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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表网络文学作品须实名注册

时间:2015年01月08日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消息,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了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并提出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须实名注册。

  《意见》指出,近年来,网络文学迅速发展,已成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网络文艺的重要类型,广受众多文学爱好者及青少年喜爱。同时必须看到,目前网络文学也存在数量大质量低,有“高原”缺“高峰”,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侵权盗版屡打不绝,市场主体良莠不齐,管理规则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意见》提出“指导思想”,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根本方向,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旗帜,追求真善美,传播正能量;紧跟时代发展,把握人民需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爱国主义为主旋律,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始终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推出更多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使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和积极向上。

  关于发展目标,《意见》中提出,用3至5年时间,使创作导向更加健康,创作质量明显提升,陆续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深受群众喜爱的原创网络文学精品;使运营和服务的模式更加成熟,与图书影视、戏剧表演、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形成多层次、多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在网络内容建设和文艺创新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培育一批原创能力强、投送规模大、覆盖范围广、管理有章法的网络文学出版和集成投送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数字出版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强调,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需把握正确导向、实施精品工程、不断提升作品质量、健全编辑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作品管理制度、推动内容投送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开展对外交流,推动“走出去”等细则。

  在健全编辑管理机制条例下,《意见》指出,完善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管理机制,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以明确范围、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和责任追溯为重点,加强网络文学编辑人员内容导向判断和艺术水准把关的发稿能力建设,加强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引导企业建立有利于落实编辑责任制的考评办法和激励机制。

  另外,《意见》还提出保障措施,即开展网络文学评论引导,充分发挥文学评论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的作用;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大推动网络文学与新媒体的融合力度;切实加强版权保护。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大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用户利益等行为,引导网络文学产业链各环节建立透明、诚信的收益分成机制;督促网络文学企业加强对签约、注册作者和自由撰稿人的规范化管理;搭建数字化社会舆论监督的便捷通道,简化读者举报受理流程,探索引入公众参与监督的便捷途径。

  《意见》还强调,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网络文学发展的扶持,加大对优质原创内容支持;完善相关出版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重点扶持符合国家文化创新和精品生产、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网络文学出版产业项目研发,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推动网络文学出版等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快人才培养。加强网络文学从业者思想道德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支持网络文学企业组建行业组织,研究新问题,交流新经验,加强产业链各环节间的充分沟通、互利合作,更好地履行协调、监督、服务、维权等职能,健全行业规范,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支持行业协会依照相关法规和章程,开展版权代理、评估鉴定、技术交易、推介咨询等服务,促进共同发展。


(编辑: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