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轉型發展,強化環境公益訴訟保障生態文明建設,嚴懲失信被執行人“基本解決執行難”縱深推進,員額制、司法責任制、書記員、人民陪審員改革蹄疾步穩……

真正不變的,只會是變化本身。黨的十八大以來,江蘇法院立足于不斷強化審判執行工作,立足于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問題為導向,以群眾的司法需求為牽引,在變化中尋求發展,在突破中實現司法能力和水準的提升,以一個個優異的司法業績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近日,在完成各項既定程式後,江蘇法院黨組作出決定,增補697名法官入額。經過此次增補,目前江蘇全省法院員額法官達到6682名,佔全省法院中央政法編制數的35.98%。

據了解,與首批大規模入額遴選相比,此次增補工作的突出特點是員額分配向基層法院集中,遴選標準向辦案一線傾斜。與首批不同的是,省法院不再將確定增補的員額直接分配到各個法院,而是將各地區核定員額分配至各市中院,由各中院按照向基層傾斜特別是向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層法院傾斜的原則,再行分配到所轄各基層法院。經統計,此次增補法官員額數中有684個員額均投放到基層法院,佔分配員額數的77%。同時根據中央政法委《關于嚴格執行法官、檢察官遴選標準和程式的通知》要求,規定原辦案骨幹調入非辦案部門五年以上的,需回到辦案崗位參與辦案滿一年方可參加本次入額遴選,並按照該文件規定的員額配置應當向一線辦案部門傾斜的要求,明確此次入額增補工作中,不再設置法官管理崗位,從而保證法官崗位均設在一線辦案部門。

省高院政治部相關負責同志介紹説,改革本身也是逐步走向成熟完善的一個過程,“包括在選拔導向上致力于體現公平公正,通過有進有出、能進能出的動態調整保持員額法官隊伍活力等新舉措,都是在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司法改革精神,圍繞切實解決在‘大走訪’中基層反映強烈的人案矛盾等突出問題做出的調整。可以説,改革的推進經歷了‘要我改’到‘我要改’的過程。”

員額制改革,是整個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基石。入額就要辦案,辦案就要負責,通過員額制改革,把隊伍中的優秀人才選入員額,才能真正實現法官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

入額考試是實行法官入額的一個重要環節和必經程式,如何通過相應的考試、考核把最優秀的人才選入員額法官隊伍?改革中江蘇法院的“自創動作”引發關注。記者從省高院了解到,全省法院法官入額考試均採取閉卷筆試形式,省法院組織由第三方參與的專家命題小組,嚴格按照國家統一考試的試卷命題、印制規范,組織命題、試卷印刷、考務和閱卷過程進行工作。試卷分為刑事、民商、行政三種類型,參加考試的人員可以自行選擇其中一種作答;試題採用案件卷宗形式,由考生根據所給卷宗材料撰寫裁判文書,以最接近審判工作實際的方式,充分考查法官履行審判職責的基本能力和專業素養。

“為什麼只考一份裁判文書?究竟應當如何看待這‘一份裁判文書’的考試?” 東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周佑勇教授談道,法官是以專司審判為職業,法官入額考試作為對法官的職業技能測試,重點應當測試的是作為法官這一職業所應當具備的職業技能、專業素養和思維能力。在法院,一份裁判文書就類似于是在寫一篇論文、在研究一個學問。它承載了全部審判活動,是審判成果最權威的體現,是對一名法官所具備的法學理論功底、法學專業素養、法治思維能力以及判案技巧和方法的綜合體現。可以説,一份裁判文書,能夠看出一名法官所具備的熟練制作文書、全面把控合法性審查、客觀認定法律事實、法律解釋以及邏輯推理與論證能力。”

員額制改革、司法責任制改革、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改革、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自2015年4月起,江蘇法院全面正式啟動司法體制改革多項試點工作。兩年多來,省法院和各試點法院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決策部署,由點到面由淺入深,瞄準難點持續發力,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統籌配套順利推進。

  

“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司法責任制改革中,省法院制定《江蘇法院審判責任制改革實施細則》,依法落實審判權力,讓獨任法官、合議庭真正成為審判主體。全省法院將院、庭長編入審判團隊實質性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明確院、庭長辦案標準,實現院、庭長辦案常態化和全覆蓋。2016年全省法院院、庭長承辦案件或擔任審判長辦案469130件,佔審(執)結案件總數的37.08%。建立院、庭長權力清單,各級法院改革案件定案和裁判文書簽署機制,院、庭長不再審核簽發本人未參加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通過全程留痕改進監督方式。

推進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改革中,全省三級法院書記員按司法雇員單獨序列管理的各項改革措施已于2016年年底前全面落實到位。相關《方案》明確,在全省各級法院從事審判輔助工作的書記員,按照法院係統司法雇員序列管理。改革初期,書記員與法官的配比達到1:1,綜合考慮案件數量的增長、書記員隊伍的流動性等因素,視情配比至1.5:1。

 

 據了解,江蘇法院書記員按司法雇員單獨序列管理體制的改革主要包括社會招聘、技能培訓、單序管理、職業保障等內容。據介紹,在社會招聘方面規定,全省法院書記員員額由省高院會同省委組織部、省編辦,根據全省三級法院的功能定位、任務安排和實際情況分別核定,由省高院統一組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有書記員必須經過定級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納入書記員序列進行管理,所有書記員晉升崗位等級,必須經過晉級培訓。在單獨序列管理方面明確,書記員作為全省法院的司法雇員,實行單獨序列管理,分為特級書記員、高級書記員、中級書記員、初級書記員四個等級。書記員崗位等級採取逐級晉升的方式,根據書記員服務年限、業務能力及工作表現晉升相應等級。

