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丨我國擬修訂企業破産法 補齊市場退出機制短板-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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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08 15:18:06
來源:新華網

人大常委會丨我國擬修訂企業破産法 補齊市場退出機制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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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9月8日電(記者王希)企業破産法修訂草案8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草案充分總結現行企業破産法施行以來的實踐經驗,對反映較為集中的破産程序啟動難、周期長,部分重要制度缺失,配套機制不完善等問題,深入研究論證並提出解決方案。

  破産法律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性法律制度。現行企業破産法自2007年施行以來,在推動經營主體有序退出、促進公平競爭、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該法已不適應實踐發展,迫切需要進行修改。

  據悉,全國人大財經委提請本次常委會審議的企業破産法修訂草案共16章216條,在現行企業破産法12章136條的基礎上,實質新增和修改160余條,對現行法律作了比較全面的修改。

  破産案件相關的社會穩定、信用修復等問題,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推動解決。為此,草案增加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破産工作協調機制,明確相應部門牽頭履行破産事務行政管理職責,統籌協調破産工作中有關行政事務。

  針對實踐中破産申請和受理程序中的突出問題,草案對當事人提出破産申請後至法院作出裁定前防止債務人財産貶值或被惡意轉移的臨時措施作了規定,強化債務人有關人員在破産程序中的義務,明確人民法院受理破産申請後應當解除保全措施、中止執行程序的範圍。

  草案圍繞完善債務人財産處置及破産財産分配有關制度作出一系列規定:一是細化完善破産撤銷權的規定,按照行為性質予以分類;二是明確債權人會議對債務人重大財産處分行為的決定權;三是完善破産財産的清償順序,將人身損害賠償債權、消費者維持生活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務債權置於第一、第二清償順位,增加劣後債權制度。

  此外,草案修改的內容還包括健全管理人制度,優化重整相關制度,完善特殊類型企業破産制度,增加合併破産制度以及完善跨國破産司法合作制度等。同時,草案還對破産費用和共益債務、債權申報、債權人會議、和解、法律責任等內容作了完善,對部分條款及文字作了修改。

【糾錯】 【責任編輯:谷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