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债券交易业务内控存在缺陷 红塔证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赵中昊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中昊)红塔证券7月1日盘后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证监会在《决定》中表示,经查,证监会发现公司开展债券交易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系统化监控不到位,公司风控系统未设置关联交易额度风控阈值,资管业务通过手工台账审核回购利率偏离情况;二是债券投资交易人员薪酬递延制度不符合监管要求;三是债券交易询价活动留痕不到位。

  证监会表示,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的通知〉》第二条等规定,反映出红塔证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红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红塔证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切实提升风控合规管理水平。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