在職業保障方面,全省各級法院按照統一要求,根據不同的崗位等級確定書記員享受的職業保障標準。書記員的薪酬標準,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財政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書記員的薪酬標準與其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書記員的經費按照核定的書記員員額數及保障標準,全額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讓普通民眾參與司法審判,把普通公民的公正理念和是非判斷注入審判過程,2015年4月,江蘇省成為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的十個省份之一。南京中院、鹽城中院、南京市鼓樓區法院、無錫市梁溪區法院、蘇州市吳中區法院被確定為全國試點法院。江蘇法院全面貫徹落實改革試點的總體部署,創新探索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舉措,促進形成人選來源廣泛、參審范圍合理、管理保障有力的人民陪審員制度運作模式。

試點過程中,五家法院圍繞選任改革抓好組織推動。在人員數量上,5家試點法院新選任人民陪審員1052名,人民陪審員總數1559名,超過了法官員額數的4倍。其中,中級法院達到法官員額數的3倍,基層法院超過了法官員額數的5倍,全部實現選任改革設定的比例要求。在人員結構上,努力貫徹“一升一降”的選任要求,更多社會閱歷豐富、熟悉社情民意的普通群眾加入到了人民陪審員隊伍。試點地區高中及以下學歷的人民陪審員從改革前的9.9%增至32.4%,新選任的人民陪審員均為28歲以上。

各法院還圍繞參審核心創新參審機制,圍繞參審效果完善案件審理。改革試點以來,江蘇5家試點法院組成陪審制合議庭共審理案件12882件,結案10582件,其中採取陪審制大合議庭審理案件173件,結案150件。在經陪審制審理的“德州撲克涉賭案”“申某過失致人重傷案”“李某訴工商局行政處罰案”等案件中,人民陪審員結合生活經驗和判斷規則,就事實認定充分發表意見,取得了良好的審判效果。

隨著改革進程的不斷深入,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根,江蘇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正向促進作用逐漸凸顯,試點法院實現從“要我改”到“我要改”轉變。特別是司法責任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全省法院審判團隊建設水準逐步提升,院長、庭長職能定位更為科學合理,同時防止把“去行政化”變成“放任不管”,把充分放權和有效監督緊密結合起來。院長、庭長辦案實現常態化。院庭長能夠專心主持庭審、辦案,研究法律問題,辦案品質和效率也明顯提升。法官員額制改革順利完成,全省法院入額法官權責一致、自主辦案、單獨職務序列,改革的職業前景讓更多優秀辦案骨幹回歸辦案一線崗位,得到了廣大幹警的普遍認同,社會各界對改革的認同度逐步提升。

“請問衡院長,你們的實際執結率下一步如何提高,院黨組是怎麼打算的?”“請你再用兩分鐘時間為大家介紹鼓樓法院研發的終本案件及時喚醒管理係統。”9月19日下午,南京中院十八樓會議室,全市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競賽現場,南京鼓樓法院衡陽院長正接受評委們對執行工作的質詢、提問。這是執行戰線一場特殊的“考試”,前來應考的是南京基層法院的一把手院長,足見這場“考試”的分量。

院長們要在8分鐘的時間內匯報“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推進情況,同時要接受包括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在內的“行家裏手”對執行工作的現場質詢、提問,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現場打分、測評。整個九月中旬,全省13個地級市的中級法院都要在本轄區展開這樣的“打擂”。全部結束後,省高院將對活動進行通報,並約談排名靠後的法院院長,這是江蘇法院首次通過這樣的競賽活動鼓勁“攻堅執行難。”

執行生效裁判,堪稱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公里”。讓司法裁判得到有效執行,是人民法院順應群眾的期盼。

“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這是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出的莊嚴承諾。

江蘇是案件大省,2016年,全省法院受理執行案件572618件,連續第四年位居全國第一,同比增長18.97%。2017年截至8月底,已受理案件527618件,同比又增長28.89%;其中新收376726件,同比增長24.22%。江蘇法院以全國二十分之一的執行人員,承擔了全國十分之一的執行案件。

為確保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攻堅戰,江蘇法院舉全省之力向執行難全面宣戰,通過不斷努力,執結率穩步提升,執行工作逐漸步入良性迴圈發展軌道。2016年全省法院執結案件421018件,執行到位金額1831.8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16%和45.16%。執行到位金額佔全國八分之一,約相當于江蘇全省GDP的2.4%。今年1-8月,已執結案件288574件,執行到位金額1284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5.55%和38.54%。實際執結率48.22%,同比增長6.2個百分點。

“近年來,我們的執行工作更多尋求突破,特別是立足信息化建設,強基固本,全面提高執行工作品質效率。”省高院執行局負責同志介紹,江蘇法院自2014年起全面推進執行指揮中心建設,至2015年底,全省三級法院均已建成執行指揮中心。2016年,江蘇進一步提出“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作”的思路,將執行指揮中心的功能由7項拓展到15項,把執行指揮中心打造成集案件管理、指揮調度、網絡查控、繁簡分流、司法拍賣等功能于一體化的數據化、信息化、實體化平臺。

