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界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http://www.cflac.org.cn     2011-03-09     作者:武翩翩 王杨     来源:中国作家网

    “文化”、“民生”、“幸福指数”……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小组讨论中,文学界委员将目光投向了他们切实感受到的社会热点问题。他们经过一年来的认真调研和深思熟虑,在会上提出了一系列内容翔实、针对性强的建议。    

    张抗抗:应尽快修订《著作权法》

    张抗抗委员呼吁有关部门尽快考虑启动《著作权法》以及相关法规的修订程序,将《著作权法》的修订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她说,我国著作权事业用20年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百余年的历程,成绩斐然。但必须承认的是,我国著作权保护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差距,与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相比亦有不足。多年来,从作家到音乐人、从软件作者到电影制作人,几乎都遭遇过图书盗版、作品未经授权被随意使用、不法网站对作品的任意转载链接和资源分享等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著作权人难以得到公正的报酬,创作积极性受到严重损伤和制约。如果文化工作者缺乏安全、稳定、公平的文化环境,创造活力得不到有效激励,就意味着文化创意产业难以进入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状态。“知识产权是所有创意产业的生命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创新能力的持续性。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保护水平关系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文化创意产业又是国家软实力最主要的体现。一个缺乏文化原创能力和活力的民族,无论在经济上取得怎样辉煌的成果,都只能是一个‘跛足巨人’,遑论向海外推广中国文化。在当今世界一体化的经济格局下,中国最重要的出路在于创新,而创新的出路,仰仗于对创新成果的严格法律保护。”

    张抗抗提出,目前这种状况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已明显滞后,其中一些法规和条款,已不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文化现状。她对《著作权法》提出几点修订建议:一是加强“延伸集体管理”的权利,二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规细化,三是明确规定付酬标准。

    冯骥才:政协委员要重视“议政”职能

    冯骥才委员在分组讨论会上提出应重视政协委员“议政”的职能。他说,政协委员的职能是“参政议政”。其中,参政的方式有很多,有些在政府部门、国家机关里任职的政协委员可以通过公权力来参政,建言献策也是一种方式。最近几年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很重要的一点体现在对提案的重视,委员通过提案可以把一些最重要的现实问题提出来。现在政协委员的提案在思想视野和问题选择上的深度、广度和力度越来越强,也越来越紧贴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问题。

    冯骥才认为,相较于“参政”的层面,委员的“议政”还是略少。他说,政协委员是各界的精英,是国家最大的智囊团,应该更多地给政府提供思想。比如在经济上国家富裕起来了,但要富到什么地方去,这个问题恐怕就不是提案可以解决的,而需要认真的思考和思辨。政协委员有责任帮助政府思辨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产生的种种问题,为国家政策的确立提供有价值的思考,更多地从思想层面发挥自己的作用。谈到文化界委员的责任,冯骥才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感知目前文化建设的痛点和病灶在何处,并对此提出自己的思考。

    陈建功:推动并完善人体器官捐赠工作

    陈建功委员在本次政协会议上提交了两份提案,一份是作为第一提案人与冯小宁、邓亚萍等委员联名提出的《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培训的建议》。提案中谈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环保工作的认知程度将决定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决定着各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委员们建议将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培训内容纳入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必修课程中,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同时,大力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生态文明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希望组织更多的基层党政领导参加培训,并且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地区进行考察、调研,用亲身体验的方式学习先进经验和理念。

    在单独提案中,陈建功提出,应进一步推动完善人体器官捐赠工作。他谈到,作家史铁生病故后把肝脏捐赠给天津的一位患者,使之成功实施了器官移植,同时还把多年残疾的身体捐赠给医学部门以供研究。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反响,获得了很高的评价,亦可见中国文明的进步。与此同时,陈建功也看到,在中国,因为传统观念的影响,捐赠器官还没有形成风气,故而可供移植的器官来源奇缺,用于医学教学、研究的遗体也非常紧缺。很多有意捐赠的人士也无从了解捐赠的渠道。捐赠器官不仅要解决渠道问题,宣传措施、制度完善等方面都应加强力度,其意义绝不仅仅为了解决器官紧缺问题,而且对社会文明的进步、道德人心的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参照西方器官捐赠的成功制度经验,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完善制度措施,推进器官捐赠工作。

    包明德:孔子塑像应迁移到合适的文化场馆

    包明德委员的《关于迁移孔子塑像的提案》在联组会议中引发热烈反响。孔子被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代表,近年来在国内外文化界掀起“热潮”。我国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孔子学院,这有利于弥补世界文明进程中中国文化元素的缺失,扩大我国的文化影响力。包明德认为,作为文化符号与和谐的标志,有关单位将孔子塑像安放在政治性鲜明的场所是不适宜的,应该迁移到合适的文化场馆。

    包明德谈到,孔子及儒学是中华文化的构成因素,但并非惟一的元素,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诸子百家源远流长,弘扬古代文化为的是同现代文明对接,并实现科学转化,中华文化中很多不同的思想同样有利于现代的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在文化姿态上不能独尊儒术。包明德在提案中还提出,弘扬孔子思想也须注意避免文化思想上的悖论。比如“五四”运动中的启蒙思想成果是我国文化发展中的先进因素,对此也应予以合情合理的阐释。

    黄济人:在立法上有效遏制袭警行为

    由于正在撰写重庆打黑系列纪实文学,黄济人委员在调研时收集了不少相关资料。他说,随着社会管理不断转型,公安民警在执法实践中遭受暴力抗法、恶意袭警、诬告陷害现象日益突出。仅去年,重庆公安系统就发生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事)件289件,其中暴力抗法袭警达到227件,占79%。在这些案(事)件中,325名民警的执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2人重伤,3人轻伤。近些年来,暴力袭警已呈现出公开性、盲从性和残忍性的特点,需要有关部门关注。

    由此,黄济人建议国家增设“袭警罪”。他表示,虽说任何职业都有危险性,但警察的危险性带有极大日常性和不确定性;再者,我国的警察具有打击和制止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共权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国家武装性质。警察受袭,本身也是国家公权受到侵害。一旦民警的尊严和形象不断遭到蔑视,就会助长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国家应从立法上给予袭警行为有效遏制,或者在现有法律基础上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环境,从法律上、情理上对民警的正当执法行为予以切实的保护和支持。

    陈祖芬:落实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承诺

    陈祖芬委员了解到,在我国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5周年之际,公共场所100%禁烟承诺却基本落空。目前,尽管我国很多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的标识,可是很多人往往视而不见。人们对“二手烟”的危害尤其了解不够。 控烟的教育滞后, 宣传滞后,立法滞后,管理滞后。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吸烟人数仍超3亿,遭受二手烟危害人数达7.38亿(包括1.82亿儿童)。男性吸烟率为52.9%(其中15~69岁人群的吸烟率为54%),女性吸烟率为2.4%。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现象非常严重,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的危害。与2002年调查相比,吸烟率和二手烟受害率没有明显改善。低教育水平人群吸烟率相对较高;农村的吸烟率高于城市,西部为最高;在不同的职业中,工人、农民的吸烟率比干部、医生、教师要高。在被调查人群中,知道吸烟会导致中风、心脏病和肺癌的只有23.2%,知道二手烟会导致成人心脏病和肺癌、儿童肺部疾病的只有24.6%。

    陈祖芬呼吁有关部门严格禁烟措施,加大监督力度,明确处罚条文,使公共场所100%禁烟的承诺成为可能,并建议有关部门借鉴学习香港的一些相关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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