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緊扣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的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提出一系列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具體舉措。期待這些舉措得到最有力的落實,真正為廣大教師減負,讓校園成為更加純粹教學凈土。
既要做教書育人的師者,又要做巡河護林的“安全員”、創城迎檢的“協管員”、數據填報的“統計員”——這是部分中小學教師的忙碌日常。種種非教育教學事務,不僅擠佔了教師備課、教研、與學生互動的寶貴時間,更以“參與情況與評優評先挂鉤”等方式,形成隱形強制,讓他們難以拒絕。更有甚者,一些社會事務以“安全”“責任”等名義向學校轉移,導致教師承擔起本不屬於教育範疇的無限責任,一旦有事,反而首當其衝。
實際上,為教師減負的步伐,多年來並未停下,但整體成效卻始終不盡如人意。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教師減負工作“口號響、落實虛”,以文件貫徹文件、以形式應對形式,導致“進校園”事項審批等關鍵機制推進遲緩。更值得警惕的是,過度依賴“留痕管理”和材料考核的教育評價導向,進一步助長了形式主義的蔓延。與此同時,因社會事務權責邊界不清,學校作為行政體系末端,往往難以對各類攤派任務説“不”。辦學自主權受限,也使校長依法治校步履維艱,難以從非教學事務中真正抽身。
而新近印發的《通知》,不僅亮出了為教師減負“動真碰硬”的決心,更致力於機制創新與量化管理,力求精準減負、長效減負。《通知》聚焦源頭治理、精細管理與協同監管三大維度,提出一系列創新舉措:建立發文前置審核機制,推行減負一致性評估,推動治理模式從事後糾偏轉向事前預防;深化涉校事務“白名單”管理,嚴控總量、動態更新、強化備案審核;明確涉師事項正面清單、倡導性指引與禁止性規定,為教師減負工作劃定清晰邊界。
這些制度性安排,標誌着教師減負正向制度化、規範化邁出關鍵一步,具有較強的現實針對性與可操作性。各地須明確認識到:嚴控外部干預、優化內部治理、強化監督問責,三者缺一不可,唯有協同發力,方能真正防止非教育教學負擔“回潮”。
給教師減負,既是遵循教育規律的內在要求,更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必由之路。在落實減負工作過程中,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動真碰硬,真抓實幹,拿出監督執紀的“真利器”,築牢教育本真的“防護網”,實實在在推動教育教學“卸包袱”、立德樹人“守初心”。(評論員陳瀟雨 吳振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