“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全省法院嚴厲打擊失信被執行人,推進聯合信用懲戒落地生根。今年1-8月,全省法院發布失信被執行人資訊201074例,已促使48351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同比增長40.71%。失信被執行人資訊通過省法院執行指揮中心,以網絡對接方式,直接嵌入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人行南京分行、省工商局、省住建廳等聯動單位的工作平臺,進行自動比對、自動攔截、自動鎖定,自動啟動對被執行人貸款、投資、擔任企業高管、參加招投標等活動的限制,形成了有效的失信懲戒威懾態勢。

為了讓人民群眾以更直觀的方式見證執行,今年5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同發起,聯合24家中央及省市級媒體在鹽城開展第五次大型全媒體直播抓"老賴"活動,帶領廣大網民直擊執行現場,引發千萬網友圍觀點讚。江蘇法院開展的5次大型網絡直播行動,共吸引4000多萬網友參與,受到最高法院領導的高度肯定。

寧可讓大筆資金躺在賬上"睡大覺",甚至打牌揮霍,也不願意把錢還給別人,這樣的奇葩"老賴",在這次直播的近100個案件中有不少。

吳某是江蘇某不銹鋼有限公司的不銹鋼爐操作工,2015年4月,吳某在工作中被鋼水燙傷,最終被認定為工傷。傷殘程度為9級。因該公司未為申請人吳某參加工傷保險,吳某向東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會員申請仲裁,經裁決,公司應一次性支付吳某59949元。但該公司一直未履行該裁決,于是吳某向東臺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直播到晚上7點多,東臺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前往公司,但公司法人代表繆某拒絕履行義務。法官依法前往財務室搜查,結果找到九張銀行卡和大量收據,並在辦公室裏發現一張存款達198萬元人民幣的存折。

面對執行直播的威懾力,被執行人直接用微信轉賬,將拖欠的59949元全部轉給申請人吳某。法官當場宣讀罰款決定書,對繆某作出罰款1萬元的處罰。

“全程直播對‘老賴’形成很好的震懾,增強了執行效果,最終在全社會形成讓‘讓老賴無處可逃’的氛圍。同時也是一場生動的普法活動,凝聚了社會共識,提升了社會對法律的敬畏。”全國人大代表沈進進接受採訪時説。省高院執行局負責同志認為,讓人民群眾以更直觀的方式見證執行,通過直播執行,一方面震懾"老賴"們自動履行法律義務,同時,通過線上和線下互動,向社會傳遞誠實守信的核心價值觀,為基本解決執行難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經過309輪競價,日前位于江蘇省蘇州市內的古宅繡園被一位買家以6525萬元競得,溢價達到驚人的3625萬元。

蘇州繡園作為蘇州有“身份證”的五座私家園林之一,此次拍賣標的的稀缺性引發了廣大蘇州市民的關注。繡園建于清代,當時的蘇州刺繡大師沈壽曾在這裏與她的丈夫一起創辦同立繡校,培養了不少刺繡能手。新中國成立後轉為直管公房,在本世紀初該房産轉讓給私人。繡園房産面積為628.43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為812.30平方米。

繡園的此次拍賣引來了17382次圍觀,218人設置提醒,並有7人報名參與了最終的競拍,開拍僅兩分鐘就有參與者率先出價,309次競拍記錄充分展現了此次拍賣的盛況。由于競拍太過激烈,拍賣出現了14次延時,原本10時結束的拍賣直至10時49分才最終結束。最終一位買家以6525萬元出價成為本場拍賣的最終贏家。

針對拍賣結束後,還有不少市民對于繡園産生強烈的好奇之心,法院組織部分市民和媒體前往繡園進行了實地探訪。探訪過程中,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對整個司法網拍的組織過程進行了講解。

蘇州繡園的成功網拍是全省法院司法網拍工作日臻成熟的一個縮影。江蘇法院2014年1月1日起入駐淘寶網,創建江蘇省司法拍賣平臺,同年6月30日,江蘇地區所有法院全部入駐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全面開展網絡司法拍賣工作。

近四年來,江蘇法院不斷深化網絡拍賣機制改,在全國率先實現“三個全部兩個零”。即所有法院全部入駐“淘寶網”、所有需要變現資産全部網上拍賣、所有拍賣環節全部網上公開。司法網拍的全面推行,實現了“兩個零”的效果,一是所有拍賣實行零傭金;二是司法網拍領域實現零投訴。

據了解,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在落實網絡司法拍賣司法解釋的基礎上,重點解決“保留價難評估”、“競買人難融資”、“流拍標的難處理”、“網拍資訊難獲知”等問題,促進拍賣價值和效率的最大化。克服“評估依賴症”,將當事人向物價、房管、二手車市場等機關或社會機構詢價、參考同類標的物市場交易價等作為確定保留價的重要方式。目前,已有25%的拍賣標的通過議價、詢價方式確定保留價,在江蘇吳江等法院這一比例達到60%。同時將拍賣標的物成交與否和是否收取評估費關聯,不成交就不收費,防止了保留價與實際市場價格的脫節。

全省法院推動金融機構開展“易拍貸”等業務,為參拍人提供貸款支援,僅中國銀行一家,2016年就發放貸款940筆,累計金額9.37億元。今年1-8月,網拍貸款已達16億元,已發放9億元。

