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保护曲艺“一句春”
栏目:艺术家心声
作者:高洪胜  来源:中国艺术报

  参加这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我很受教育,我会把中国文联为维护艺术家权益做出的努力转达给山东快书界,以增强业界同仁的版权意识和维权意识。创作是艺术的生命源泉,通过法律保护让作者真正享受到版权权益,将会调动大家的创作积极性,所以说版权保护对艺术家而言非常重要。

  1989年有个快书作品《闯红灯》 ,获得过山东快书大赛金奖,也在《曲艺》杂志发表,后来很多人都在唱,基本上都没跟作者打招呼。快板《天安门广场看升旗》作者是北京曲协副主席崔琦先生,在很多比赛或演出中都有人使用这个作品,也没人支付报酬。曾经有个公司没有经我们授权,就把我父亲的山东快书录音做成动画片在央视播出,后来我和央视沟通版权问题后,央视不播了,但是网上还广为流传。从这些情况看,曲艺界还是有维权需求的,但可能因为从事曲艺创作和表演的人大多都有师承关系,大家碍于情面不好追究侵权问题,导致大部分曲艺工作者的法律意识不强。我觉得曲艺人需要更多的专业指导,让我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不断培养和增强业界的法律意识。一方面让大家都知道使用别人的作品要取得作者同意并付酬;另一方面,也帮助作者逐渐地强化版权保护意识。这样在我们山东快书界乃至曲艺界,大家的版权意识就会逐渐加强,最后就会形成一种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或者行为习惯。

  曲艺界的版权保护工作起步很早,业内有句老话叫“宁让十锭金,不让一句春” ,就是哪怕我给你十锭金子,也不让“一句春” 。“一句春”就是指在本子或表演上特别能赢得观众的优势或者诀窍,不仅保护文字还保护演出技巧和技术。现在我们也在逐步提高维权意识,尝试做行业维权方面的自觉规范,如果使用别人作品演出,使用人会从收到的劳务费里拿出一定比例的报酬给作者,在行业内部先建立这样的权利意识,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营造出尊重版权的良好氛围。

    (高洪胜  中国曲协山东快书艺术委员会主任、著名快书表演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