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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诗词的多重属性及评价标准

时间:2019年06月19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莫真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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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新文化运动”以来,随着新文学各种体裁的产生、发展和繁荣,我国传统文言小说、散文、戏剧等文体整体上日渐式微,独有文言诗歌是个例外。无论从参与创作的人数而言,还是从产生的作品数量而言,甚至从诗社、诗刊的数量,以及各种雅集、采风创作与比赛活动的频次而言,古近体诗、词、散曲都是一个足以与新诗分庭抗礼的庞大存在。但是,二十世纪以来的诗词各种体裁与其他文言文学体式一道,长期被排斥在文学史描述范畴之外,同时也失去了其被广泛认同的文学身份,这是一个值得引起深思的文学现象。
  毫无疑问,当代诗词既是中国古典诗歌诸种体式的延续性存在,又是仍然活在当下的表现当代生活经验与情感体验的文学样式。在浩如烟海的当代诗词散曲作品中,并不乏可以媲美传统诗歌与现代新诗的优秀之作;从事诗词写作的少数杰出之士,倘置之古代优秀诗人之林与现代以来优秀新诗作者之列,也足以与他们相视一笑,把臂入林。然而,是什么原因遮蔽了当代诗词的文学属性与文学身份,从而影响到其在当代文学史上应该获得的正常地位呢?粗略而言,不外乎两点:一是过多猥滥之作阻挡了优秀作品脱颖而出的机会,当代诗词经典作者与经典作品未能充分呈现并获得读者的认知与认可;二是当代诗词学理性研究的匮乏导致其尚未有效进入当代文学学术评价体系,从而未能引起诗歌研究者的充分重视,以致当代诗词批评与研究未能贴近创作现场。
  “新文化运动”以来,诗词作者身份的平民化与大众化成为一种无法阻挡也无须阻挡的趋势。尤其是近几十年来,诗词普及化与大众化得到充分强调之后,此种趋势尤盛。当代诗词作品的绝大部分,日渐成为社会文化活动的产物,而难以纳入文学研究的视野。有鉴于此,我们可以把当代诗词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作为文化载体的诗歌,一类是作为艺术元素的诗歌,一类是作为文学文本的诗歌。每一类诗歌都自有其特色,自有其代表作品。我们评价不同类型的诗歌,应该秉持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不宜一概而论。对作为文化载体的诗歌,可以从其思想深度、实用功能与教育意义来评价,这类诗歌,或作为意识形态的载体,或出于人际交往的需要,或本身即含有强烈的训导意味,或包含一定的商业元素,或为表现某一行业及这个行业的中心事件与优秀人物而写作,其目的与功能有着明确目标与行业指向。对作为艺术元素的诗歌,人们多把表现这些诗歌的其他艺术载体形式,或者诗歌与这些艺术形式的相互关系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如书写诗歌,人们更关注其书法艺术;如题画,人们更关注诗画关系或画作本身;如作为音乐元素的诗歌,人们更关注其音乐与声乐表现;如作为诗剧或微电影的诗歌,人们更关注舞台效果与舞美,甚至影视剪辑,等等。对作为文学文本而独立存在的诗歌,人们多注重其情感深度与修辞手段,从审美表现的角度来评价其写情是否真诚,写景是否逼肖,写事是否清畅,其情、景、事、理是否布置恰当,或是否互有关联,等等。
  以上分类,只是就其大略而言,不仅仅限于当代诗词,历代诗歌都可以作如是观。三类诗歌作品虽然功能有别,艺术性也有强弱之分,但并非彼此完全孤立的存在。其每类之中臻于极致的作品,或可同时具备三类诗歌的属性,即:作为优秀文学文本的诗歌也许会被人们乐于运用到其他艺术形式加以表现,其本身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或公共宣传、公共教化等其他社会功能;部分作为艺术元素的诗歌,也有可能成为优秀的文学作品,同时具备一定的思想深度与认识价值,具备一定的宣传与教化功能;作为文化载体的诗歌,与政治、经济等社会生活关系密切,其工具性及实用功能最强,但其中未始不含有具备高度审美价值的作品,未始不能被人们运用其他艺术形式加以表现,从而使接受者获得思想教育和文本审美之外的艺术体验。古今优秀诗歌不断被谱曲演唱,至今活跃在艺术舞台之上,古代题画诗也有不少脱离画幅限制而成为经典文学作品留传至今,甚至有些诗作不仅同时获得其他艺术形式表现的机会,而且也成为优秀的文学作品传播开来,便是明证。
  就当代诗词来说,与古代诗歌相比,其生成与存在语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作者群体从精英向大众的转变,创作场景从主要基于私人场合到面向公众的转变,题材来源从亲历与见闻到面向社会事件的转变,传播场域从抄写、刻印到刊物、互联网以至移动终端发表,等等。这些变化,使得当代诗词在继承古代诗歌言志、抒情传统的同时,日益成为社会舆论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上三种类型的诗歌,共同形成当代诗词文化生态,各自成为这一诗词文化生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研究当代诗词,不宜畸轻畸重,顾此失彼,理应秉持宏阔的视野,充分调动社会学研究者、文化学研究者、教育学研究者、心理学研究者,以及文学研究者等,将所有类型的诗词一并纳入研究范畴,充分发掘当代诗词的宣传功能、审美功能及教化功能等,充分发挥当代诗词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价值与作用。可以说,当代诗词包罗万象,切入了当代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只是可以作为文学研究对象的这一部分。
  作为文学文本的诗歌,无疑是文学研究者的主要研究对象。当代诗词各种体式,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一方面沿着它的“先辈”即中国古典诗歌开辟的道路“接着走”并接受其影响,一方面也和它的同侪,即新诗所开创的道路“并排走”且相互产生影响,甚至不时地楔入西方诗歌的领域,楔入现代小说、影视等艺术领域,在传统体式外衣的包裹下不拘一格地探索诗歌发展道路的无限可能性。与此相关的是,当代诗词创作批评与理论研究却未能与创作现场形成有机联系与有效互动,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当代诗词艺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这里有“新文化运动”以来,伴随传统诗歌体式失去诗歌领域的公共话语权或学术话语权之后,各文学研究者、文学史研究者对此漠然置之,导致古代文学研究者、文学史研究者对于变化了的当代诗词难以把握其特征与走向的因素,也有着现代诗歌研究者、现代诗歌史研究者出于学科建设的偏见,忽视了对与新诗并时存在的传统体裁诗词进行学理性研究,甚或因自身知识背景的缺憾而难以胜任当代诗词批评与研究的因素。
  如今,如何对数量浩繁的当代诗词作品开展学术批评与学理性研究,最终将其纳入到现代学术评价体系中加以审视,并通过对当代诗词的学理性研究与学术性评价,反哺当代诗词创作,以期形成诗词研究与诗词创作的良性互动,形成古近体诗、词、散曲等“旧体诗”和新诗、歌词、歌谣等诸类诗歌体式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成为摆在文学研究者面前的一个严肃的课题。我们把这个课题明确地提出来,期待得到文学研究界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以文学研究为切入口,开启对当代诗词的全方位研究,以期更好地传承和发展优秀诗词文化传统,并使之融入当代文化建设的宏伟事业之中。   
  (作者系中华诗词研究院学术部副主任)
(编辑: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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