全省法院還通過對首輪網拍無法變現資産進行“二輪網拍”,推進拍品“清零”;通過將網拍宣傳工作委託給專業傳媒公司,提高網拍社會關注度;通過推廣VR虛擬現實技術展示拍品,讓參拍人身臨其境;通過將部分拍賣事務性工作外包給第三方,減輕執行人員工作壓力,提升拍賣服務品質。2016年全年,全省三級法院共上網拍品22091件,進行網絡拍賣55563次,成交金額351.33億元,是2014年的3倍,2015年的1.8倍,網上圍觀人次累計超過1.76億。今年1-8月,已上網拍品17645件,同比上升31.99%,一拍成交率達到39.80%,同比上升了28.3個百分點;網拍成交金額達到357.27億元,同比上升109.84%。今年8月10日,鹽城中院拍賣一塊土地,起拍價16億元,經過901輪競拍,最終以26.33億成交,再次刷新全國司法拍賣單品成交價最高紀錄。本次拍賣標的未經評估,而是通過詢價方式確定起拍價,僅評估費就為當事人節省數千萬元。

數據顯示,2014年至2016年,江蘇全省法院網拍次數共計126731次,成交金額6599417萬元,平均成交率高達81.9%。而由法院委託的傳統司法拍賣,2010年為4242件,成交率50.05%;2011年為3339件,成交率44.98%;2012年為4337件,成交率44.46%。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2016年,江蘇法院司法平臺成交額351.28億,位居全國第二。

“ 隨著網絡司法拍賣在我省的推廣,更多的民眾了解並參與進來。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江蘇省司法拍賣平臺圍觀量累積6846.85萬人次,報名參拍人數7.8萬人次。實踐中我們深深體會到,與傳統司法拍賣相比,司法網拍無論是拍賣次數、圍觀人次、報名人數,還是成交量、成交率等,都遠超傳統司法拍賣,且節省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不僅落實了司法拍賣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而且還能有效避免貶值賤賣、暗箱操作、圍標、串標、關聯交易等問題,讓司法拍賣更加透明便捷,便民利民,更加深入人心。”省高院執行局負責同志談到。

遍布城區的綠化建設,讓人倣佛在林間漫步;平靜清澈的湖泊溪流,如同鑲嵌在大地上的明珠,明凈誘人;藍天白雲下,清新怡人的空氣,讓人置身于“生態氧吧”之中……讓共同的家園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是每一個心中的家園夢,生態夢,也是江蘇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不斷前行的目標。

在江蘇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情況中,有這樣一組鮮明易懂的數據: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1994件,同比增加34.55%。其中一審新收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949件,判處罪犯1512人,同比分別增長48.51%、26.42%。

數字最為直觀。近年來,環境資源案件呈爆炸式地涌現,對此,江蘇法院切實將保護優先作為環境司法的立足點,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關切,樹立綠色司法理念、創新審判工作機制。近年來,全省法院從嚴從快審判環境資源犯罪案件,嚴厲懲治違法排污、跨境傾倒垃圾、走私固體廢物、非法捕獵珍貴野生動植物、破壞耕地、非法捕撈等各類污染環境破壞資源違法犯罪行為。

2015至2016年,全省法院受理各類走私固體廢物一審案件6件,涉案被告人57人,涉案被告單位19個。其中南京中院一審、江蘇高院二審的錢某某走私固體廢物案,為建國以來涉案固體廢物數量最大、涉案被告人最多的走私固體廢物案,11個單位和33名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鎮江中院一審,江蘇高院二審的婁底市某貿易有限公司走私固體廢物案,係國家海關總署2014年緝私十大案件,主犯何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嚴厲打擊違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化境行為,泰州姜堰法院一審、泰州中院二審的姜堰檢察院訴某公司、陸某某等污染環境罪一案,22名被告(單位)被追究刑事責任;蘇州姑蘇法院審理的姑蘇檢察院訴王某某等污染環境罪一案,對肆意傾倒填埋垃圾的王某某等依法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期為5年。

一方面依法追究違法者的法律責任,同時以經濟手段遏制環境污染行為。 為充分發揮罰金刑對環境犯罪的懲罰、預防功能,讓恣意污染環境者付出高昂代價,2016年高郵市法院一審、揚州中院二審的某染料有限公司等污染環境一案,6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刑期5年,該公司被判處罰金二千萬元。無錫濱湖法院一審、無錫中院二審的無錫濱湖檢察院訴無錫某公司等污染環境罪案,對明知他人無危險廢物處置資質,仍將工業廢渣交給他人處理,導致大量危險廢物被傾倒的該公司判處罰金五百萬元。在審判實務中,除了提高刑事懲治強度外,全省法院還不斷加大對行政執法行為的司法監督力度,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對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處罰依法予以變更或撤銷,對行政機關的消極不作為行為確認違法。

在環境問題日益加劇的當下,僅由政府進行環保監督顯然力量不足,如何加大環境公共利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規范地讓社會團體、檢察機關發揮監督作用真正走進法院大門,江蘇在全國成功樹立了公益訴訟辦案“樣本”。

採訪注意到,2016年全省受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25件,數量居全國法院之首。其中20件是由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等社會組織提起,還有5件由檢察機關提起。

2015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江蘇等部分省市檢察機關試點提起環境公益訴訟後,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的全國首批2件案件分別由江蘇常州中院、徐州中院受理。2016年4月中旬,兩案在全國法院率先一審開庭並當庭宣判。常州中院在常州市檢察院訴許某某等案中,依法判令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環境繼續污染危險、對被污染土壤實施修復、給付環境損失賠償金150萬至常州市公益基金專用賬戶。徐州中院一審、江蘇高院二審的徐州市檢察院訴鴻順造紙公司案,判令被告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及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恢復原狀期間服務功能損失共計人民幣105.82萬元,支付至徐州市環境保護公益金專項資金賬戶。

