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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规范“泡水车”鉴定 保障消费者二手车交易权益

新华社

  新华社宁波3月15日电(记者顾小立)由宁波市消保委牵头,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宁波市二手车流通协会等单位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二手车鉴定评估规范》(T/NELT 001-2024)自15日起正式实施。

  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创新中心主任吴建港介绍,宁波等我国东部沿海城市常遭遇台风、暴雨等侵袭,车辆进水概率相对较高,何种程度认定为“泡水车”的问题,近年来常在二手车实际交易过程中出现。

  2014年6月,现行国家标准《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 30323-2013)实施,对被鉴定车辆因何种情况判定为事故车进行了规范,但该标准对“泡水车”检测项目的规定相对简略。在此次新实施的团体标准中,增加了对“泡水车”等术语的定义,并就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说明。

  例如,根据该标准,在检查车辆是否泡水时,应当全面检查应检部位,综合判断车辆是否有泡水情形及泡水水位高度。经检测,若车辆存在泡水现象,且泡水线高度不低于座椅底板的(其中可调节座椅以最低调节位为线),则判定被检车辆为“泡水车”。

  除“泡水车”外,该标准对车内浸水问题也进行了规范。

  宁波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全流程,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促进二手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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