的基礎是真實。企業想要走得穩、走得遠,終究要靠過硬的産品和真誠的服務。早日戳破“大小字陷阱”,讓違法違規者無所遁形,讓誠信經營者贏得市場,塑造風清氣正的市場環境,讓消費者放心消費、舒心消費,為提振全民消費築牢誠信基石。

  策劃:令偉家

  統籌:何險峰、李代祥、劉雅萱、卜寄傲

  記者:毛振華、張宇琪

  題圖漫畫:潘紅宇

【糾錯】 【責任編輯:劉子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