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關切,保障生態環境司法社會效果,江蘇法院堅持協調、綠色、開放、共用新發展理念為指導,將環境修復為主、注重污染預防等現代環境資源司法理念作為環境司法的立足點,在創新判決方式、落實環境修復責任上不斷嘗試。

連雲港中院在連雲港市連雲區檢察院訴尹某某等非法捕撈水産品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判處被告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判令被告以增殖放流中國對蝦苗1365萬尾的方式修復被其破壞的海洋生態環境,並于2016年4月成功組織實施。針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所具有的隱蔽、滯後、不可逆性,法院及時採取行為保全、先予執行以及禁止令等措施,防止環境損害的發生和擴大。昆山市法院在環保機關申請執行某有限公司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中,發出全省法院首張防治大氣污染執行令,責令擅自停用廢氣治理設施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恢復設施正常運作,促使該公司斥資600萬元全部更換了廢氣治理設施。

如何通過寬嚴適度的司法裁量,在保證有效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實現多元利益的綜合平衡,是環境資源審判面臨的又一課題。而在這方面,全省法院不乏成效突出的先行先試。

2016年,鎮江中院在鎮江市生態環境公益保護協會訴某光學公司等環境污染公益訴訟案中,在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基礎上做出明確固廢屬性、具有社會引導價值的判決,受到當地政府和眼鏡行業企業的高度讚賞。認為這一判決既有效推進了丹陽眼鏡行業環境監管治理工作,避免該行業污染事件的發生,又解決了長期困擾企業的樹脂鏡片粉末處置成本過高、處置能力有限等突出問題,推動了丹陽眼鏡行業的健康發展。

利用專門化審判的集聚優勢,整合司法手段、發揮協同效應是江蘇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一直在推進的核心工作。早在2013年11月,省高院下發文件,打破了審判壁壘,將涉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部由同一個審判機構歸口管理,利用專門化審判的集聚優勢,整合司法資源、發揮協同效應,聯動各部門對同一污染環境行為“多管齊下”形成連環制裁效應,實現生態環境立體化保護。

泰州如泰運河、古馬幹河水體嚴重污染事件發生後,法院與環保、公安、檢察等機關各司其職,協調配合,戴某某等14名直接傾倒者分別以污染環境罪被判處1年6個月至5年9個月有期徒刑;泰興市海事處兩名行政執法人員以監管失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向戴某某等提供副産酸的單位被判令賠償環境修復費用,通過依法追究嚴重污染環境行為人和行政監管失職者刑事責任、污染源頭提供者民事賠償責任,實現生態環境立體化保護。

在審理生態類刑事案件過程中,審查被告人是否入罪的同時還需審查犯罪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程度,專業性較強。為深入了解犯罪行為的危害性,確保審判公正,省高院在全國率先建立環境資源保護專家庫,聘請26名知名專家學者以提供咨詢意見,作為專家輔助人參加庭審、擔任人民陪審員,解決相關科學技術問題。 宿遷宿城區法院還引入專家論證機制。2016年上半年受理的非法處置蓄電池及廢舊印刷電路板熔煉鉛等金屬制品案件,因該類案件是全市首批新類型案件,涉案物品被認定為危險廢物,數量累計500余噸。為充分了解非法處置涉案危險廢物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法院邀請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等單位相關專家召開專家論證會,對涉案危險廢物的組成、有毒成分,非法處置行為對環境的影響及能否有效修復等方面進行論證。通過召開專家論證會加大對行為危害性的審查力度,做到罪刑相適應,同時讓公眾了解犯罪行為的社會影響。

據了解,進一步統籌環境資源審判,江蘇法院建立起集中管轄工作體制。截止2016年底,全省共有省高院、8家中級法院、6家基層法院相繼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5家中級法院和26家基層法院設立專門的環境資源審判合議庭。通過審判機構的專門化和管轄法院的集中化,江蘇統一審判理念、規范審理規則、優化審判力量,有效提升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品質。在首屆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優秀裁判文書評選中,江蘇法院共14篇文書獲獎,其中特等獎2個(共4個),獲獎總數、獲獎層次均排名第一。

在姚某與談某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丹陽法院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係統”查詢後發現被執行人談某名下有數只股票,及時進行了網上凍結。法院將已凍結的情況告知了被執行人,在被執行人明確表示無法以其他方式履行本案還款義務,由法院對其持有的股權依法處置後,法院及時依法作出變賣其股權的裁定,並赴相關證券公司依法辦理了股票的強制交割。從6月30日查詢到股權資訊、強制交割,並由證券公司將款匯來法院,至8月5日發還申請執行人,前後時間僅一個多月。

這是網絡化、信息化、數據化智慧法院建設的時代大背景下,法院信息化執行的一個縮影。全業務網上辦理、全流程依法公開、全方位智能服務……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十八大以來,江蘇全省各級法院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移動互聯等現代信息技術,推進數據共用,構建司法人工智慧係統,大力提高審判智能服務水準,為審判體係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注入新動力。

“智慧法院建設核心在于三個要素:一是平臺,即雲平臺。這是智慧法院的基礎和支撐,沒有這個平臺,智慧法院建設的很多事情是無法完成的。二是數據,即大數據。即確定范圍內的絕大部分數據或者全部數據,在此基礎上進行必要的大數據運用和計算,比如對危險駕駛案同案不同判的監測,需要運用整個江蘇法院同類型案件的數據,乃至在全國法院范圍內能夠找到的數據。三是人工智慧。在雲平臺、大數據的基礎上開發人工智慧,對案件審理提出裁判建議,輔助審判活動,直接處理一些簡單案件,這也是化解人案矛盾的一條重要路徑。”省法院技術處負責同志介紹。

