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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德铸魂的“新舞蹈”精神发扬光大

时间:2019年03月25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于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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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国家大剧院出品原创民族舞剧《天路》剧照 国家大剧院提供


  2013年第九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舞蹈诗评奖获奖作品,上海歌舞团舞剧《一起跳舞吧》剧照 本报记者 乔燕冰 摄

  “新舞蹈”是中国现代舞蹈的拓荒者和奠基人吴晓邦提出的概念。经“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吴晓邦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末就投身他后来称之为“新舞蹈”的活动。他在后来发表的《“五四”运动和我的艺术生活》(载《舞蹈》杂志1979年第2期)一文中说:“我开始学习舞蹈是1928年后……当时欧洲现代舞蹈思想已经传到日本,新舞蹈艺术已经在日本舞台上成为独立的艺术。舞蹈已经不单纯是民间舞和芭蕾舞了,舞蹈家已经开始追求怎样去反映生活和表现生活了。1935年以后,我把这种现代舞蹈引进到中国,我想通过这种新型的舞蹈形式去揭露反动统治的罪恶……”稍后,吴晓邦在《学习现代舞蹈的开端》(载《舞蹈》杂志1979年第4期)一文中说:“(我)觉得现代舞蹈在要求反映现实生活、扩大创作题材的范围、追求表现人物内心世界方面,是敢于扬弃古典芭蕾舞中那些不能适应表现现代生活的种种束缚,无论在训练方法、表现手法的灵活性和自由性上,它是具有生命力的。从1937年‘八一三’事变后我接受了抗日烽火的洗礼,丢掉了在学习时期未经成熟的美梦,使我继续沿着现实主义舞蹈的广阔道路,去开辟舞蹈艺术的新天地。”

  我们注意到,晓邦先生通过回忆自己的艺术生活来重提“新舞蹈”的主张,是在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前夕;而此时他重提“新舞蹈”,其精神实质在于“反映现实生活、扩大创作题材的范围、追求表现人物内心世界”,在于“沿着现实主义舞蹈的广阔道路,去开辟舞蹈艺术的新天地。”在此后近40年的历程中,晓邦先生倡导的“新舞蹈”精神就实实在在地开辟了“舞蹈艺术的新天地”——仅在大型舞剧创作领域,表现革命历史题材的佳作就有《冬兰》《青春祭》《星海·黄河》《傲雪花红》《闪闪的红星》《红梅赞》《风雨红棉》《天边的红云》《铁道游击队》《八女投江》《浩然铁军》和《永不消逝的电波》等;表现现实题材的佳作则有《高山下的花环》《红雪》《大荒的太阳》《深圳故事·追求》《额吉》《骑楼晚风》《一起跳舞吧》《戈壁青春》《草原英雄小姐妹》《鹤魂》《追寻香格里拉》和《天路》等。

  现实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的表现,对于舞剧这种舞台剧样式来说是困难的,因为它的艺术语言大多是积淀着历史文化的风格性语言,高度偏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形态。为此,吴晓邦在倡导“新舞蹈”之时,认同了现代舞蹈“训练方法、表现手法的灵活性和自由性”。这其实意味着,我们要改变既往舞蹈创作中的“风格至上”观念,实现“表意优先”。去年十月中旬,第十一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当代舞、现代舞评奖活动在广州举行,我在评奖期间召开的座谈会上,以《“表意优先”是现实题材舞蹈创作的绿色通道》为题,申说了“表意优先”对于当代舞蹈创作的重要性。我想起了晓邦先生《编导法与创作法》(载《舞蹈》杂志1986年第10期)一文所说:“舞蹈创作法的形成,在世界上也只有五十年的历史,是随现代舞蹈的形成而出现的……‘创作法’突出的是人性、人情中情感与理念的表达,而不是某种舞蹈形式的表现……我热衷运用‘创作法’的目的,不是想排斥和贬低传统的‘编导法’,而是为了更直接地表现我国人民的现代生活。这是当代艺术家的职责。”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文艺界社科界委员时发表了讲话,其中特别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希望大家承担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勇于回答时代课题,从当代中国的伟大创造中发现创作的主题、捕捉创新的灵感,深刻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巨变,描绘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图谱,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他还进一步强调:“一切有价值、有意义的文艺创作和学术研究,都应该反映现实、观照现实,都应该有利于解决现实问题、回答现实课题。希望大家立足中国现实,植根中国大地,把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和当代中国人精彩生活表现好展示好,把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阐释好。文艺创作要以扎根本土、深植时代为基础,提高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

  可以看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的艺术家和艺术创作提出了要求更寄予了厚望,我们的艺术家要完成这个使命和担当,就不仅要端正自己的艺术观,而且要增强自己的艺术能力。文艺创作的明德、铸魂,对于艺术家来说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阐释好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要反映时代的历史巨变并描绘时代的精神图谱。在舞蹈创作领域,我们之所以说要将“新舞蹈”精神发扬光大,当然首先是强调晓邦先生赋予它的内涵:其一,是反映现实生活、扩大创作题材的范围、追求表现人物内心世界;其二,是沿着现实主义舞蹈的广阔道路,去开辟舞蹈艺术的新天地;其三,是突出人性、人情中情感与理念的表达,更直接地表现我国人民的现代生活。

  关于晓邦先生倡导的“新舞蹈”精神,我还想起他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即《个性·逻辑·格调——献给中国现代舞蹈家们》(载《舞蹈》杂志1988年第12期)。晓邦先生当然知道,与现代舞蹈家们对话,“个性”是具有最大“公约数”的话题,只是晓邦先生语重心长地说,这个“个性”不是指现代舞者生活中的个性,而是指他所表现的舞蹈形象的个性;这个舞蹈形象的个性要真正落实到具体动态形象的创造上去,并且这个高度个性化的舞蹈形象还应具有“普遍可理解性”。在这里,“普遍可理解性”就是晓邦先生所说的“逻辑”,他以“逻辑”的名义希望我们的现代舞者“向观众传达人物的情和意”。在我看来,摆脱“风格至上”而实施“表意优先”只是我们舞蹈创作正确路径的第一步;第二步是要明确这个“表意优先”应当“以人民为中心”而不是“以个体为本位”;第三步是要赋予这个“以人民为中心”的表意以形象的新颖性和结构的吸引力;最后当然是要体现出反映现实生活的真实性、深入性、典型性和正向性——这个“正向性”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是他所说的“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

(编辑: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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