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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全国股转公司对13宗违规行为出具自律监管措施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记者郭宇靖、吉宁)根据全国股转公司最新通报,11月全国股转公司共对13宗违规行为出具自律监管措施,其中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5宗涉及未按期披露三季度报告。

  8宗涉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违规行为,包括深圳蓝波绿建集团、开封盛达电机、沈阳万合胶业、雅安正兴汉白玉等公司。5宗无合理理由未按期披露2018年三季度报告违规行为的企业,包括东方誉源、无人机、康沃动力、浩丰股份、和兴隆等公司。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有关责任主体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将定期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自律监管情况进行通报,以案例为警示,以公开促规范,切实提升自律监管有效性。

  截至11月30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共计10786家,其中无限售股本3562.45亿股,总市值35206.46亿元。本周(11月26日至30日),新三板共成交14.47亿元,较前一周增长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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