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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0家挂牌公司董事会决议被股东大会否决

胡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截至6月4日,今年以来194家新三板公司董事会决议遭股东大会否决。否决事项包括扩大经营范围、关联交易事项、利润分配方案等,否决原因多为出于相关挂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未达成一致意见。部分决议被否决是因相关事项或涉及违规。另有部分公司出于各种原因否决了申请从新三板摘牌议案。

  出于经营需要

  新日月日前公告称,公司原计划拟与武汉谊通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武汉设立子公司,现经双方沟通协商,同时基于双方长远合作考虑,拟更换投资方,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设立子公司》议案。

  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否决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案例持续增加。截至6月4日,已有194家。从否决事项看,多数涉及扩大经营范围、设立或注销子公司、董监高换届选举、关联交易事项、利润分配方案等。多数公司表示,否决相关议案是出于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利益考虑,以及股东之间未达成一致意见。

  以拓川股份为例,公司原定2018年度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万元(含税)。但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于5月20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否决了上述利润分配议案。

  因同意的表决权未达法定比例堃琦鑫华的相关事项被否。根据公告,堃琦鑫华计划2019年度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时预计关联方将借款给公司100万元,两项议案分别需要三分之二及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但在股东大会决议时,上述两项议案同意股数均未达到要求,故最终未能通过。

  新三板公司多数股本较小,且股权结构较为集中,大股东对于公司决策往往有很大话语权。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原本在董事会决议层面持支持态度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时候又投了反对票。

  以华泰液力为例,根据公司2018年年报,公司仅2名自然人股东及1名机构股东。其中,董事长刘登水持股达52%。2019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等系列议案。但在5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却被全票否决。对此,公司表示,因出席会议股东不同意导致该议案没有通过,但未在公告中透露更详细内容。

  随着市场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日益重视,不少中小股东成为推翻董事会议案的重要因素。亚太天能计划发行股票,但基于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诉求,与会股东本着审慎性原则,否决了相关议案。2019年一季报显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亚太天能股东合计70名,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83.08%。且除前四大股东外,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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