加強重視和運用度,進一步推動全省智慧法院建設,今年4月,省高院在蘇州召開全省智慧法院建設推進會,總結推廣智慧審判蘇州模式,部署推進全省智慧法院建設,努力通過智慧法院建設,有效破解司法難題。

會議了解到, “智慧審判蘇州模式”重點搭建了8個平臺,其中包括電子卷宗隨案生成。設立訴訟材料集中收發、掃描中心,採取服務外包方式將紙質訴訟材料掃描、文書郵寄等事務性工作交外包人員負責。研發電子卷宗集中收發、採集、加工係統,對集中掃描的電子卷宗進行數字化處理、OCR識別,立案資訊自動回填,程式性文書自動生成,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據統計,立案時間平均可減少50%以上。

庭審語音智能轉寫。探索人工智慧和語音大數據在庭審中的開發應用,實現語音向文字的同步智能轉換。通過語音識別轉寫係統,庭審筆錄的完整度接近100%,普通話語音識別正確率達到90%,庭審時間平均縮短20%-30%,復雜庭審時間縮短超過50%,庭審的品質和效率明顯提高。

電子質證隨講隨翻。革新傳統庭審舉證、質證方式,做到庭審活動無紙化。該係統通過自動識別庭審中説話人的特定指令,可以準確檢索到電子卷宗中相應的文檔、圖像、音視頻等電子證據並實時調取、同步顯示在各方顯示屏上,大大節省質證時間。

材料流轉雲櫃互聯。研發全國首個“紙質文檔智能管理雲平臺—雲櫃係統”,利用物聯互通技術,無縫連接線下實體櫃和線上虛擬櫃,實現紙質訴訟材料經由雲櫃有序流轉,構建起一個全方位、數字化、高效率的紙質文檔智能電子管理平臺,確保訴訟材料流轉全程留痕、安全可查。

“智慧審判蘇州模式”帶動下,全省各級法院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近日記者來到江蘇各法院觀看其信息化建設的各個“練兵場”。

在鹽城法院,看到了很多解決實際問題的“信息化創新”:

——即時通訊係統。自布谷鳥即時通訊係統上線以來,全市法院每天有近千名幹警通過這套係統實現工作交流、文件分享、會議通知、遠端協助等功能。而圍繞這個小小的客戶端,整合了該院的案件管理、公文流轉、私有雲盤、幹警論壇等8個常用業務平臺的登陸口,極大地簡化了幹警的工作流程。

——樓宇引導係統。針對來訪群眾“認路難”問題,該院專門設計了樓層引導係統,只要在訴訟服務中心,就有動態的圖片,告知當事人如何去往法庭等區域。可是,這不能解決定位問題。採訪中,該院工作人員向我們演示了正在測試中的VR實景導航係統,通過這個APP,只要打開手機攝像頭,就可以在實景上顯示去往目的地的路線。

——短信提醒係統。該院針對司法公開、法院管理、案件管理等各種重要事件節點進行自動的短信提醒。以監外執行為例,法官只要在係統內設定到期日期,係統就會在到期前15日提醒法官對犯罪人採取收監措施。若連續三日,法官未能作出處理,係統將向庭長、分管院長發送提醒短信。

鹽城中院領導採訪中一直強調一個理念,信息化不是擺放觀看的盆景工程。法院信息化3.0版建設,落腳點不是信息技術的新穎度,而是實實在在去“解決問題”。為了推動解決問題,法院狠抓信息化應用技能水準。

今年盛夏,一場別開生面的考試在鹽城兩級法院係統拉開帷幕。考試內容是信息化應用技能,考試對象則涵蓋了院領導在內的全體幹警。“信息化係統的生命在于深度的應用。只有通過用,才會發現問題,才有日漸改進,才能達到係統設計的初衷,發揮相應的作用。”中院領導談到。

“現在開庭!”6月23日,隨著審判長手中的法槌敲響,南通監獄報送的被提請人黃某減刑假釋案件開庭。與其他普通庭審不同的是,被提請人黃某並未到達庭審現場,而是身處南通監獄通過遠端高清視頻開庭係統參加了整個庭審。

201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對減刑、假釋案件提出了“五個一律”的工作要求,其中包括“凡是職務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案件,一律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南通中院轄區內共有南通監獄、南通女子監獄、通州監獄三家監獄,是全省管轄監獄最多的中院。2014年以來南通中院審結減刑假釋案件總數為8545件,其中開庭、提審案件數為886件,佔比10.4%,即每十件減刑假釋案件中,約有一件需要開庭或提審。

南通中院到轄區三所監獄的往返時間均超過一個小時,再加上監獄安檢等程式,法官們每次庭審往返佔去了較多的時間,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基于此,南通中院決定引進遠端高清視頻係統審理轄區內監獄減刑假釋案件。2016年10月,南通中院與轄區三所監獄的網上遠端視訊係統正式投入使用,時空的距離銳減為零。

“今年以來,南通中院開庭、提審的減刑、假釋案件為234件,絕大部分案件採用了網上遠端開庭、提審的形式,即法官、檢察官在法院法庭,監管人員、罪犯在監獄,通過網上遠端視訊係統,就地參加開庭、提審。”中院審監庭庭長陳健全向記者介紹説,該係統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等諸多優勢,主要是利用現有標準型科技法庭、在監獄設立遠端席位的方式,實現法院與轄區內監獄間的遠端減刑假釋應用,使辦案品質和效率得到大大提高。

