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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证券从业人员 年检取消≠后续培训取消,后续职业培训最全面的解读在这里

徐昭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徐昭)9月2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取消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年检的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年检。

  一时间,关于是否还需要参加后续职业培训引发市场热议。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取了中国证券业协会此前下发并已于8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加强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

  “后续职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执业行为规范、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等,从业人员(获得证券执业证书的人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必修学时不少于10学时。”

  在此之前,中证协于7月20日发布《关于调整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收费标准的公告》称,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会员单位负担,协会决定调整远程培训收费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协会远程培训系统收费课程统一调整为15元/学时。

  未完成培训会有哪些影响?

  通知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应自注册第二年起,按自然年度完成后续职业培训。

  未按要求完成后续职业培训的,协会将采取“责令参加强制培训”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执业”或“注销执业证书” 纪律处分。

  从业人员被处以“责令参加强制培训”自律管理措施的,须接受协会组织的不少于6学时的惩戒培训,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执业操守等。惩戒培训不计入后续职业培训学时。

  通知还指出,协会不定期抽查从业人员参与后续职业培训情况,对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可取消相应学时认定,并将加大对该从业人员所在机构报送后续职业培训信息的检查力度。

  学时认定标准有哪些?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学时认定标准》,培训分为可计入必修学时和可计入选修学时两类。

  其中,可计入必修学时的培训,主要包括:一是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法规类培训;二是协会组织实施的必修类培训;三是协会特别会员按照协会后续培训大纲自行组织的,有明确培训内容、授课师资、授课讲义,且事前报经协会认可的培训。

  可计入选修学时的培训,主要包括:一是协会组织实施的选修类培训;二是协会会员按照协会后续职业培训大纲组织的,有明确培训内容、授课师资、授课讲义,且事后报经协会认可的培训。

  学时计入条件方面,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学时认定标准》,协会组织实施的必修类和选修类培训直接计入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学时数据库,而协会会员组织实施的培训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计入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学时数据库。

  其中,计入必修学时的条件包括:一是在培训实施前10个工作日将完整的培训实施方案报送协会并经协会认可,且在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培训信息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协会并经协会认可;二是提交学时豁免信息表且经协会认可。

  具体来看,豁免情形包括:从业人员接受与证券业务相关的会计、法律、金融等专业教育,在取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当年,可分别豁免当年后续职业培训必修学时中的6学时、8学时和10学时。

  计入选修学时条件,主要包括在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培训信息以电子版报送协会并经协会认可。

  报送文件有哪些要求?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学时认定标准》,报送文件包括培训实施方案,培训信息和学时豁免信息表。

  培训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安排、讲师介绍、讲义、拟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组织等内容。

  培训结束后报送协会的培训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名称、讲师介绍、讲义,参训人员信息、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培训考核、培训总结报告等。

  从业人员申请豁免后续培训学时的,由所在机构统一汇总学位证明文件、制作学时豁免信息表并报送协会符合。学时豁免信息表应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学位(扫描件或照片)、获得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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