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主办庆祝新中国60华诞“聚焦中国文化遗产”暨第二届“三普”摄影图片展征稿启事
http://www.cflac.org.cn    2009-08-04    作者: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为庆祝新中国60华诞,国家文物局将举办“聚焦中国文化遗产”大型摄影展暨第二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摄影图片展,欢迎海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作品要求

    一、 凡是与中国文化遗产内容有关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加。

    二、 必须为本人原创,谢绝以往正式发表的作品及在其他公开比赛中获奖的作品。

    三、 黑白和彩色胶片作品、数码摄影作品均可参加。

    四、 内容必须真实,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任何带有影响作品真实性操作的投稿,都不予采用。

    五、 作品数量,每人限2幅,组照不超过5幅。

    六、 纸质冲印照片,一律为8寸,作品不装裱;数码照片,为jpeg格式,每幅作品图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万像素。

    七、 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字数不能超过15个汉字。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举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参加活动资格。还须注明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以及所拍摄对象的名称。

    八、 入展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使用权归活动举办方。活动举办方可以使用这些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特刊或画册、刻制专题光盘以及专题网站发布等,不另付稿酬,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九、 所有入展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十、 凡投稿者视同承认本次活动上述所列各项规定。

    十一、 活动举办方对以上各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 作品须注明“聚焦中国文化遗产”或“三普摄影图片展”投稿,纸质冲印照片或投稿作品光盘邮寄至活动办公室,数码照片发送到活动办公室专设邮箱sheyingzhan60@163.com。

    十三、 征稿截止日期为8月25日。投稿时作者务必写清姓名、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邮编(无单位可填写家庭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资料不齐,恕不采用。

    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全部投稿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入展作品。入展作品十一前后将参加在北京举办的“聚焦中国文化遗产”大型摄影展暨第二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摄影图片展。《中国文物报》适时编辑出版“聚焦中国文化遗产”大型摄影展特刊和第二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摄影图片展特刊,发表全部入展作品,并付稿酬。中国文物信息网开辟专区,展示全部入展作品,并永久保存。主办单位给入展作品摄影者颁发精美证书。

    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 中国文物报社

    邮 编:100007

    联系人:李 让 张双敏

    传 真:(010)8407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