“原告肋骨骨折,有醫院CT和X線片證明,但是被告不認可這份CT和X線片就是原告的,現在重新拍片,請求將新片與之前原告提供的片子做統一性認定……”審判實踐中頻頻出現法官請求對法醫鑒定意見的合理性審查及解讀、未做鑒定的涉及法醫技術方面如誤工期、營養期、護理期的咨詢,辦案人員需攜帶案卷材料至中院法醫處面對面進行咨詢,費時費力。

鎮江轄區范圍內共有8家法院,年案件量達8萬余件,而全市法院法醫只有3人。司法鑒定條線案多人少狀況較為突出,如何便捷高效地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取得法醫專業技術支援成為影響審判效率的一個突出矛盾。

今年年初,鎮江中院司法鑒定處發揮技術優勢,創新工作舉措,率先在全省法院全面開展網上法醫技術咨詢工作,全市兩級法院法官在審理案件中遇到法醫技術方面的問題時,可隨時通過辦案係統直接向中院法醫提出咨詢,同時把相關的病歷資料、鑒定材料、文書等傳至法醫的辦案係統中,主、協辦法醫針對法官提出的問題作出專業回復。

據統計,今年1至6月,鎮江全市法院利用網絡係統共提起162件技術咨詢,而去年同期實地面對面咨詢為54件,增長了200%。省高院充分肯定鎮江中院的網上法醫咨詢係統,並要求在全省司法技術工作中全面推廣。

“全省各地法院信息化建設正蓬勃發展,貫穿其中的是一個服務理念。”省高院技術處負責同志認為,“各級法院推進信息化建設,應該堅持信息化建設服務群眾、服務審判、服務改革的導向。要突出信息化建設的實用性,讓科學技術更好地服務審判執行工作,讓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感受到信息技術帶來的實惠,讓他們覺得實用、好用、管用。要突出信息化建設的便捷性,在軟件開發、數據運用、智能服務等方面,始終堅持用戶導向,讓法官和其他司法工作人員便于接受、便于學習、便于應用,為法官辦案提供便利。要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司法審判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關注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的‘痛點’,積極尋求信息化的解決方式。”

科學配置司法資源,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矛盾,江蘇高院近日制定《關于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並正式下發全省法院。

《意見》共7個方面56條,要求當簡則簡,該繁則繁,暢通“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的辦案通道。對進入訴訟程式的案件,通過改革分案機制、建立速裁程式、強化專業化審理等,輔之信息化手段,構建適應新型審判權力運作機制和辦案機制的分流調解速裁模式,暢通“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的程式與機制通道。

“近年來,江蘇法院受理案件數量持續增長,長期保持高位運作態勢,已經連續四年位居全國法院第一位。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225634件,同比增長13.89%,其中新收875223件,同比增長12.16%。當前,案多人少矛盾已經成為制約江蘇法院審判效率和影響司法公信力提升的源頭性問題。”江蘇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介紹,通過《意見》的下發實施,全省法院將努力把案件繁簡分流的工作成效體現在審判品質效率雙提高上,體現在司法資源科學配置上,體現在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緩解上,體現在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上。

案件繁簡分流、糾紛多元化解,並非近年來的新生事物,不僅在我國訴訟制度中佔有一席之地,而且在司法實踐中具有悠久傳統。在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面對案多人少的突出問題,江蘇法院進一步轉變司法理念,重新審視、重新認識此項工作的價值和意義。今年以來,省高院黨組專題研究和部署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和糾紛多元化解工作,並要求將此項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一把手”親自分管、親自主抓,統籌協調人、財、物等資源,集中優勢力量迅速落實相關要求。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無錫法院立足訴訟領域的“點”與“面”,多方位拓展速裁范圍。除了在民商事審判領域重點推進繁簡分流和速裁工作外,還積極向其他領域拓展,著力實現速裁工作由點到面全覆蓋。在刑事審判領域。今年6月,中院聯合市公安局、檢察院等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將建立輕微刑事案件速裁機制作為改革的重要內容,對輕微刑事案件一律適用速裁程式、一律當庭宣判。江陰法院採用要素式審判等方式審理輕微刑事案件,每個案件庭審時間5至10分鐘,平均審理期限保持在13天以內。在執行領域。濱湖法院探索建立 “1+1+2+2”執行團隊,由1名員額法官為辦案核心,1名法官助理為實施主體,2名書記員、2名法警作為輔助和強制保障力量,對簡易案件集中辦理、團隊合作,快速執行,大幅提升了執行工作效率。

鹽城法院著力實現精準分流。在立案階段實行細致甄別,立案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案件繁簡程度,由立案庭負責人審核把關或由立案庭和業務庭會商溝通後實施分流。審判階段實行精確分流,各審執部門根據案件辦理的實際情況進行二次分流,將簡單案件分配至業務部門內設的簡案審執團隊,將疑難復雜和新類型案件分配至專業審執團隊,由院、庭長承辦。今年1至7月,全市法院院庭長共辦結案件35807件,佔結案總數的58.31%。在科學分流的基礎上,根據審判工作實際,積極拓展速裁適用范圍,如針對部分標的較大的金融借款、買賣合同、民間借貸等案件案情簡單、類型化特徵明顯的實際,指定速裁機構進行審理,避免簡案繁審。

