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國傑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新華網
新華網 > 時政 > 正文
2024 11/29 09:10:58
來源:重慶日報

姜國傑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字體: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六屆〕第58號

(2024年11月28日重慶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任命

  姜國傑為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易曉東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王劍波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孫琳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長;

  劉偉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檢察長。

  二、任命

  蔣德陽為重慶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吳凱為重慶市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蔣佩佚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吳濤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余雲中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彭貴為重慶兩江新區人民法院(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院長;

  馮兵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朱學元、王峰、彭勁榮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王嶺、李芊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吳聞聞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員;

  宋飛、廖祥勇、陳聃、邱瑢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高玲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員;

  何濤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張傑、何方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冉詩玉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梁琴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樂明旺、童蕾、楊彥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

  劉寶、戴粵、王斌為重慶市兩江地區人民檢察院(重慶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三、批准任命

  龐偉華為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四、決定免去

  張俊文的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五、免去

  毛玉樹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重慶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楊國權的重慶市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黎方銀的重慶市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委員職務;

  周德勳、張重新的重慶市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母明江的重慶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陳強的重慶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職務;

  李生龍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曹世海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王彥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趙虹、彭四川、陳怡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夏川的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蔣佩佚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劉厚勇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余雲中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呂容亮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杜麗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潘小美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劍波的重慶兩江新區人民法院(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吳聞聞、童蕾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何濤、張程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王朝群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員職務;

  陳一、劉浩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員職務;

  王建華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曾廷全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易曉東、彭貴的成渝金融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六、批准

  劉偉辭去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龐偉華辭去重慶市奉節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糾錯】 【責任編輯:趙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