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低速開 違法又危險-新華網
新華網 > 正文
2024 05/16 10:42:41
來源:山西晚報

高速路上低速開 違法又危險

字體:

  原標題:高速路上低速開 違法又危險

  行駛速度低於規定最低時速20%以上的,罰款200元、記3分

  大家都聽過一句話,“十次事故九次快”,因此每次開車上路,親朋好友都會囑咐“慢點兒開”。然而,開車慢並不等於安全,在高速公路行駛“太慢”反而危險,不僅影響通行效率,“太慢”形成的較大速度差更容易引發追尾、剮蹭等事故。5月15日,山西晚報記者採訪了高速交警,為大家解讀為什麼低速行駛也很危險。

  車速太慢居然收到罰單

  “不都説超速會違章嗎?怎麼開慢點兒也會被罰啊?”看著“12123”APP上罰款200元、記3分的罰單,呂祺有點兒納悶。雖説拿到駕照已經3年多了,但呂祺平時很少開車,更沒有開車上過高速。前不久家裏有急事,需要回老家一趟,可丈夫又抽不出時間陪同,她只能硬着頭皮自己開車。

  本就駕駛經驗不足,再加上頭一次開車上高速,呂祺一路上都不敢開快,想著慢點開安穩點,一路戰戰兢兢,車速都不敢超過50公里每小時。沒想到回到家就收到了違章的提醒,因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以低於規定最低時速行駛,被罰款200元、記3分。

  高速上開慢點兒,屬於違法行為嗎?對此,高速交警解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8條規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行駛。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於規定最低時速20%以上的,罰款200元、記3分。

  為什麼會出現“低速行駛”?

  高速交警分析,駕駛技能欠缺,應該是高速公路上“龜速行駛”的主要原因。新手或平時很少上高速的駕駛人上高速,由於緊張、害怕、高速駕駛經驗不足、不熟練以及不熟悉路況等原因,會長時間低速行駛。

  分心駕駛、超員駕駛、路況不熟悉等,也都是低速行駛的主要原因。部分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駕車時打電話、看視頻、聊天、吃東西等,自然而然行車速度也會慢下來。

  很多人覺得開慢點兒就安全,其實不然。高速交警介紹,低速行駛同樣容易引起交通事故。低速行駛時,如果其他車輛疲勞駕駛、分心駕駛、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引發追尾、剮蹭事故;若是在彎道處,後方快速駛來的車輛不能及時發現低速行駛的車輛,來不及減速、變道躲避,極易造成人員傷亡。許多駕駛人分心、疲勞導致低速行駛,遇到緊急情況時往往又不能採取正確措施避險,進而引發交通事故。

  不僅如此,事故後果可能更為嚴重。因為車速越低,與其他車輛的速度差就越大,發生碰撞後車輛形變越嚴重,容易造成車內人員傷亡。(記者 楊晶)

【糾錯】 【責任編輯:李哲賢】