泰州興化法院調整人民法庭的功能定位,以此推進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法院所屬的4個人民法庭分別與多個鄉鎮簽訂“庭鎮共建”協議,協議主要內容是要求法官走出法庭大門,積極參與、指導基層矛盾糾紛調處,幫助提高基層民調組織工作能力,力爭將糾紛化解在訴前、解決在基層。今年4月份,法院西鮑法庭的法官及時參與一起涉及上千畝水面、數百位農民的水産養殖承包糾紛,糾紛妥善得以化解。興化地處裏下河,養殖業、種植業、旅遊業較為發達,但這些行業也成為矛盾易發多發領域。為此,法院設立了“水上巡回法庭”、“旅遊巡回法庭”等特色專業法庭,推進“快速辦、靈活辦、就地辦、聯動辦”等措施,實現專業糾紛專人審、專業矛盾專人解的格局。幾個特色法庭1-6月共計參與化解了158件糾紛。

南京鼓樓區法院借力信息化助推案件繁簡分流。一直以來,“送達難”嚴重影響辦案進度和效率。對此,鼓樓法院主動運用多項現代信息技術,積極破解送達瓶頸。法院發揮“互聯網+郵政專遞”的優勢,運用內網外交互的法院郵政專遞收發係統,將當事人的送達材料及送達地址導入郵寄係統內,經駐場郵政專遞員接收後進行統籌處理,避免書記員傳統分散郵寄送達的低效與資源浪費。發揮“互聯網+送達反饋”的優勢,利用網閘等現代信息技術打通承辦法官辦案係統與郵政公司反饋資訊之間的連接,明確三次送達要求,確保到府送達照片適時傳輸反饋,保障郵寄送達的及時性與到位率。

繁簡分流分層解紛,全力打造矛盾糾紛化解“快車道”。全省法院圍繞徵地拆遷、環境污染、非法集資、勞資糾紛、企業破産等群體性涉訴糾紛,積極爭取黨委政府、人民團體、基層組織支援,有針對性地開展化解調處工作。在各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和律師工作站,協調司法行政機關派駐人民調解員3828人,積極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訟途徑理性表達訴求。針對物業、保險、道理交通、勞動爭議、互聯網金融等矛盾糾紛多發領域,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健全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在基層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設立速裁庭,合理有序分流民事案件,實現繁案精審、簡案快審。

淮安洪澤區法院整合“三員”解紛隊伍,在全區各村居聘任司法協理員,並依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臺,有效整合村(居)人民調解員、社會治理網格員力量,實現掛鉤法官與司法協理員、人民調解員、社會治理網格員“三員”融合、優勢互補。人民調解員專司調處民間糾紛職能,司法協理員、社會治理網格員及時提供人員、財産訊息以及糾紛發生背景資料。掛鉤法官通過走訪基層察民情、接地氣、拜群眾為師,深入了解鄉風民俗,與“三員”通力協作,大量矛盾糾紛在訴前得到及時有效化解。

蘇州吳中區法院在本區域未設人民法庭的街道、鄉鎮和糾紛多發的村(社區)先後建立14個巡回審判點,在巡回審判點上兼設特約調解點與訴訟服務點,各點由基層提供調解室、審判法庭和法官工作室。由院調委會與各巡回審判點掛鉤,與各點上的特約人民調解員保持聯絡,選派業務骨幹成立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員隊伍,通過個案指導、開展培訓、組織旁聽庭審等形式提升調解員的法律素質和調解水準。法院連續七年開展“陽光司法到街鎮”聽審活動,邀請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調解員及基層幹群旁聽庭審,拓展司法引導教育影響力。

“讓他三尺又何妨,更何況你一塊地換一塊地,沒吃啥虧”,贛榆法院城頭法庭興河審務工作站內,因相鄰權産生的糾紛李甲和李乙坐在兩邊,“鄉賢”調解員陳兆波講著農村的“老理兒”居中説和。

今年3月,城頭法庭在興河村設立首家審務工作站,經村民選舉、黨委任命,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當地“鄉賢”被聘為調解員入站做調解工作,退休教師陳兆波是首批入選“鄉賢”。

城頭法庭定期召集“鄉賢”調解員到站點進行法律業務培訓,“情理法”的融合讓“鄉賢”做調解工作更有力度。法官定期駐站巡回辦案,與“鄉賢”調解員訴調對接,實現簡單案件速調,復雜案件有效轉訴。目前,城頭法庭在轄區村鎮設立了8家審務工作站,共計訴前調解案件69件,巡回審判19件。

今年8月,省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一行到連雲港市贛榆區開展“大走訪”活動,他走訪了贛榆區法院城頭法庭興河“鄉賢”審務工作站,對贛榆法院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在鄉村一線設立審務工作站,借助“鄉賢”民間調解力量,將糾紛化解在萌芽、化解在一線的創新做法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設立鄉賢審務站,是基層社會治理的創新形式。針對廣大農村“熟人社會”和“人情社會”特點,基層法院、人民法庭要把發揮“鄉賢”文化、調動“鄉賢”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糾紛,作為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重要平臺和有效抓手,積極邀請基層具有較高威望、公道正派又有積極性的“鄉村賢士”共同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矛盾糾紛化解過程中,要把法治與德治,共治與自治有機結合起來,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和道德風尚。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通過公開開庭、案例發布、巡回審判等形式,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功能,積極營造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要創新工作思路,深入研究案件繁簡分流的標準程式和方式方法,將案件繁簡分流與人民調解工作有序銜接,科學調配審判資源和社會資源,不斷提升案件審判質效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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