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廳、教育廳、公安廳等10部門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係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底,地市一級至少要打造1至2個集養、治、教、康于一體的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縣級以上要實現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全覆蓋,區縣一級要確保有一個開展兒童福利工作的實體機構。
《實施意見》從機構服務能力建設、基層隊伍建設和社會力量參與三個方面入手,健全關愛服務體係,提升關愛服務能力,形成兒童關愛工作合力,進而實現補齊兒童福利服務短板,讓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有更多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的目標。
《實施意見》要求,每個村(居)配備1名“兒童主任”,每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備1名“兒童督導員”。明確了各級民政部門兒童業務骨幹培訓的層級和分工,構建分工明確、相對獨立、緊密銜接的培訓體係。(記者 葉欣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