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資源 山西的地形複雜,既有山地、高原,又有丘陵、盆地。境內除中南部的幾個盆地和谷地地形較低以外,海拔大都在1,000米以上,與其東部的華北大平原相比,呈現強烈的隆起形勢。整個地形表現為東北高、西南低、高低起伏異常顯著。最高的五台山之北&(葉鬥峰)海拔3.058米,最低的在垣曲縣西陽河入黃河處,海拔僅180米,高低相差2,800多米。山西地形,縱觀全貌,中部為一雁行排列的斷陷盆地,自北而南有:大同盆地、忻定盆地、臨汾盆地、運城盆地等;東西兩側為隆起的山地:東有恒山、五台山、係舟山、太行山、太岳山和中條山,西有洪濤山、管涔山、蘆芽山、雲中山和呂梁山及普西黃土高原,山西山地多,平川少,其中,土石山區面積約5.59萬平方公里,各種丘陵面積約6.98萬平方公里,平原面積約3.09萬平方公里,分別佔到全省土地總面積的35.7%、44.6%和19.7%左右。全省地面物質組成以黃土廣泛覆蓋為特徵。全省約有85%以上的土地為黃土和次生黃土所覆蓋,為黃土高原的重要組成部分,黃土係第四紀堆積物,具有質地疏鬆、多孔隙易溶蝕、垂直節理髮育的特點,加之歷史上長期亂墾濫伐,植被遭到破壞,水士流失十分嚴重。據1984年測算,全省共有水土流失面積約10.8萬平方公里,佔全省總面積的68.9%,其中黃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積為6.8萬平方公里,佔全省水土流失總面積的63%。余為海河流域。由於嚴重的水土流失,導致了相當多的地區農業生態環境惡化,生態系統惡性循環,給農業生産帶來困難。全省的人均土地資源相對豐富,但分佈不均勻。土地總面積為15.66萬平方公里,1985年,全省人均土地面積9.27畝,相對來説,山西的土地資源是比較豐富的。這就為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設和國民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但是,全省人均土地分佈並不均勻,晉南平川、汾河谷地、上黨盆地等地區,土地肥沃,交通方便,生産發達,人口稠密,人均佔有土地5畝左右;而東西山區,特別是晉西北山區人煙稀少,人均土地一般在20-30畝左右。苛嵐人均土地最多,達40畝以上。同時,土地的水、熱、肥等因素組合和土地生産能力,在地域間也有很大差別。一般説來,晉南盆地和晉西黃土丘陵區土地資源豐富,而水資源缺乏;晉東南山區水資源充沛,而土地資源相對缺乏(主要指耕地);晉西北土地廣闊,而水和熱量資源較差;廣大山區、丘陵區,溝壑縱橫,地形高差大,氣溫較低,水、土、熱配合普遍不好。土、水、熱條件在時空上的不夠協調,這就嚴重地影響了土地生産潛力的充分發揮。
山西除中南部盆地外,土地的質量一般都很差。耕地普遍缺磷少氮。全省土壤有機質含量在1%以上的,僅佔耕地總面積的四分之一,其餘大部分耕地,土壤有機質含量不足1%,黃土丘陵區大部分耕地有機質含量在0.5%以下。瘠薄坡耕地、乾旱地等低産田佔總耕地面積的三分之二以上。土地的生産力水平很低,在全國屬於中等偏下水平。此外,由於山西農墾歷史悠久,土地開墾率高,可墾荒地很少,僅在雁北、忻州、晉中盆地,約有400萬畝鹽鹼地,黃河、汾河沿岸約有100萬畝沙荒地可以開墾改良為農田。按成墾系數0.6計算,即只有300萬畝土地可以開墾為耕地。
耕 地 全省農業用地約8,700萬畝,除去田坎、地埂、田間小路等輔助用地外,凈耕地約7,500萬畝,佔土地總面積的31.93%,人均佔有耕地2.86畝,農業人均佔有耕地3.57畝。在耕地分佈方面,大約有四分之三的面積分佈在山區和丘陵區,四分之一的面積分佈在盆地和河谷的山間平地。水澆地面積約為1,700萬畝,佔總耕地面積的22.67%;旱地5,800萬畝,佔總耕地面積的77.33%。坡耕地約為3185.36萬畝,佔旱地面積的54.92%,佔總耕地面積的42.47%;梯田為894.94萬畝,佔旱地的15.43%,佔總耕地面積的11.93%;平川地約為625.82萬畝,佔旱地的10.79%,佔總耕地的8.34%。
林地全省林地面積約為4,600萬畝,佔全省士地總面積的19.58%,其中有林地面積2,241萬畝,佔林地面積的48.72%;疏林地為574萬畝,佔林地面積的12.48%;灌木林地1,607萬畝,佔林地的34.93%;其它林地總面積為178萬畝,佔林地的3.87%。山西天然林地主要集中分佈在管涔山、關帝山、太岳山、中條山、五台山、呂梁山、太行山、黑茶山等八大林區,佔全省天然林地面積80%以上,其它地區則分佈稀少,少林甚至無林,全省的森林覆蓋率為13.8%。
牧草地 全省牧草地面積約為3,000萬畝(指草地單塊面積在300畝以上,且畝産草量又在250公斤以上的),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12.77%。其中天然牧草地的面積為2,949萬畝,佔草地面積的98.30%;人工草地和人工改良草地51萬畝,佔草地面積的1.7%。山西的牧草地主要分佈在東西兩側的中高山、低山、丘陵及河流的兩岸。牧草覆蓋率約為12.7%。但由於季節的不平衡性十分突出,産草量和牧草營養價值均較高的不多,遠不能滿足畜牧業發展的需要。
園地 山西園地約有160萬畝,僅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0.68%,且主要分佈在中部地區的幾大盆地及其邊緣。上述農、林、牧及園地四項用地共為16,460萬畝。
居民及工礦用地全省鄉鎮居民點及居民點以外的工礦、國防、名勝古跡等企事業單位用地約760萬畝,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3.24%。除廣大農村居民用地較分散外,城鎮及工礦用地大部分集中在平川地區。
交通用地 全省交通用地約360萬畝,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1.53%。主要為鐵路幹線、支線、專用線,以及公路幹線、縣鄉公路和農村道路及民用機場等所佔用。
水域 山西水域主要指陸地水域和水利設施用地等,水域面積約為610萬畝,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2.6%。目前,全省水庫已發展到840余座,塘壩池泊數以萬計,共發展養殖面積近20萬畝。
未利用土地 目前還未利用的土地,包括荒草地、鹽鹼地、沼澤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極難利用的土地,面積5,300萬畝,按農業區劃分,將田坎、地埂等也劃入未利用地,則全省未利用地面積為6,500萬畝,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27.67%。其中除去1,800萬畝為難利用地外,其餘大部分為荒山荒地,經改造治理可用於造林種草,發展林牧業或其它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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